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篇一
委托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人)授权另一方(受托人)代表自己进行特定事务的一种法律文件。这种合同在商业和法律领域非常常见,可以用于各种不同的情况,例如代理销售、专利申请、法律诉讼等。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并且有义务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委托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条款:
1. 委托事项:明确双方的委托事项,包括具体的任务和要求。这可以是一项具体的任务,如销售产品或代表委托人出席会议,也可以是一项更广泛的职责,如代理委托人在法律诉讼中进行辩护。
2. 委托期限:确定委托事项的起止时间。这有助于双方了解合同的有效期限,并确保双方都明白合同到期后的权利和义务。
3. 报酬和费用:规定受托人执行委托事项的报酬和费用。这包括受托人的服务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用等。双方需要就报酬和费用达成一致,以避免后续纠纷。
4. 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在执行委托事项过程中需要保守的信息。这可以包括商业机密、专利信息等。受托人有义务保护委托人的商业利益,并且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5. 违约责任: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违约金。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解决争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合同解除:规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可能需要解除合同,或者受托人可能无法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就解除合同的程序和可能的违约责任达成一致。
委托合同的签订对于委托人和受托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委托人需要确保受托人具备执行委托事项的能力和信誉,而受托人则需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委托合同可以为双方提供法律保护,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的纠纷和风险。
委托合同 篇二
委托合同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授权一方(委托人)代表自己进行特定事务的情况。在商业领域,委托合同可以用于代理销售、市场推广、产品分销等多个方面。在法律领域,委托合同可以用于律师代理诉讼、专利代理申请等。无论委托合同用于何种情况,其目的都是确保委托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且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指示进行操作。
在签订委托合同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需要确定受托人具备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受托人需要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执行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只有在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后,委托关系才能正式建立。
委托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 委托事项:明确双方的委托事项,包括具体的任务和要求。这可以是一项具体的任务,如代理销售某个产品,也可以是一项更广泛的职责,如代表委托人参加某个重要会议。
2. 委托期限:确定委托事项的起止时间。合同应明确具体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以确保双方都明白合同的有效期限。
3. 报酬和费用:规定受托人执行委托事项的报酬和费用。这包括受托人的服务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用等。双方应就报酬和费用达成一致,以避免后续纠纷。
4. 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在执行委托事项过程中需要保守的信息。这可以包括商业机密、专利信息等。受托人有义务保护委托人的商业利益,并且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5. 违约责任: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违约金。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解决争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合同解除:规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可能需要解除合同,或者受托人可能无法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就解除合同的程序和可能的违约责任达成一致。
总之,委托合同的签订对于委托人和受托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委托人需要确保受托人具备执行委托事项的能力和信誉,而受托人则需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委托合同可以为双方提供法律保护,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的纠纷和风险。
委托合同 篇三
一、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金额: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代理报酬为人民币:。该合同价款不含发票。
1、委托方与该项目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报酬:
2、材料进场后,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报酬:
三、受托方的责任与义务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为 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前期投标代理工作。受
托方在本工程投标期间,负责以下工作:
1、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进行该项目的信息搜集、前期接洽、投标报价、合同谈判及前期委托方授权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2、受托方负责谈妥项目发包方与委托方双方都同意的合同条款,联络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2、受托方积极将该项目的招标信息、相关方人员信息及要求反馈给委托方;
3、受托方代理投标本项目至发包方与委托方代表签订承包合同为止。
四、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方同意项目承包合同内容后,派出公司代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2、承包合同签订后,委托方承担所有该项目施工的后续工作及风险。
五、双方承诺
1、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2、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六、合同生效与履行
本合同双方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后生效。 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向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调节或起诉人民法院。(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协议正本一式 贰份,甲方 壹 份、乙方壹 份,如本协议之条款末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但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
委托合同 篇四
委托方(甲方):
住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受托方(乙方):
住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第 项事项:
1.代订机票
出发地: ,目的地:
出发日期: 年 月 日
乘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机票价格: 元/张,共 张;合计金额: 元。
2.代订住宿
宾馆所在地及名称: 标准:
数量: 间;入住时间: 年 月 日, 退房时间: 年 月 日 共 晚。
单价: 元/间, 合计金额: 元。
3.代送签证(签注)
目的地国家(地区): ;
代送服务费: 元/人,共 人;
合计金额: 元。
4.其他委托事项
单价: 元, 合计金额: 元。
第二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2.甲方以下列 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帐号为:
(3)其他方式: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的,应承担需支付金额5%的违约金。如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代办事项,或代办事项的完成不符约定,乙方应
承担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飞机、入住宾馆、进行签证签注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代办事项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性质
1.本合同是委托合同,不属于旅游组团合同,不适用《旅行社条例》中有关《旅游合同》的规定,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相应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乙方不存在选择或推荐的义务。因委托事项下的承运人、宾馆、签证(签注)部门等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给委托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直接与上述单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五
委托旅行社(组团社):(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关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旅行社委托合同书:
一、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经营资质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地址设在 法人代表
旅行社责任险:承保公司 有效期
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地址设在 法人代表
旅行社责任险:承保公司 有效期
三、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并签订旅游合同书。
2、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价格并收取旅游款。负责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3、根据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的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的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做出向甲方回复是否接团的'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2、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履行其责任。
3、负责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项告知游客并签订组团合同。有义务告知地接社名称及游客购买游客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务接待质量情况并有义务协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决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
3、为提高服务质量,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来执行。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是乙方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据,同时该确认件也是双方之间的对单团的委托接待协议。
2、有义务使组团社及旅游者知晓旅游地区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安全事项。
3、为提高服务质量,乙方应与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造成旅游团(者)损失或伤害,承担其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承担其赔偿责任。
八、旅游服务背质量投诉责任
1、因甲方原因变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给游客的行程、标准与乙方所确认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游客对旅游行程途中服务质量的投诉,乙方应积极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妥善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经济赔偿责任
1、如属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损失至使该团行程延误,除承担自身损失还应承担给甲、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饮、住宿、交通、景点、导游服务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应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 相关规定对游客进行赔偿。
3、因乙方违约,游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依据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处理。
4、因甲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5、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乙、游客三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并共同 配合当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索赔(如游客没有购买旅游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
十、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团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实行对公帐户;禁止任何团款或旅游款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行为。如涉及乙方经济赔偿责任,按旅游所属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议内容处理。甲方不得以其为借口恶意拖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一)、团款或旅游款实行全款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全额支付旅游团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
(二)、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5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5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7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3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团款或旅游款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12月31日起,进行月结算。具体时间为次月 日至 日为甲方结清上月所欠团款。超过次月5日,甲方应写出不能按时付款的情况说明书并自次月6日起按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货款利息计算标准,支付给所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利息)或违约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确认件原件或旅游行程传真确认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签署的旅游服务质量意见反馈表、证明、协议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签订地点:
委托合同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指挥和干扰甲方操作。
二、委托期限为 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 ,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或美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 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30%作为佣金。 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负数,当(亏损金额/期初资产≤30%)时,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亏损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负数,且当(亏损金额/期初资产>30%)时,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超过期初资产30%的那部分亏损由甲方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佣金10万*30%=3万元,如果到期亏损30万以内,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亏损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亏损超过30万,假设亏损了40万,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超过30万那部分为10万,甲方赔偿乙方3万元,而乙方自己承担亏损37万。在结算日或委托期满时,未平仓
的单子不能参与利润或亏损的计算,未平仓的单子是赢是亏都不拿来参加核算利润和亏损,只用平仓后的单子的赢亏情况来核算。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或终止协议的,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30%作为佣金。如果利润为负数,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亏损。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协议期内如果亏损大于30%,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第四条中第2款“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协议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再次委托视为另一次的委托。
六、每次结算后,账户期初资产值应变更为结算后重新委托时的资金量,相当于结算后的再次委托视为新的一次委托,其赢利与亏损都与结算前的金额无关,新的账户资金量作为该次的期初资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请仔细阅读后,请确认完全认可时方可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