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XXX,现住XXX。我特此委托律师代理本案诉讼事宜,并依法向贵院提起居间合同纠纷的诉讼,请贵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原告基本情况
1. 原告XXX,性别XXX,出生年月XXX,身份证号码XXX。
二、被告基本情况
1. 被告XXX,性别XXX,住址XXX。
三、案件基本情况
1.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合同编号为XXX,合同签订日期为XXX。
2.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作为居间方,应负责为被告提供XXX服务。
3. 然而,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致使原告遭受了经济损失。
四、事实和理由
1. 合同约定明确,原告应向被告提供XXX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2. 然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原告无法按时向被告提供服务,进而导致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3. 在居间合同中,被告明确承诺会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然而被告至今未支付原告的服务费用。
5.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要求贵院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支付原告应得的服务费用。
五、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向原告支付服务费用XXX元。
2.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证据目录
1. 居间合同及其附件。
2. 相关支付凭证。
3. 其他与本案相关的证据。
七、代理人意见
本案涉及居间合同纠纷,原告权益受到了侵害。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支付原告应得的服务费用。
特此申请。
代理人:XXX
日期:XXX
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XXX,现住XXX。我特此委托律师代理本案诉讼事宜,并依法向贵院提起居间合同纠纷的诉讼,请贵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原告基本情况
1. 原告XXX,性别XXX,出生年月XXX,身份证号码XXX。
二、被告基本情况
1. 被告XXX,性别XXX,住址XXX。
三、案件基本情况
1.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合同编号为XXX,合同签订日期为XXX。
2.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作为居间方,应负责为被告提供XXX服务。
3. 然而,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致使原告遭受了经济损失。
四、事实和理由
1. 合同约定明确,原告应向被告提供XXX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2. 然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原告无法按时向被告提供服务,进而导致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3. 在居间合同中,被告明确承诺会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然而被告至今未支付原告的服务费用。
5.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要求贵院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支付原告应得的服务费用。
五、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向原告支付服务费用XXX元。
2.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证据目录
1. 居间合同及其附件。
2. 相关支付凭证。
3. 其他与本案相关的证据。
七、代理人意见
本案涉及居间合同纠纷,原告权益受到了侵害。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支付原告应得的服务费用。
特此申请。
代理人:XXX
日期:XXX
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三
原告: ,住址: 联系电话: ;电邮:
被告:XX(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邮:
电话:
传真: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佣金人民币975,201.54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佣金的利息人民币24,166元(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从20XX年2月1日起暂记至20XX年5月30日,应计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
三、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发生的与本案相关的公证费及翻译费共计人民币2,000元;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系一家英国公司在中国上海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设计业务,A先生担任其董事长,B先生担任其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被告及其全资股东的企业网址为。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原告主要在中国境内为被告介绍客户资源、向客户获取项目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被告就此向原告支付相应佣金。具体项目以及应付佣金等相关事宜一般由原告与被告高管A先生、B先生通过往来电邮及附件确认。A先生与B先生使用的'电邮均为企业内部邮箱及实名账户。
20XX年,原告在中国境内为被告介绍并获取多个项目,被告应付原告的佣金先后累计达数百万人民币。截至20XX年1月5日,被告向原告确认欠原告佣金共计人民币1,138,201.54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仍拖欠人民币975,201.54元拒不支付。
为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恳请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签名:
日期:20XX年 月 日
居间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四
原告:※※,
男,汉族,19※※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住所地:※※
被告:苏州※※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立即退还居间服务费5万元。
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进行业务合作的无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发了※※社区(B1-B4、B9-B12)项目,该项目推出七十余套联排别墅供预售,20XX年3月15日,被告作为居间人与原告在※※社区售楼处签署了一份《居间合同》(编号为15031513520270833912),被告承诺将促成原告在※※社区上述七十余套联排别墅中能购买到1套。原告于签署合同现场即以刷卡方式支付了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伍万元。
20XX年5月10日(该项目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资格),原告在※※公司的安排下,参观了楼盘,参加了产品推广活动,进行了选房,并与※※公司确认后,选定了三套意向房源。但此后不久,原告选定的房源均已被※※公司售予他人。鉴于此情形,原告于20XX年7月15日、20XX年7月20日分别通过电话及律师函要求被告全额退款。
截止到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仍未退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约定,原告要求被告退还5万居间服务费,请求贵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无锡※※人民法院
具状人: (※※)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