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合同 篇一
企业经营合同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于规定双方在经营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合同的签订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可以清晰地规定双方的经营范围、销售条件、价格及付款方式等,避免了因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争议。通过签订合同,企业可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避免了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违约行为的损害。
其次,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活动的基本规范,通过签订合同可以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合同的签订可以促使市场参与者遵守合同约定,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提高市场的效率和公平性。
此外,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也具有积极作用。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工具,通过签订合同可以明确经营计划和目标,提高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合同的签订还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
然而,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首先,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例如市场需求变化、供应链中断等,这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或部分履行。其次,合同的执行成本较高,包括合同履行的监督和维权的成本。如果合同双方的信用水平不高,或是司法体系不健全,合同的有效执行可能会受到限制。
综上所述,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对于企业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企业经营合同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然而,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需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的执行和维权机制,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信用水平和法律意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企业经营合同 篇二
企业经营合同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其他企业或个人签订的一种合同,是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工具。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首先,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基础,通过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合同可以约束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行为,使企业不会违反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合同的签订可以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更加合规,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其次,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秩序的维护需要依靠市场主体之间的互信和合作,而合同的签订可以促进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的形成。通过签订合同,企业可以与其他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商业道德。合同的签订可以减少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此外,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合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交付方式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合同的签订可以约束企业在销售过程中的行为,防止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不当行为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自愿和平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强势企业对弱势企业或个人进行不公平的合同约定。其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例如市场需求变化、自然灾害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
综上所述,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对于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企业经营合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监管和维权机制,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合同履行能力,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企业经营合同 篇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市 区路 号 ,名称是 ,该商铺用于经营用途。
2.承租面积为 平方米,承租面积按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若乙方对上述承租面积有异议,双方可在商铺现场直接测定,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另行共同委托测绘机构进行测绘,测绘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承租面积最终以测绘机构的测定数据为准。
3. 本合同租赁物还包括附属的设备设施:合格的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 光纤(免费提供管井至乙方租赁区域)、有线电视线路和电话线路(接驳至乙方租赁区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自动扶梯(共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货梯(共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
第二条
1.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
2.甲方保证其为租赁场地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有权对租赁场地房屋进行出租。甲方须向乙方出示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等证明其有出租权的相关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文件的,甲方须给予配合并及时提供。甲方资料每逾期一日提供,免租期相应顺延一日。至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费用外,还应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3.本合同签署时,租赁场地及房物若存在抵押、担保,或者并司法、行政机关查封、冻结等情形的,甲方须明确告知乙方,告知方式为在本合同补充条款写明。租赁期间,发生前述情形的,甲方须书面告知乙方。
4.因权属瑕疵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交屋时,保证该址无其他营业登记。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合同项下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交付给乙方,具体以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物交付确认书为准
2.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月,自交付房屋后起算日(非乙方原因导致装修工期延长的该装修免租期还相应顺延)为免租装修期(免付租金、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以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等一切费用)。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3.如在租赁期内,甲方正式对外宣布的开业日,甲方的开业商铺未达到租赁面积的70%(含),甲方不得收取乙方租金以及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若甲方的整体招商及经营情况对乙方有极大的影响,连续三个月或是累计六个月低于70%的,双方需协商协商重新确定租赁费用,如达不成一致,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如不认可一方提出的空臵数据,甲方应提供证据证明,否则,视为认可乙方提出的空臵事实。
4. 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须征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在此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场地单位租金按每平方米每月 元计算,月租为¥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上调租金。 月租金总包括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及推广宣传费、停车场费、设施费用、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以及所有相关杂费、税费等费用。由于甲方出租房屋和收取租金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每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发票,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发票,则乙方有权顺延之后各月租金支付时间,直至甲方提供发票时止。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上述租赁保证金的同时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三日之内退回乙方,逾期退还,甲方还应按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乙方滞纳金;乙方由权主张期根据本合同应付的费用,从该保证金直接抵扣。
第六条 其他费用
2.甲方应负责一切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由业主负责缴纳的费用及税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费等) ,乙方按该物业实际耗电量(以独立电表显示为准)及电力部门收费标准缴付电费,乙方按租赁物业实际耗水量(以独立水表显示为准)及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缴付水费。除以上费用外,另外涉及其他配套设施如宽带、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乙方自理。由甲方代收代付的款项,甲方出具税务专用收据
第七条 甲方维修责任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该房屋的维修保养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拒不履行维修保养责任的,乙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代为维修或保养,但一切相关的费用以及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消防
1.甲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国家和当地现行的消防法规的要求,满足一次建筑消防验收标准并取得消防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或甲方主系统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装修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无法在乙方开业前一个月整改到位,或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以及主系统仍未通过消防验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开业延迟、行政处罚等);如乙方未提出解除合同,亦不妨碍其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3.乙方在装修、消防报审或日常经营期间,甲方应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符合上述标准以及与乙方商铺内消防设备相连的主系统能正常运行的,甲方均须按上述标准在乙方及时报修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或补充,否则,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垫资进行修复或补充。乙方垫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但乙方须提供费用清单和票据。
4.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商场装修和开业(使用)消防验收工作,甲方
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手续材料。甲方消防验收和年检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
5.租赁期内,消防部门如对租赁物内甲方提供的消防设备设施提出整改要求,甲方需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如因乙方自行增加的消防设施被消防部门要求整改的,由乙方进行整改。任何一方不按时进行整改的,另一方均有权垫资进行整改,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提供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保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但乙方原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的除外),乙方装修添臵的消防器材的维保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水电
1.甲方确保租赁物有正式的供电供水服务,确保租赁物获得供电部门提供的KW的正式用电功率并设臵开关和配电箱。甲方确保租赁物总进水口直径不少于 CM,水压正常,确保水电能满足乙方商铺的需要。租赁物层配电箱前供电设施和供水计量表前的供水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
2.甲方负责在乙方进场装修前按乙方要求将电源接至租赁区域提供给乙方独立使用的配电柜内,进行配电柜的电量配臵。甲方确保乙方可以独立控制租赁物的总电源,确保租赁范围的配电柜以及主电缆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及合同约定的电量提供要求,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甲方负责在租赁物交付前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乙方按该水电表的计量数字向甲方交纳水电费。
4. 甲方负责在乙方进场装修前将供水管道接到租赁物提供一个接驳点(具体接驳点位臵双方另行协商),确保交付乙方使用时处于完好状态,确保上下水管道的畅通,污水处理等设备的设臵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附属设施设备
1.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时保证货梯的完好且能正常使用,自动手扶梯在乙方开业时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当年度的年检证明。
2.甲方确保租赁物有可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甲方负责该系统的维保责任,确保该系统符合国家和当地的标准,能满足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
3.租赁期间,甲方提供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保,空调末端的维保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应与乙方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租赁物的物业服务事宜进行明确。甲方对物业服务公司履行本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保租赁物系合法建筑物,没有被查封、冻结,产权清晰没有争议。共有权人(如有)同意出租。甲方确保其已取得了租赁物以及附属场地、附属设备设施全部的、合法的、没有任何异议的出租权利,如由于该产权争议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则乙方有权在书面通知甲方后,有权暂停支付租金。如乙方恢复正常营业后需立即支付租金。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2.在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租赁物内停水、停电、停中央空调等措施,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停业期间的直接损失。
3. 甲方确保不堵塞租赁物的所有入口、公共通道,以及该物业所有的公共设施,包括自动扶梯、客货梯等在乙方营业时间内始终处于便捷、通畅的使用状态。
4.租赁期限内,甲方确保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楼梯、楼板和墙体的承重,楼板屋面和墙体的防水性,线路的安全性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否则,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甲方应负责对该房屋所在的建筑物内的共用地方及其共用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并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运作状态。
5.乙方有权在租赁房屋外墙等适当地点悬挂广告物及安装室外机。且甲方应协助乙方取得租赁屋外墙及其他适当地点悬挂广告物及安装室外机全部所需审核,批准。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或自行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近或业态相同性质的企业或个人进场经营,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十倍的合同保证金的违约金。
9.租赁期间,甲方
企业经营合同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_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_____元,为_____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4.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5.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6.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8.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公证书编号:_________
兹证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与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__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_________》(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公证处(盖章):_________
企业经营合同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 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