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合同 篇一
店面转让合同是指出卖方将其拥有的店面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转移给买方的一种合同。在商业运作中,店面转让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涉及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本篇将重点介绍店面转让合同的一些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素
1. 合同双方:店面转让合同的双方为出卖方和买方,出卖方是拥有店面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一方,买方则是希望购买店面并经营的一方。
2. 转让事项:店面转让合同需要明确转让的具体事项,包括店面的名称、地址、所有权和经营权等。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事项的具体内容。
3. 转让价格:店面转让合同需要明确转让价格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包含其他费用。买方需要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充分的财务评估,确保能够支付转让价格。
4. 条款约定:店面转让合同需要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转让后的店面使用权、经营权、财务责任等。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保合同条款能够保护各自的权益。
二、注意事项
1. 法律合规:双方在签订店面转让合同时,需要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资产清查:在签订店面转让合同之前,买方需要对店面的资产进行清查,确保转让的店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卖方也需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资产清单。
3. 税务问题:店面转让可能涉及到一些税务问题,双方需要了解相关税务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税务责任。可以咨询专业会计师的意见,以确保税务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4. 保密约定:双方在签订店面转让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和店面的商业机密得到保护。这对于保护双方的商业利益非常重要。
总结:
店面转让合同是商业运作中的一项重要合同,涉及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需要充分了解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项,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店面转让合同 篇三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协议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协议。本协议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协议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协议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协议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协议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协议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协议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协议,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协议,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协议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协议约定转让费×2。
八、协议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协议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协议》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一、原《门面租赁协议》;
二、《财物交接清单》;
店面转让合同 篇四
立契约书人赵钱即兴国商行(以下简称甲方)孙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x x市x路x号的xxxx,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 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x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x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x x x x年x月x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x x市x路x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x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赵钱
保证人:
乙方:孙李
店面转让合同 篇五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商铺出租方)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 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
条 甲方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 商铺{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商铺转让合同范本。
第二条
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 ,月租为 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
全部
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其它归乙方所有,合同范本《商铺转让合同范本》。
第四
条 乙方在 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 ,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交付转让费的 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
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 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