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现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就以下事实和理由,请求贵院依法处理。
一、案情概述
我与被告XXX系邻居关系,我拥有一辆价值10万元的私家车,停放在小区的公共停车位上。然而,自从被告搬入小区以来,其私家车经常停放在我的私家车旁边,导致我的车辆无法正常进出。多次向被告提出口头警告和书面通知,均未能取得有效解决。
二、事实和证据
1. 我提供了停车位的使用权证明及车辆所有权证明。
2. 提供了多次与被告沟通的书面通知和警告的证据。
3. 邻居证人证言:XXX证明了被告车辆经常占用我的停车位,给我正常使用带来了困扰。
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条,邻居间应当相互尊重,不得妨碍相邻关系的正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邻居在使用自己的财物时,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车辆,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
四、诉讼请求
1. 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占用我的停车位,确保我能够正常使用。
2. 要求被告赔偿因其占用停车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停车费用和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元。
3. 要求被告赔偿因其占用停车位给我带来的精神损害,共计人民币2000元。
4. 其他损失及合理费用按照贵院认定的数额赔偿。
请贵院依法判决,保护我合法权益。
原告:XXX
日期:年月日
民事起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现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就以下事实和理由,请求贵院依法处理。
一、案情概述
我与被告XXX系邻居关系,我是一名大学生,平时需要专心学习,然而被告经常在晚上大声放音乐、高声喧哗,严重影响了我正常休息和学习。多次向被告提出口头警告和书面通知,均未能取得有效解决。
二、事实和证据
1. 提供了多次与被告沟通的书面通知和警告的证据。
2. 邻居证人证言:XXX证明了被告经常晚上大声放音乐、高声喧哗,给我正常休息和学习带来了困扰。
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条,邻居间应当相互尊重,不得妨碍相邻关系的正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邻居在使用自己的财物时,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扰乱他人休息、学习等正常生活秩序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五日以下拘留。
四、诉讼请求
1. 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晚上大声放音乐、高声喧哗,确保我能够正常休息和学习。
2. 要求被告赔偿因其扰乱我正常生活秩序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00元。
3. 要求被告承担因其扰乱我正常生活秩序给我带来的精神损害,共计人民币2000元。
4. 其他损失及合理费用按照贵院认定的数额赔偿。
请贵院依法判决,保护我合法权益。
原告:XXX
日期:年月日
民事起诉状 篇三
原告
:
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xx
身份证号码:xx
电话:xx
被告:
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xxx
身份证号码:xx
电话:xx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店铺转让协议》支付原告店铺转让剩余尾款x元。
2、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自行赔偿店铺客户损失。
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店铺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原告持有的网络微店(xxxxx日用百货)全部转让给被告经营使用,店铺内的客户及库存货物均一同转让给被告,合同总价转让价格为x元,合同签订当天支付x元,后续尾款在店铺转让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付清。被告接手原告店铺后,店铺所有债权、债务及日常经营产生的一切行为等均有被告单方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签订的《店铺转让协议》已于20xx年9月17日成立并生效,原告及被告一均应恪守合同,依约全面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将店铺租约改立及办理转让交接相关程序。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首付款x元,因为原、被告双方是朋友关系,所有原告没有急着催被告付款。20xx年10月日原告向被告追款时候发现,被告已经不知去向,无法联系,合同剩余的尾款x元还未支付,而且还得知被告私自提取了多名客户货款。原、被告签订的《店铺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应将协议约定将剩余转让费用x元支付给原告,事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受法律的保护。另外在《店铺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在店铺接手手债务及经营风险均有被告承担,被告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合法利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店铺转让协议》支付原告店铺转让剩余尾款x元及自行赔偿店铺客户损失。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既有事实证据又有法律依据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后,给予支持。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 篇四
原告:_________
性别: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偿还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资金,向原告借_________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_________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____________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____________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____________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 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___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 篇五
原告: xxx,男,汉族,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系xxx的经营者。
被告一:xx,男,汉族,xx年xx月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
被告二:xx,女,汉族,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身份证号码:xxx。
两被告目前的共同住址是xxx。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xxx元(x万零x仟xx元整),两被告对该欠款负连带责任。
2、请依法判决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欠款利息,直至两被告付清全部欠款止。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自20xx年开始在xx经营xx贸易部,被告xx和xx也是在xx镇做装修生意的两夫妻,他们两人20xx年开始在xx购买商品房定居。两人多年来经常向原告购买玻璃产品,共欠下货款xx元,被告xx在20xx年12月28日写下《欠条》对上述欠款加以确认。
两被告是夫妻关系,两人以家庭经营模式一起做生意,共同向原告购买玻璃产品,其二人应共同为欠款的义务主体。而且,两被告没有其他职业,他们的经营收入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所以两被告应该对所欠的货款负有连带责任。
现原告已多次催促两被告还款,但两被告一直拖欠。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 篇六
原告:张小某,男, 20xx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
法定代理人:李某某,女, 19xx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
原告:张某某,男, 19xx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被告每月支付双方婚生子女 抚养费增加到 元人民币;
2、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双方依法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法定代理人和被告原系夫妻关系,被告于20xx 年生育儿子张小某。双方因感情不合于20xx 年 月 号在 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规定,儿子张小某归被告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人民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 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