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通用6篇】

时间:2019-09-01 04:20: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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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篇一

代理合同是指一方(被代理人)授权另一方(代理人)以其名义进行某项活动或交易的合同。代理合同在商业领域中非常常见,可以用于各种情况,如销售代理、产品代理、品牌代理等。

代理合同的重要性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首先,在代理合同中,需要明确代理人的权力范围和责任。代理人应当按照被代理人的要求和指示,以其名义进行活动或交易。代理人的权力范围可以包括销售、推广、订货、收款等。同时,代理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保证产品质量、按时支付货款等。这样可以确保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遵守合同约定,不超越权力范围,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其次,在代理合同中,还需要明确被代理人的权益和义务。被代理人应当提供代理人所需的支持和资源,如产品的供应、市场信息的提供等。被代理人也有责任向代理人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代理人能够胜任代理活动。被代理人还有义务保证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如保护代理人的地域独占权、品牌形象等。

最后,在代理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益保护机制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的方式等。这可以避免因合同纠纷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总之,代理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代理合同也能够为双方提供一个合作框架,规范双方的行为。因此,在商业活动中,签订代理合同是非常必要的。

代理合同 篇二

代理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允许一方(代理人)代表另一方(被代理人)进行某项活动或交易。代理合同可以涉及各种领域,如销售代理、产品代理、品牌代理等。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介绍销售代理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是指一方(被代理人)授权另一方(代理人)以其名义进行销售活动的合同。在销售代理合同中,被代理人通常是产品的制造商或供应商,而代理人是销售渠道的经营者。销售代理合同的目的是通过代理人的销售渠道和市场推广,将产品引入到更广阔的市场中,提高产品的销售量和市场份额。

销售代理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包括代理范围、代理区域、代理期限、代理费用、销售目标等。首先,代理范围是指代理人可以代理的产品种类和销售活动。代理人应当按照被代理人的要求和指示,以其名义进行销售活动,并按照约定的销售目标完成销售任务。代理区域是指代理人可以销售产品的地理范围,可以是一个城市、一个省份,甚至是全国范围。代理期限是指代理合同的有效期限,可以是一个月、一年,也可以是长期合作。代理费用是指代理人获得的报酬,可以是固定的提成比例,也可以是按照销售额计算的奖金。销售目标是指被代理人期望代理人实现的销售业绩。

除了上述关键条款,销售代理合同还应当包括双方的权益保护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的方式等。这可以保护双方的利益,避免因合同纠纷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总之,销售代理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通过代理人的销售渠道和市场推广,提高产品的销售量和市场份额。同时,销售代理合同也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商业活动中,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是非常必要的。

代理合同 篇三

  甲方:大庆劳特润滑油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友好、同步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就甲方同意乙方作指定区域产品总经销事宜,达成一致性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之规定:

  一、甲方授权

乙方为劳特牌润滑油产品在 -------------------------------------------------总经销,其具体授权产品包括------------------------------------------------------为止,甲方并未授权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约束。乙方负责甲方该系列产品在该地区的总体销售工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接受经销的监控工作,拓展销售渠道,促进销售额稳步增长。

  二、甲方将在合同生效后,想乙方提供劳特牌系列润滑油产品的授权经销

  书,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并全力协助乙方拓展市场,完善经营理念,统一营销策略,反馈交流信息,博取众长,发挥双方优势,提高产品总体销量。乙方所辖销售区域的年计划销售表如下:

  三、报价、供货、付款及运输

  1、甲方实施全国统一报价策略,对各级代理商进行统一报价,详见附件

  (一)价格表;

  2、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提前7天向甲方以传真快递形式提交进货计划(并加盖公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甲方根据乙方的计划要求,积极备货,并为乙方办理运输和保险;

  3、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一律款到发货;

  4、运费:所有产品报价都是大庆交货价(或办事处库房交货价);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1、甲方所生产的产品全部执行符合国家标准GB或相应的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

  2、甲方实行全国统一的价位政策,并协助乙方统一区域报价。乙方可根据区域市场的需求状况,在不影响相邻区域经销商情况下,有权小幅度调整市场批发价;

  3、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地区独家销售的利益,并且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该地区设第二家经销商。甲方在乙方授权的区域的有效期内不得擅自与第三方发生利益合同关系;

  4、若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发生质量异议时,至少保留1000Ml油样和封存同一批油品,到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仲裁,确属甲方产品质量责任时,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单号:21951017704023100002)负责赔偿由该批产品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根据质量法规定,提出异议方暂时先垫付检验费;

  5、甲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暴风等等)和国家政策及非正常因素致使的无法履行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6、如果遇到经济政策变化或战争等因素而使原料价格全国普变,甲方有权调整供货价,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1、乙方必须要以经销甲方产品为主,,积极宣传推广甲方产品,并协助甲方打假;

  2、乙方超出总经销区域销售或有低于甲方供应价抛售及分装等行为时,甲方考察后,立即停止供货和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具备相应的代理条件,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资金保证,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身份证等)并加盖乙方有关印章。

  4、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到乙方掉走货物或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盖有甲方公章的书面文件,否则甲方不予负责;

  5、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一个月内无进货业务,或年销售额达不到合同规定数额70%时,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另受其他代理商;

  6、地级代理商的首批进货不低于100件,全年销售不低于--------万元。7、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向甲方申报购货计划,不倡导多购多押的战略,原则上甲方无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不得退货、调货,但乙方终止经销时,包装完好,可办理返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或到厂家入库后3个工作日将返货款一次打到乙方指定账号上;

  8、乙方是甲方的授权经销商,不是甲方的外设业务机构(或办事处),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业务行为不代表甲方。

  六、厂家对代理商的前期支持策略

  1、为了积极配合代理商拓展市场,代理商前3个月进货可享有3%的广告返点;

  2、公司的促销政策,是由公司统一安排制作发放,根据进货数额配发,包括工作服、宣传标志小产品等等,代理商不应扣留,应全数发放客户手里,发放计划由代理商定;

  3、代理商在经营2个月后,根据市场的潜力,公司进行评估考核,如考核

  后符合公司广告投入策略,在当地按前6个月计划销售额不低于10%的广告支持。不符合公司广告发展要求的,另行计算投入,其投入广告权归公司所有。

  七、厂家对代理商的年终奖励政策

  1、厂家的年终奖励是指按全年的实际回款额计算,只算当年的,不延续下一年,一年发放一次;若油泥欠公司款的,应还完欠款再发年终奖金;

  2、年终奖金发放表如下:

  八、本合同补充附件1份,价目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至。

  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庆劳特润滑油有限公司(章)营业执照号:

  法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电话:

  乙方:营业执照号:

  法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电话:

代理合同 篇四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品价格

  一、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乙方以□1.出厂价□2.批发价□3.供货价,并给予单面折扣_________%为甲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订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鲜食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的,必须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订货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定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四、乙方保证不得以高于其向_________地区同等级超市出售的商品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乙方比其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报价单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出售同种商品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售给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同种商品的价格之最低者,相应调低向乙方所下订货单上的商品价格,并据此计算向乙方支付货款的金额,对于已支付的货款,则由乙方退还由于上述价格差异而多支付的货款给甲方,或者由甲方从尚未支付的其他货款中扣除。

  第二条 订货

  一、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信息,就每一个特定商品的订货提交订货单,订货单上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

  二、甲方有权在订货单发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撤回或修订订单。

  三、乙方收到订货单后,若对订货单上的价格,数量等条款有异议,应于收到订货单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的则视为完全同意订货单的条款。

  第三条 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商品包括该商品本身以及该商品的包装,简介,使用方法说明书,警示说明书,保证(修)书,售后服务卡等其他有关资料和该类商品所须之随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其他标准或样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订单要求,并保证:

  一、产品质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乙方保证不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四、乙方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证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真实,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没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六、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提供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符合营养,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七、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专利以及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等侵犯他人专利权。

  八、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九、进口商品:

  1.乙方提供的进口商品,必须向甲方提供中国________出入境检疫局出具的监管证,同时提供海关卫生检测合格证明及商检报告

  2.乙方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且每批次商品应当有对应的卫生附表。

  3.每个最小包装上必须粘贴进口商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CIO标志),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在商品包装上贴有详细的产品中文说明、代理商名称、地址及电话。

  十、乙方提供的商品产地若属__________________以外地区,除向甲方提供当地相关证明、检测报告外,还须向甲方提供进京销售证明及_________市相关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十一、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应当印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及中文标识。且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前,商品外包装上已印好或贴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用条形码及中文标识,若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时未能完成上述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十二、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清洁,整齐,包装完好,适宜销售,送货时不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潮湿,变色,凡有保质期的商品如果保质期大于六个月的,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时其商品保质期距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保质期规定的一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商品保质期小于六个月,则不应少于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三、乙方因违反以上第一款至第十款的承诺而侵犯消费者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知情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收到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损害而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追偿的金额包括:

  (1)甲方赔偿给消费者的全部金额

  (2)甲方因赔偿事件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修理费,退还商品运输费,鉴定部门的鉴定费,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费,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

  (3)甲方所支付资金的利息,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每一笔资金支出的当天算起,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00%计算。如果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商业信誉,导致甲方的客流量减少,销售额下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十四、乙方因违反本条第三,六,七,八,九,十款的承诺,导致其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被国家执法部门扣留,查封,没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十五、甲方有权对提供生鲜食品的乙方的卫生情况,运输条件,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如果乙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设备等不符合法定以及双方约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六、如乙方有违反上述所做的承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送货原则

  一、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交的定货单确定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包装,地点,按时向甲方送货。

  二、乙方在向甲方交货时要携带甲方提交过的订货单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乙方送货单。甲方收货部门验货后,向乙方出具“甲方订货单的第四联”,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盖章,并留存上述底单备查。如果订货单与送货单的“数量”等项目不一致,则以订货单的为准。尽管甲方收货部门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盖章,但是这并不表明甲方对送货单上的“单价”及“金额”的确认,而只是对送货单上的“数量”等条款的确认,乙方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也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的依据。送货单上所列商品的单价以与之相对应的订货单价作为该商品的单价。

  三、乙方应按订单按时交货。乙方如要求变更送货期,应至少提前3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要求,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运抵。

  (1)如果乙方延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订货单含税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果乙方提前交货,甲方也有权拒收,但会尽量安排收货,乙方交货每提前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收货金额(含税)_____%的仓储占用费。甲方可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本款所述的违约金及仓储占用费。

  第五条 收货原则

  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拒收所有违反本合同以及订单条款的商品。对此,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运返该商品,并自负运费和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要求乙方对包装损坏商品给予及时调换并有权拒收。被拒收的商品乙方应及时运返,对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

  1.交货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应在_________小时内送到。

  2.交货地点:乙方应将商品送到甲方的营业场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3.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验收

  1.验收由甲方商管课人员会同超市工作人员,依据甲方开立的订货单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将商品运回,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

  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有正确的北美通用产品条码(简称UPC条码)/国际通用商品条码(简称EAN条码)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无正确UPC/EAN条码的商品。称重商品条码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自行制作粘贴,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交货时,验收由甲方与乙方双方人员共同参加,根据《订货单》做外观和数量上的清点,并进行抽验,乙方因故不在场时,由甲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自行验货,验货结果视为乙方认可。

  4.对于不能立即验货的商品,甲方应妥善保管商品和包装,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在消费者选购时开箱验货。

  第七条 退换货

  一、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地退回给乙方。

  二、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国家规定或者乙方承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地退回给乙方。

  三、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退回给乙方。

  四、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退回给乙方。

  五、食品的退货与换货

  1.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甲方提出退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退货

  (1)保质期至少还有_________天;

  (2)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甲方提出换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换货,对于有保质期的食品,凡是甲方在离保质期到期日_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否则已过保质期的商品货款甲方有权单方从应支付乙方的货款里自动冲减。

  3.若乙方不同意退、换货的,应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六、非食品的退货与换货

  非食品类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退还商品由乙方承担运费,若此运费甲方先行支付,则乙方应在货物运返之日起两日内支付运费或甲方在应支付货款里冲减。

  七、退货换货的业务流程

  1.甲方采用向乙方提交“退(换)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所需退换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数量,价格,时间,地点。

  2.退(换)货单之日起,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从甲方的营业场所提取该退(换)货单所列的商品,并由乙方授权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3.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条所述的退换商品提走,也没有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延期提货通知书的,则视为乙方放弃了上述退换商品的所有权,甲方可以自由处理该退换商品,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将上述退换商品的货款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八、凡符合上述所约定的退还货条件,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不得以货款的支付问题、诉讼等理由予以拒绝。

  九、上述甲方向乙方提交“退(换)货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传真:从甲方将退(换)货单发送至乙方的传真机之时起1小时后视为有效提交。

  2.电子邮件:从甲方将退(换)货单发送至乙方指定的电子邮件之时起视为有效提交。

  3.特快专递:从乙方任何人员签收回执后视为有效提交。

  4.挂号信:从乙方任何人员签收回执后视为有效提交。

  第八条 进货方式与货款结算

  一、进货与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之一种进货与结算方式:

  1.□经销:

  货款结算:甲方结算部门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的实际供货数量,并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再根据这两者确定乙方的送货金额,扣除所约定的退货金额以及按本合同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费用后,即为应付乙方的货款金额。

  2.□代销:

  货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后,以实际卖出的数量向乙方进行结算。甲方结算部门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的实际供货数量,并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再根据这两者确定乙方的送货金额,扣除所约定的退货金额以及按本合同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费用后,即为应付乙方的货款金额。

  二、货款到期日(以下简称“帐期”)的计算方法:

  可由双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来确定:

  1.□收货后_________天内支付;

  2.□月结;

  3.□收货后_________天内付款_________%;天内付款_________%。

  三、本合同期满,若乙方终止与甲方合作,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经双方核对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通知书,乙方在收到结算通知书后三日内对货款进行确认。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应于收到结算通知书五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结算通知单无异议。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乙方未按本合同及订单的约定送货;

  2.乙方所送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的约定;

  3.乙方所送货物在甲方店内连续4周的销售额为零;

  4.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或换货;

  6.乙方连续三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在30%以上的;

  7.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的。

  五、乙方知道并遵守甲方的货款结算支付须知。甲方的货款结算支付须知详见附件一。

  六、如因乙方发票未及时送达、发票填写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按甲方的结算支付须知及时提交相关票据而造成未能按时支付货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对乙方的发票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结算程序要求按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九条 滞销商品的处理

  在帐期到达之前十天内,双方需对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滞销商品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丢失、破损、残次商品的补偿

  对于丢失、残次、破损商品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新品优惠

  一、新品是指甲方向乙方首次采购的商品。

  二、为协助甲方尽早将新品上架,扩大销售份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新品特别价格折扣:新品的所有首月订货单均享受其货款(含税)_________%的价格折扣。

  2.新品特别付款期:新品首月订货单特别付款期自动延长_________天。

  三、上述条款不包括商品首次进店合作。

  第十二条 销售奖励

  一、从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将以返佣的形式作为对甲方的销售奖励。

  二、兑现上述返佣的结算周期是:

  □每一结款期□季度□半年□全年

  三、返佣的计算方法:(此项不得为空白,否则视为双方同意年度订货额的2%)

  □实际送货金额的_________%;

  □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但不能低于实际送货金额的2%。

  四、返佣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货款扣除□电汇

  第十三条 费用

  为促进商品的销售和业务发展,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下列费用:

  一、合作费

  凡新厂商要求进店销售其商品,甲方将其相关资料录入电脑系统,并纳入正规管理,视销售规模的大小,乙方需交纳一次性合作费(不低于_________元)。补偿由于供货商某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政府部门检查不合格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此项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合作成本分摊及补偿。

  二、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作为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内,由乙方一次***纳。该保证金于本合同终止,乙方撤场后三个月无息返还给乙方。

  2.如因乙方商品质量等问题而引起顾客索赔,甲方有权以该保证金支付赔偿金。保证金不足赔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第1)款约定的数额。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款中扣除差额部分补足保证金数额。

  三、新品推广费

  乙方增加新品时,应向甲方一次***纳新品推广费,_________元/每个新品。甲方应在商场内接到新品后优先将新品陈列在货架明显位置上一个月,一个月后恢复正常陈列。支付日期为新品陈列前一周内。

  四、特殊陈列费

  为满足乙方做商品特价刺激消费者购买,同时突出乙方产品品牌形象,甲方在超市内开辟空间提供陈列进行乙方产品促销及产品展示。如乙方需要该项服务,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促销陈列协议。

  五、邮报费

  甲方定期会消费者做宣传页,乙方在其上设立自己的广告页面,树立品牌形象。每个版位________元,甲方全年计划推出_____期,乙方确定参加期,邮报费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六、促销费

  甲方为促进乙方商品销售,组织促销活动。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交纳促销成本费_______元,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七、水、电、物业及库房管理费

  乙方商品在超市内销售产生的水、电费每月_________元,必须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商品在超市内销售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库房管理费每月_________元,必须于次月_________前支付。

  八、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货款扣除

  九、如乙方不支持上述费用,应按每年度销售金额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销售奖励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十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市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由甲乙双方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共计_________页,其中合同主文_________页,附件_________页。

  第十七条 本合同以“□”的为选择项,适用的划“√”,不适用的划“×”。

  第十八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机;

  四、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五、商标注册证明、使用许可证明及授权代理证明复印件(使用他人商标时);

  六、相关专利权属证明复印件(取得或授权使用证明);

  七、营业代理人之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八、进口商品商检证明、关税证明或进口商品报关单;

  九、与经营商品有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证件。

  注:上述文件均需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供货商对帐、结帐须知。

  附件二:供货商送货须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五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___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六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地址:大同市城区新建西路1号

  乙方:

  地址:

  为推动山西通信业的发展,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和使用山西电信的通信产品以及办理电信各项业务,乙方自愿申请代理代办甲方电信业务。甲方按照规定的申办条件和管理规定,经审核确认乙方具备代理代办甲方业务的条件,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为保证营业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 乙方代理电信业务范围:

  (一)代办电信公司客户的入网、缴费、各种卡类的销售业务等业务。

  (二)受理用户有关业务咨询、投诉业务。

  (三)手机终端产品的零售业务。

  (四)手机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

  (五)甲方允许代办的其他新业务。

  以上第1-2项、5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办理,第3、4项乙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手机终端销售及售后维修的相关资质,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审核乙方代办资格,对乙方开业的准备情况验收后,同意在申办的场所内使用带有电信VI标识的门头及其他营业标识。如果接入营业终端,甲方进行营业网点与计费联网的一次性投资,并给予乙方第一年内网络月使用费全部减免的政策,第二年以后的网络月使用费的减免政策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负责在代理业务上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及时通知乙方执行业务规定和促销计划,如遇业务资费和业务流程调整,甲方应及时以业务通知单形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按照规定和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分配号码及卡体并在营业系统内负责对乙方进行配号,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市场情况对乙方号码库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配。

  (四)甲方按照规定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号源分配原则,禁止乙方跨区放号,销售跨区号源。

  (五)甲方按照规定和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提供各类数据卡。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客户入网登记表、业务变更登记表、业务宣传资料等营业用品,乙方根据营业用品的库存情况提前申请,并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代办的业务进行稽核,包括对客户资料、帐务、发票、业务量进行稽核。

  (八)甲方按月对乙方销售情况、服务质量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须提供发票,作为代理费凭证。甲方结帐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代理费支付原则上不晚于次月月末。

  (九)对乙方代办业务中发生的疑难问题,甲方积极予以处理。

  (十)甲方授权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各项业务时使用甲方的营帐系統,并委派或指定专人对营业终端进行操作。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违反业务规定、服务质量等问题进行处罚。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代理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相关资质,必须维护山西电信的企业形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经营,按章纳税。

  (二)乙方负责提供经营场地,乙方服从甲方在经营业务上的管理,执行甲方确定的业务资费标准和业务规定,乙方的营业人员服从甲方委派的业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乙方营业人员如需要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准后方可调整,乙方的营业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获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三)乙方负责营业场所的安全、防火、保卫;负责营业场所的房租、水电、人员工资、营业材料、办公用品等费用,乙方经营自负盈亏。

  (四)乙方必须确保移动终端产品进货渠道正当,并具有进网许可证,负责所销售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若乙方所售手机产生售后服务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分配的号段办理客户入网手续,按照甲方的业务流程办理各类业务,认真稽核客户身份,准确、及时录入客户资料。

  (六)乙方向甲方申领各类业务入网登记表、入网协议、发票、宣传单页等必须提前向甲方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备好后,由乙方签收领取。

  (七)乙方在每日结束营业后,将代办甲方业务所得款项按甲方要求,做好日帐后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必须做到日帐日结。

  (八)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业务量进行认真、真实的统计,不得虚报业务量。

  (九)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业务规定的流程、资费标准,实施营销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执行、若乙方执行确有困难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写明具体原因与甲方商讨。

  (十)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客户资料、业务发展数量等甲方的企业机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十一)乙方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经营手段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十二)乙方代办的相关资料,应定期交至甲方业务部门,如遇甲方结帐期或业务需要,急需汇总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保证未交接客户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凡因乙方私自泄露客户资料所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应妥善保管各类卡体和号码,各类卡在售出之前不得产生任何话费。若由于乙方原因而产生话费纠纷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号源分配原则,禁止跨区放号或销售跨区号源;必须将卡号码提供给用户公开自由选择,不得收取选号费。

  (十五)凡由乙方代办的用户入网业务,一旦出现恶意欠费且属于客户资料与证件不符或资料遗漏等情况,甲方有权进行停机处理,并由乙方交纳客户欠费金额,由此引起的客户申告或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六)乙方遵守甲方的资费标准,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办理业务时,规范开具甲方提供的发票,同时加盖业务章,不得使用甲方的发票、业务章办理非甲方委托办理的业务,否则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七)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营业系统的安全运行,妥善管理营业工号和密码,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危害营业系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八)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押金,作为甲方品牌维护及风险控制之保证, 若甲方认为乙方所交押金无法保证风险控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加交纳押金;代理合同终止并进行业务清算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的90%;其余10%的押金在一年后退还,如在一年内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从剩余部分金额进行扣除,剩余金额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四、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业务代办酬金按协议签订之时甲方现行的酬金标准执行,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及考评标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五、协议终止条件:

  (一)协议到期后,双方之一提出不再续签。

  (二)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如认为应提前终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如遇甲方进行政策性调整,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协议履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停止营业,并经甲方同意的。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4.乙方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六、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视乙方为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向用户进行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一)乙方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伪劣产品故意坑害消费者,经政府相关部门查实,危害甲方信誉的。

  (二)乙方拒不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或服务质量低下,经甲方警告置之不理,并在一个星期内无明显改善的。

  (三)乙方故意虚报假帐、私自将甲方提供的发票或各类卡挪做他用。

  (四)乙方私自转让代理权。

  (五)乙方擅自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泄露甲方机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乙方责任并处理不当造成甲方的客户发生严重投诉,造成恶劣后果的。

  (七)乙方擅自停止营业超过一天的。

  (八)乙方代理行为超越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权限的。

  (九)乙方在代理中如有套机、套卡或诱导用户弃卡、欠费等有损于甲方利益的。

  (十)乙方擅自将甲方的企业标志、商标应用于其他与本协议无关的事项中。

  七、若乙方在协议未到期前擅自停止业务合作,则甲方将扣除乙方所交全部押金。

  八、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二)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代理合同【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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