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买卖合同(精彩5篇)

时间:2014-04-09 06:10:1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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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买卖合同 篇一

回迁房买卖合同是指在城市更新、土地征收等情况下,政府将原居民安置到新的住房中,并与原有住房的产权人签订的买卖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既是政府履行对原居民的安置义务,也是产权人获得合理补偿的一种方式。下面将分析回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回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双方应当详细地填写这些信息,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特别是关于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双方应当在签约前进行核实,以避免发生争议。

其次,回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产权人应当保证所出售的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回迁房的原居民有权享受政府提供的相关福利和补偿,如过渡期的租金补贴、搬迁补助等。同时,政府也有责任确保回迁房的质量和配套设施的完善。

第三,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产权的转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迁房的产权应当由政府先行取得,再转让给原居民。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产权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房屋的产权已经转移给政府。而政府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将产权转让给原居民,并在合同生效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最后,回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双方的权益保障和争议解决方式。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各种可能的情况,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总之,回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涉及到政府、产权人和原居民三方的权益。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政府也应当履行相关承诺,保障原居民的权益。只有在合同的约束下,回迁房买卖交易才能顺利进行,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回迁房买卖合同 篇二

回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涉及到政府、产权人和原居民三方的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双方应当明确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在签订合同前,产权人应当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而原居民应当核实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是否与合同一致,以避免发生争议。

其次,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明确交易价格和付款方式。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易价格,并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一般来说,回迁房的买卖价格较为稳定,但仍需注意市场行情和房屋的实际价值。

第三,合同中应当明确交房时间和回迁房的质量要求。产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原居民,并确保房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原居民可以在交房时进行验收,并提出合理的要求。

最后,回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关注争议解决方式和违约责任。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选择仲裁还是诉讼。同时,合同中也应当明确违约责任,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总之,回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政府、产权人和原居民三方应当共同努力,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以保障各方的权益。只有在合同的约束下,回迁房买卖交易才能顺利进行,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回迁房买卖合同 篇三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的楼房转让给乙方。

  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2、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处于预售阶段。

  甲方同意乙方去开发商处按照房屋的出售的价格进行挑号,选择房屋的楼层及位置。

  3、根据开发商的要求,乙方自行应当支付房款(房屋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 元,具体房款按所购的楼层及位置具体核算)。

  除此,作为乙方还应当按所购买的楼房建筑面积另行支付给甲方每平方米 元的酬谢金。

  4、乙方在挑完号选择好房屋的楼层及位置后,支付给甲方酬谢金的三分之一;待房屋主体结构完成后再支付三分之一;基余的待楼房交付后十日内支付完毕。

  5、上述所指的开发商开发的回迁楼房应当位于 。

  如果回迁房屋位置不在上述地段,乙方有权利解除该协议,甲方应当退还已支付的酬谢金。

  6、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拆迁办结算完补偿协议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甲方不得无故阻拦。

  如果需要甲方方面的`相关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提供。

  7、如乙方不能与开发商直接签订购房协议或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购房协议,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过户。

  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8、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

  9、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的权利。

  如果甲方违约,除了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购房款和利息及酬谢金外,还应当支付 元的违约金。

  10、本协议双方应当共同执行,不得无故反悔。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支付对方 元的违约金。

  10、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回迁房买卖合同 篇四

  出卖人:薛继东、谢红境(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王庆武、马桂华(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文化路四段东海新村小区内,建筑面积为71.94平方米的14321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10.5万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

  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于XX年10月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因签订本协议所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

  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回迁房买卖合同 篇五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承诺并自愿将坐落于 省 市 区 小区 栋 室,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自有回迁楼房,出售给乙方。

  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属设施,经双方约定房屋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 。

  三、双方约定,乙方分三次付清房款。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乙方付给甲方首付款(含定金)大写: (小写: ),甲方同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以及回迁安置协议原件、房屋原始产权证明及身份

  证复印件交付乙方。

  双方应当为对方出具相应的凭证。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次)房款 万元,剩余房款 万元在房产证办理完毕 日内支付给甲方。

  乙方每次付给甲方房款均以银行卡转账进行,甲方声明以下作为本次交易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原始)产权为其本人,有处分的权利,房屋上没有任何第三方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

  且无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

  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第一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如届时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退换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时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七、甲方应配合争取能在产权证办理前直接将房屋所有人更改为乙方姓名,如乙方不能与开发商(拆迁办)直接办理更名手续,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书,则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应当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知晓可办理房产证事 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或接到乙方通知后,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资料。

  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要挟推辞,否则视甲方为违约,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可办理房产证且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届时因各种因素导致房产局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以及过户,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并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的赔偿金。

  如若遇到房屋产权证下发延迟再由双方协商确定期限内办理。

  九、合同签订生效后,房屋升值与甲方无关,乙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十、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该房屋如有属于甲方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反悔,不得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

  如果甲方违约,除了退还乙方交纳的全部房款,同时,应当支付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并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十二、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

  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三、在房产证办理时若实际登记建筑面积小于甲方承诺的65平米,所产生的面积差,甲方应按照5000元/平方米返还乙方多付的房款并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

  十四、甲方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买卖交易,并且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法定继承人无此房屋的继承权与使用权。

  十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商不成,任 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夫妻现场出具结婚证明并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交一份于房屋所在地社居委备案留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法定继承人意见/签字): 第三方(律师)(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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