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 篇一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用工劳动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身份和基本信息。雇主应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雇员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这些信息的明确可以有效地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身份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
其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一般会明确雇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和职责,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这样可以避免雇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误解或纠纷,并且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应规定雇员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和时间等,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这样可以确保雇员按时获得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也保护了雇主的权益。
第四,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劳动保护和安全责任。建筑施工企业是一个相对危险的行业,因此合同中应明确雇主对雇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责任。这包括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防护用品,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等。同时,雇员也有责任遵守企业的劳动安全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最后,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应规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补偿方式,以及争议解决的途径,如仲裁、诉讼等。这样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合同的履行和维护建筑施工企业的正常运营。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明确了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用工劳动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雇员的合法权益。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 篇二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与雇员之间达成的一种合法约定,它是双方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在制定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应明确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安全责任等。这样可以避免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和误解,并保障双方的权益。
其次,合同中应详细规定雇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应明确雇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和职责,以确保雇员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合同中应规定雇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以及加班和休假等相关事项。
第三,合同中应规定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应明确雇员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和时间等,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这样可以确保雇员按时获得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提高雇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四,合同中应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如仲裁、诉讼等。这样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合同的履行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最后,合同中应规定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应规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补偿方式,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合同中还应注明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便双方在必要时能够依法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是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和雇员权益的重要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用工劳动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保障雇员的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雇员也应遵守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 篇三
甲方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 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
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
第七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总价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