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推荐6篇】

时间:2015-08-04 01:25:4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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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一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一、合同背景

本监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人)与乙方(监理人)共同订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监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并按时支付;

(2)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3)配合乙方进行工程监理工作,执行乙方的合理要求;

(4)对乙方提供的监理报告和意见进行审查和及时反馈。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的工程监理服务;

(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展、质量情况和风险预警等信息;

(3)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并提出合理的技术意见和改进措施;

(4)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三、合同履行

1.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2)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监理服务,并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意见。

2. 保密义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披露。

3. 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六、合同解除

1. 终止原因:

(1)合同期满;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

2. 解除程序:

(1)任何一方有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应办理相关手续。

七、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3161273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二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一、合同背景

根据甲方(业主)拟进行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需进行监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监理合同。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

(2)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3)配合乙方进行工程监理工作;

(4)对乙方提供的监理报告和意见进行审查和及时反馈。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的工程监理服务;

(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展、质量情况和风险预警等信息;

(3)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并提出合理的技术意见和改进措施;

(4)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三、合同履行

1.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2)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监理服务,并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意见。

2. 保密义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披露。

3. 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六、合同解除

1. 终止原因:

(1)合同期满;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

2. 解除程序:

(1)任何一方有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应办理相关手续。

七、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三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

2.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3.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4.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本合同书委托方为:______

(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_______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总费用为:____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定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本合同书签于:____年__月__日地点: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书,并按本合同书开展监理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本合同书委托方为:______

(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_______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总费用为:____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定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本合同书签于:____年__月__日地点: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书,并按本合同书开展监理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__(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

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计划于19__年__用外始。总工期估计___个月。

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

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

请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实施本服务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计划,以及派往现场职员的简历、特长等。

若贵公司需要,可察看现场,费用自理,具体问题,可与我方____先生(小姐)

联系。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本服务的有关业务及派件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及法规。

业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请书的45天内拚交建议书,请在接到本邀请书之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我方,并说明提交建议书的时间和方法。

从建议书收到之日起90天内为其有效期。

本服务合同将采用人——月合同(总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条件见第二章。

业主将根据建议书的质量、贵公司指派人员的能力和在类似工程上的经验、经济建议书的合理性等考虑是否接纳建议书,并在建议书有效期内通知贵公司的建议书是否被接纳。

我们期待着你们对我们邀请书做出积极的响应。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四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五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

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篇六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按国家相关要求的通用约定。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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