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篇一
代理合同是指一方(代理人)代表另一方(委托人)从事一定范围内的法律行为的合同。在商业活动中,代理合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帮助委托人扩展业务范围,增加销售渠道,提高市场份额。本文将探讨代理合同的定义、重要条款以及合同解除的方式。
首先,代理合同具有明确的定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通过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代为从事一定范围内的代理行为,以达到委托人的经济利益。代理合同的核心在于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为行事,并且代理人应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相应的法律行为。
其次,代理合同中有一些重要的条款。首先是代理范围的约定。委托人应明确指定代理人能够代理的具体事项和范围,以避免纠纷的产生。其次是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代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授权从事代理行为,并且应保证代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再次是佣金或报酬的支付方式。委托人和代理人应就佣金或报酬的支付方式达成一致,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代理合同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除。首先是合同期满。如果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同期限,那么合同期满时合同自动解除。其次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或者出现其他情况导致代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最后是法定解除原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代理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下,委托人有权解除代理合同。
总结起来,代理合同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委托人通过代理合同可以将一部分权力和责任委托给代理人,以扩展业务范围并提高市场竞争力。合同双方应明确代理范围、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佣金或报酬的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同时,合同解除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纠纷的产生。
代理合同 篇二
代理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代理人通过代表委托人从事一定范围内的法律行为,以实现委托人的经济利益。本文将探讨代理合同的优势、风险以及合同履行中的注意事项。
首先,代理合同具有许多优势。委托人可以通过代理合同将一部分业务委托给专业的代理人,从而扩展业务范围,增加销售渠道,提高市场份额。代理人通常具备丰富的市场经验和资源,能够更好地推广委托人的产品或服务。此外,代理合同还可以减少委托人的运营成本,因为委托人无需直接雇佣员工,而是通过支付佣金或报酬的方式来激励代理人。
然而,代理合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是代理人可能不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从事代理行为,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委托人应选择可信赖的代理人,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其次是代理人可能与委托人发生利益冲突。为了防止代理人利用委托人的资源谋取私利,合同中应明确禁止代理人从事与委托人业务相竞争的活动,并规定违约责任。
在代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和代理人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是信息的共享和保密。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和产品信息,以便代理人更好地推广委托人的产品或服务。同时,委托人和代理人应约定保密义务,以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其次是合同履行的监督和考核。委托人应定期对代理人的业绩进行评估,并与代理人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策略。最后是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如果发生了业务调整、市场变化或者其他情况,双方应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综上所述,代理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和风险。委托人和代理人应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来达成共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还应共同努力,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以实现共同的经济利益。
代理合同 篇三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的老中医养生道专卖店(专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区域代理商合同范本。
三、加盟经营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区域内成为老中医养生道的特许区域代理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权益。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老中医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__________万元/店。乙方代理区域内所管辖的每个加盟店加盟费__________万元,首次从甲方购进老中医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__________万元。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甲方将老中医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一次性支付货款。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老中医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4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乙方属下的加盟店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加盟店(专柜)由乙方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为维护老中医品牌形象的统一性,甲方统一按加盟级别供应专柜及配套设备(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具体见加盟方案。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老中医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甲方进行老中医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老中医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乙方单独进行老中医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五、培训与指导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代理商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60%。
乙方的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专柜)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老中医品牌,或以老中医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老中医加盟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代理权。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养生道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商业模式,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专柜)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为维护加盟店(专柜)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老中医形象,乙方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老中医养生道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乙方加盟店(专柜)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营业员管理、会计处理、经营管理、货架陈列等各方面的指导,实施标准化管理。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商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专柜)的让渡与承继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专柜)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的权利。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专柜)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向甲方移交养生道会员登记名册;
归还老中医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取消以老中医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在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老中医有联系的迹象;
因加盟店(专柜)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甲方因加盟店(专柜)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汕头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深圳市雄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
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 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 元 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 项,共加收 :¥ 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深圳市雄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合同 篇五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
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予乙方(简称代理人)在_______国_______经销_______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_____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关于装运订货的任何指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佣;
订单额超过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佣。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杂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开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用挂号信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一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 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