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篇一
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者提供劳务的条件、权益和责任等方面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的签订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劳务合同的重要性、合同内容和签订劳务合同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劳务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劳务合同明确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合同还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确保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劳务合同还规定了劳动者的权责和义务,明确了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其次,劳务合同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劳务合同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了劳动纠纷的发生。合同中的约定使得雇佣关系更加稳定,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公平、合法的合作框架,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务合同的签订还有助于增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互信,促进双方的合作和发展。
最后,签订劳务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中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以免产生歧义和纠纷。其次,劳务合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再次,合同的签订应当是自愿的、平等的,双方应当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和权益的情况下进行签署。最后,劳务合同在签订后应当得到双方的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劳务合同的签订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劳务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签订过程应当自愿、平等,签订后应当得到双方的严格履行。只有这样,劳务合同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务合同 篇二
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者提供劳务的条件、权益和责任等方面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劳务合同的法律地位、合同变更和解除、以及劳务合同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劳务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法律地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合同的签订应当是自愿的、平等的,双方应当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和权益的情况下进行签署。同时,劳务合同的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劳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依法进行。劳务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劳务合同时,双方应当注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变更后的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劳务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等。在解除劳务合同时,双方应当处理好解除后的权益和责任关系,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劳务合同纠纷的解决应当依法进行。劳务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双方在发生劳务合同纠纷时,应当首先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劳务合同纠纷时,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解决。
综上所述,劳务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法律地位,变更和解除应当依法进行,劳务合同纠纷的解决也应当依法进行。只有通过合法、公正的方式处理劳务合同,才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劳务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务合同 篇三
聘方(甲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
应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___年)
聘请待遇:
1.每月 ( ) 元,假期不付,邻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按园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幼儿园教师职责
1、对幼儿做到关心、细心、耐心,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2、认真及时制订教育活动计划,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因材施教。
3、科学、公道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教育常规及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总结,不断进步工作质量。
4、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预备工作,带班时精力集中,尽心尽责,不随便离开班级,密切关注幼儿的活动及需求,及时提供适当的指导。留意幼儿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5、努力学习幼教专业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研究和各种业务进修学习,勇于改革、创新,不断进步自身的业务素质。
6、治理好班内一切物品不受损失,保持班内环境、物品的整洁,做好保管区内的清洁工作。
7、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定时和每个幼儿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和家长商议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8、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聘任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与本园教师不能和睦相处,挑拨是非,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教育质量严重下滑。
(7)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8)私下将生源先容到其他单位,故意泄露本单位贸易秘密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在学期结束前一月提出,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聘期被本园解聘或经本园答应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本协议自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四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至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企业与职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辞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不得有误。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加附纸。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务合同 篇五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请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供给劳务的方法
乙方按照甲方请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年,试用期 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供给劳务的方法: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断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断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正《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劳务合同 篇六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含: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断定,并由甲方向乙方供给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产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应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应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盘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盘算。
(三)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情势,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履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供给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于
将当 (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法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断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