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 篇一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用工合同已成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用工合同旨在明确雇佣关系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本篇将从合同的基本要素、内容以及合同解除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用工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名称、甲方与乙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合同的名称应明确为“劳动合同”,以便于区分其他类型的合同。甲方与乙方的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以确保双方的身份和联系畅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等。工作内容与地点应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场所,以确保双方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害。工资和福利待遇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合理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以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用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劳动合同的签署、履行和变更等方面。合同的签署应由甲方和乙方双方自愿签署,且应当明确双方的签署日期。合同的履行应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作为变更的依据。
最后,用工合同的解除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同解除的情况包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一方提前解除等。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是否续签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时,应签署书面协议,并注明解除日期。一方提前解除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此外,合同解除还可能涉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用工合同作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明确权益和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的作用。合同的基本要素、内容以及解除等方面都需要双方充分理解和遵守,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用工合同 篇二
用工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范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篇将从用工合同的重要性、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机制以及合同的补充协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用工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用工合同明确了雇佣关系的双方权益和义务,防范了劳动纠纷的发生。其次,用工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的依据,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再次,用工合同规定了劳动关系的期限、工资待遇等重要内容,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约束。最后,用工合同可作为劳动关系的重要参考依据,为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其次,用工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机制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至关重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一般包括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以及诉讼解决等。协商解决是最常见的方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争议。调解解决是一种非诉讼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诉讼解决是最后的手段,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最后,用工合同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补充协议可以针对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如员工晋升、岗位调整、薪资调整等。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的内容应与原合同内容一致,并明确生效日期和期限。
综上所述,用工合同作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合同中的重要性、争议解决机制以及补充协议等方面都需要双方充分理解和遵守,以促进劳动关系的良好发展。
用工合同 篇三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xx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 年,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 3. 合同期限至于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 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报告。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不间断休息二十四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工合同 篇四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从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试用期从年 月 日起年月日止。(无试用期)
二、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三、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法定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1、计时工资:元/月。□2、计件工资:以确认公布产品单价为准计件,不低于元/月。
五、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及其他: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按照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其它约定条款:
1.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和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地点、岗位、职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务变更后其薪金也将同时变更。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并参照考核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职务及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3.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服从甲方管理,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一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
5.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甲方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有权安排乙方在晚上或休息日加班,并在业务淡季补休。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支付等,均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盖章)乙方(职工)姓名:联系电话: 住所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住址(通信地址)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 日
用工合同 篇五
(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三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一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注:甲方在乙方试用期满后为乙方提供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乙方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必须出具书面申请。
第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工作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六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相关补偿条例办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的,按培训费100%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招接收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通知乙方。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商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