考核通知 篇一
尊敬的全体员工:
大家好!经过公司领导层的讨论,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工作能力,特定于本月底进行一次全员考核。以下是有关考核的具体信息:
1. 考核时间:本次考核将于本月底的两天内进行,具体日期将另行通知,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2. 考核内容:本次考核将主要围绕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和职业素养展开。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3. 考核方式:本次考核将采取个人面试和实际工作表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将涉及工作经验、职业规划、个人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还将对员工的实际工作进行观察和评估,以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和能力水平。
4. 考核标准:考核将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评估,其中包括工作成果、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请大家在考核前认真阅读公司的考核标准,确保自己的表现符合公司的要求。
5. 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评定和排名。优秀者将受到公司的表彰和奖励,不足之处将得到相应的培训和辅导。
6. 考核意义:本次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并为员工的个人发展提供机会。通过考核,我们可以发现并培养潜在的优秀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请大家对此次考核高度重视,认真备战。相信只要我们各司其职,全力以赴,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最后,希望大家在考核过程中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互支持和鼓励,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谢谢大家!
公司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考核通知 篇二
尊敬的全体员工:
大家好!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能和员工的工作能力,我司决定于近期进行一次全员考核。以下是有关考核的具体内容和安排:
1. 考核时间:本次考核将于近期内进行,具体日期将根据公司的安排另行通知。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并保持良好的状态。
2. 考核内容:本次考核将主要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绩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3. 考核方式:本次考核将采用个人面试和实际工作表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环节将针对员工的工作经验、职业发展规划、个人发展等方面进行评估。同时,还将对员工的实际工作进行观察和评估,以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和能力水平。
4. 考核标准:考核将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评估,其中包括工作成果、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请大家在考核前认真阅读公司的考核标准,确保自己的表现符合公司的要求。
5. 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评定和排名。优秀者将受到公司的表彰和奖励,不足之处将得到相应的培训和辅导。
6. 考核意义:本次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并为员工的个人发展提供机会。通过考核,我们可以发现并培养潜在的优秀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请大家对此次考核予以重视,并做好充分的准备。相信只要我们全体员工都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最后,希望大家在考核过程中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互支持和鼓励,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考核通知 篇三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
根据我局下发的《20xx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金城执〔20xx〕16号)的要求,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决定,由市局处(室)对各分局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6月下旬至7月4日。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由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根据《20xx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对各分局半年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口考核(见附件1),考核以扣分的形式体现。
为了减少考核工作对分局正常工作的影响,各分局原则上不组织汇报,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主要采取审核日常掌握的情况和资料、分析各分局半年来工作完成情况为主,各处(室)集中到分局现场检查和查阅台帐的时间,由市局考核办视情统一安排。
三、考核要求
1. 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考核,做到严格、客观、公正,杜绝搞“平均主义”、搞“平衡”或当“老好人”的情况发生。对于发现不属于本处(室)考核扣分事项的,应及时抄告相关处(室);对考核扣分的事项要有具体理由;对创新、特色、成效显著的工作要有考核评价。
2. 各分局要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各分局创新、特色、执行攻坚成效显著的事项,需填写加分表,报市局考核办。市局考核办组织考核办成员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局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3. 各考核结果需经市局分管领导审核,以书面形式于7月5日前报市局考核办(督查处)。市局考核办及时整理汇总,报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考核通知 篇四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关于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组织实施
1.二级单位考核,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教职工个人考核,其中:辅导员考核由学工部依据辅导员考核办法单独组织实施;处级领导干部(不含担任非领导职务人员)考核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各考核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依据
1.二级单位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按照《巢湖学院二级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字〔20xx〕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处级干部和其他教职工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分别按《巢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党字〔20xx〕4号)、《巢湖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字〔20xx〕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秀等次
1.教学单位位列考核前25%的为优秀,机关部门位列考核前20%的为优秀。
2.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考核单位及各类人员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时间安排
4.1月23—28日,总结自评。
各二级单位总结本年度主要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于1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自评报告及评分表电子稿发至人事工作邮箱:
教职工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教学岗位人员另须填写《教师年度考核业务登记表》。处级干部的个人述职报告及评分表电子稿于1月28日上午下班前发至组织工作邮箱:xxx。
4.2月29日—3月2日,自评公示。
将各二级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和处级干部述职报告在校园网公布。
4.3月3—11日,考评测评。
校领导、教学单位、各专项考核工作组分别对二级单位进行考评测评打分。
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处级干部测评。
各考核单位组织所属教职工述职并进行考核测评。
4.4月12—13日,统计并上报初评考核结果。
学校领导牵头,组织纪委、组织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对二级单位和处级干部的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遵照有关回避规定。
各考核单位确定所属人员个人考核等次,并填报《20XX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和《教师年度考核业务登记表》一并报送组织人事部。
4.5月14—20日,考核结果审定。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根据初评考核意见审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与反馈。
五、考核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考核相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XX年度考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党建工作是重要考核指标和内容之一,各总支、二级单位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时要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重点写实。
3.各单位所获荣誉或取得业绩可申请奖励加分的项目可在述职报告中重点列出,并在自评打分时填报,同时,学校将统一公布各单位及教职工个人20xx年所获荣誉,供测评打分时参考。
4.机关部门对教学单位专项考评要结合考核指标和有关工作材料认真组织并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教学单位对机关部门测评要在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评议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
5.劳动合同用工人员的考核由各用工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其中各单位优秀指标不高于15%。
6.考核工作相关表格请从学校人事工作网下载,其他有关未尽事项可参照学校20xx年度考核通知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
特此通知。
xxx学院
20xx年1月23日
考核通知 篇五
各监管企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强企业业绩考核管理工作,避免和防止企业虚报、瞒报有关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保证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专家
评审制度
1、按照《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划》(济国资考评[2005
]80号)有关规定,由市国资委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家
工作组。专家
组人员构成共7人,选出组长、副组长两人,负责召集组织专家
组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审核认定工作。
2、专家
考核工作组,参与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考评、论证、复核并提出有关考核意见。
3、专家
考核工作组成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根据考核企业提供
的有关材料,听取企业有关人员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的介绍,对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并提供
必要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咨询。
二、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专项审计制度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年度结束后,由市国资委统一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按规定时间向市国资委和企业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市国资委依据专项审计结论提交专家
组论证、审定,最后由市国资委综合评定打分,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三、报送时间和报送材料
参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于每年3月1日前,须将有关经营业绩考核的材料(见附件)报送市国资委统计评价
与业绩考核处。
考核通知 篇六
各部门:
20xx年上半年即将过去,为全面了解各部门和各位员工的工作现状及工作实绩,激励全体员工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推动下半年度各项工作,按照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制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员工认真填写《20xx年度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与下半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度上半年员工绩效考核表》,并于7月1日(周二)前上交至各项目前台处。
二、请各部门认真填写《20xx年度上半年部门工作
总结
与下半年度工作计划
》、《培训计划》、《20xx年度上半年部门绩效考核表》,并于7月2日(周三)前报送至综合管理部。
三、填写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请国际中心客服部注意提交下半年客户服务活动计划、收费计划;银座工程部提交下半年现场整改、跟进等相关事项具体计划。
四、7月份,公司领导
将分部门听取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汇报并开展半年度考核。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各部门负责人完成对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后,请于7月8日(周一)前将《20xx年度上半年员工绩效考核表》交至综管部。
六、请大家重视并关注考核与实际相结合,日常月度、半年度考核均会成为计入年度绩效中,将影响大家的年度实际绩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