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机动车买卖合同 篇一
第一篇内容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机动车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一种交通工具,机动车的买卖合同也成为了人们购车的必要步骤。本文将介绍青岛市机动车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青岛市机动车买卖合同是指在青岛市范围内进行的机动车买卖交易所签订的合同。该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的标题、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合同签订日期等。买卖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确保双方的真实意愿并避免纠纷的发生。
2. 车辆信息:包括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买卖双方应当核实车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车辆没有被盗抢、抵押或有其他纠纷。
3. 价格和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应当明确车辆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价格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但需要明确每一期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同时,买卖双方还应当明确是否包含购置税、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4. 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应当明确过户的具体步骤和责任。卖方应当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和手续,包括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购置税发票等。买方在购车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确保车辆所有权的转移。
5. 保修和维修责任:买卖双方应当明确车辆的保修期限和维修责任。卖方应当保证车辆在购买后一定时间内没有质量问题,如果出现问题应当承担维修责任。买方在保修期限内应当及时检修和保养车辆,避免因个人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故障。
在签订青岛市机动车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 合同的真实性:买卖双方应当确保合同的真实性,避免签订伪造或虚假的合同。建议买方在签订合同前核实卖方的身份和车辆的真实性,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2. 权益的保护:买卖双方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中约定好争议解决的方式,以防止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权。
3. 合同条款的明确:买卖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并确保自己理解和同意其中的内容。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解释,避免因理解偏差而引发纠纷。
总之,青岛市机动车买卖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认真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车辆的真实性,并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同时,买卖双方应当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青岛市机动车买卖合同 篇三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 用 说 明
1、 此合同文本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
2、 出卖人(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才能与买受人签订此合同。
3、 合同中手写体与印刷体有异议或冲突时,以手写体为准;此合同与补充协议有异议或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了变更,但含义不清、指代不明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4、 此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5、 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黑色炭笔填写。
6、 本合同不得翻
印。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 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销售车辆1: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销售车辆2: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销售车辆3: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第三条 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所发生的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2、付款时间:
第五条 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接时间、交接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所发生的所有权或因乙方擅自转委托等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 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单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向对方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属违约行为,应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进行交易,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双方共同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其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1、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2、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签章地点 签章地点
签章时间 签章时间
附件一
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请将(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或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二
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请将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三
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1、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年鉴证明
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5、税讫证明
3、养路费缴付凭证 6、其他材料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