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租房合同样本 篇一
在北京市,租房合同是租赁双方之间约定租赁条件和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租房合同的签订对于租户和房东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是北京市租房合同样本的一些主要内容。
首先,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租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以及房东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租户和房东的权益都非常重要。
其次,合同应明确租赁房屋的具体地址和房屋的基本情况。这包括房屋的结构、面积、朝向、楼层等信息。同时,合同还应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例如住宅、商业用途等。这些信息对于租户来说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因为房屋不符合期望而产生纠纷。
合同还应明确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不固定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是月付、季付或者年付等。这些条款对于双方的权益都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因为期限和支付方式的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
除此之外,合同还应明确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和违约责任。租户在租赁期间应该对房屋进行合理维护和保养,及时修缮损坏的设施设备。而房东则应该负责房屋的基本维修和保养。双方都应该清楚违约责任的具体情况,以免出现纠纷。
最后,合同还应明确租赁期满后的房屋交接事宜。双方应该在合同期满前进行房屋交接,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同时,合同还应明确租赁期满后的续租和退租事宜。
综上所述,北京市租房合同样本应该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和违约责任、以及租赁期满后的房屋交接事宜等内容。租户和房东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对这些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和理解,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保护。
北京市租房合同样本 篇二
在北京市,租房合同是租户和房东之间的一份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双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是北京市租房合同样本的一些主要内容。
首先,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租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以及房东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租户和房东的权益都非常重要。
其次,合同应明确租赁房屋的具体地址和房屋的基本情况。这包括房屋的结构、面积、朝向、楼层等信息。同时,合同还应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例如住宅、商业用途等。这些信息对于租户来说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因为房屋不符合期望而产生纠纷。
合同还应明确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不固定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是月付、季付或者年付等。这些条款对于双方的权益都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因为期限和支付方式的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
除此之外,合同还应明确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和违约责任。租户在租赁期间应该对房屋进行合理维护和保养,及时修缮损坏的设施设备。而房东则应该负责房屋的基本维修和保养。双方都应该清楚违约责任的具体情况,以免出现纠纷。
最后,合同还应明确租赁期满后的房屋交接事宜。双方应该在合同期满前进行房屋交接,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同时,合同还应明确租赁期满后的续租和退租事宜。
综上所述,北京市租房合同样本应该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和违约责任、以及租赁期满后的房屋交接事宜等内容。租户和房东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对这些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和理解,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保护。
北京市租房合同样本 篇三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通州最区(县)新华联锦园27号-111室建筑面积57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商用,如果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1人,多不超过2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如实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有境外人员的,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12年7月20日至2014年7月19日,共计2年7月19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甲方应于2012年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2700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二)押金:人民币贰仟柒百元整,(¥:270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5)(7)(8)由甲方承担,剩余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费用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适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损失。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延迟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要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要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双倍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出租人(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