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现因与被告在买卖合同中发生纠纷,特依法向贵庭提起诉讼,望得到公正的审理和裁决。
一、基本事实
2019年5月1日,我与被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购买被告的一辆二手车,车辆型号为XX,售价为XX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我已经支付了XX万元作为首付款,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了尾款XX万元。
然而,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后,我前往被告所在地取车时,却发现车辆的实际状况与合同约定存在明显差异。首先,车辆的行驶里程数明显超过了合同中标明的里程数,达到了XX公里,远远超出了合同中约定的XX公里。其次,车辆的外观存在明显的划痕和破损,与合同约定的车辆状况不符。最后,车辆的发动机存在异常噪音和漏油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使用。
二、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我要求法院作出以下裁决:
1.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被告退还我支付的首付款XX万元及尾款XX万元,共计XX万元;
2.要求被告对车辆的实际状况进行修复,确保车辆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
1.合同约定的车辆状况与实际不符:合同约定了车辆的行驶里程数、外观状况和发动机状况,而实际车辆存在明显的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
2.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买卖合同,被告有义务提供符合约定的车辆。然而,被告提供的车辆明显存在问题,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3.我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车款项:作为买方,我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车的首付款和尾款,履行了我的义务。
四、证据
1.买卖合同原件:合同约定了车辆的基本信息、价格和状况要求。
2.车辆检测报告: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证明车辆存在明显问题。
3.购车款支付证明:银行转账记录和收款凭证,证明我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车款项。
五、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合格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
1.鉴于本案的争议金额较大,我请求法院采纳保全措施,冻结被告的相关财产,以确保我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2.我委托律师代理本案,特此委托书附后。
敬请法院受理本案,并依法公正审理。谢谢!
原告:XXX
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日期:XXX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三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陈某某 男,汉族,1984年11月出生,身份证号:450981198411290653,住某某市民乐镇兴民街282号,电话:1837657…………;
被告:梁某 女,汉族,1966年8月出生,身份证号:450922196608011364,户籍:某某县平乐镇平乐村下新队19号,住某某市某某镇二环西路106号永顺名门小区20号楼A1002号房。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125819.6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逾期欠款利息(利息的计算:以125819.6元为基数,从原告正式向法院起诉时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3、本案受理费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3月31日前,被告梁某在某某市大风门水泥厂附近经营一家石灰厂,原告多次向被告供应燃煤 ,至2011年9月24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燃煤货款为96985元,为此,被告立下《欠条》一张,称:“今欠陈某某煤款肆玖万陆仟玖佰捌拾伍元(96985元)。”梁某签字确认。
2012年3月,原告再次向被告运送燃煤29.79吨,价格为每吨1580元,折货款46878元,后被告陆续支付了18044元,此次,尚欠原告燃煤货款28834.6元。
以上两项被告共欠原告125819.6元货款。 。
原告认为,原告已经按约定交付了货物,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告应按双方约定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支付价款,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所欠原告的货款,已经构成合同违约,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以上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