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答辩状 篇一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对于原告方提出的合同纠纷诉讼,我在此作出答辩。我将阐述以下几点,以证明我对本案的立场和主张。
首先,我们双方之间存在一份明确的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我已经履行了我应尽的义务,并且按时支付了所有款项。然而,原告方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他们的义务。他们没有按时交付合同规定的产品,并且提供的产品质量也不符合合同约定。因此,原告方对于合同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原告方的索赔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原告方声称他们因为我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要求我方赔偿。然而,他们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些经济损失是由于我方的违约行为引起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原告方有责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索赔请求。因此,原告方的索赔请求应被驳回。
最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根据我方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原告方在发现合同违约行为后,并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诉讼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在本案中,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这个时效限制。因此,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也应被驳回。
综上所述,我方坚信自己没有违约行为,并且原告方的索赔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同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因此,我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并判决我方胜诉。
谢谢法院的审理。
被告方代表人签名
日期
合同纠纷答辩状 篇二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对于原告方提出的合同纠纷诉讼,我在此作出答辩。我将阐述以下几点,以证明我对本案的立场和主张。
首先,原告方提出的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是不合理的。根据我们双方签订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们已经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并且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和执行方式达成了共识。然而,原告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突然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并以此为理由提出了诉讼请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诚信合作,而原告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原则。
其次,原告方的索赔请求是不合理的。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已经按时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支付了所有应付的款项。然而,原告方却以我方的违约行为为由,要求我方支付巨额赔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原告方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的经济损失是由于我方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然而,原告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他们的索赔请求。因此,原告方的索赔请求是不合理的。
最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根据我方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原告方在发现合同违约行为后,并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诉讼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在本案中,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这个时效限制。因此,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也应被驳回。
综上所述,我方坚信自己没有违约行为,并且原告方的索赔请求是不合理的。同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因此,我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并判决我方胜诉。
谢谢法院的审理。
被告方代表人签名
日期
合同纠纷答辩状 篇三
答辩人:xx市xx广告有限公司
答辩人因与原告xx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起诉,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主张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答辩人提供车辆,答辩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与事实不符,与法无据。
1、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所有的车辆车内外的广告位使用权归乙方独家所有,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将广告位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包括新增车辆和新增路线)。根据此约定,答辩人对原告所属的车辆张贴广告独家所有,由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可知,原告将广告位擅自转让给第三人使用,原告已构成了违约,应对答辩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2、由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可知,答辩人出示的许可他人使用专属于答辩人的广告位的照片上日期为2009年4月18号,答辩人和第三方签定的合同是2009年4月18号之后。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签订的合同第二条约定:乙方每次张贴多少车辆申报时把所贴车辆的费用一次性付给甲方。该约定符合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据此,答辩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告许可他人使用专属于答辩人的广告位,答辩人才没有及时付款,是行使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故答辩人根本不存在违约的事实,答辩人不应承担任何赔偿经济损失。
二、原告主张答辩人赔偿经济损失36000元,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
答辩人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的广告位的费用,没有违约;相反,原告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许可他人使用专属于答辩人的广告位,原告已构成了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构成违约,依法应赔偿答辩人损失。
三、原告主张解除合同于法无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
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履行中,许可他人使用专属于答辩人的广告位,原告已构成了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答辩人在合同解除和继续履行中享有选择权,答辩人本着诚信、和气生财的原则没有提出解除合同,而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原告不念答辩人的良苦用心,提出解除合同,于法无据,于事实不符。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构成了违约,答辩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合同。答辩人恳请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审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做出公正的判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此致
xx省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市xx广告有限公司(盖章)
xx年 xx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