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篇一
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用于规范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买卖合同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买卖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重要的要素:合同主体、商品描述、价格、数量、交付方式、支付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
首先,合同主体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要素之一。买卖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核实对方的身份资料,确保其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其次,买卖合同中的商品描述应该清晰明确。买卖双方应当对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进行详细的描述,以避免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其他方式来确认商品的描述。
价格是买卖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要素。买卖双方应当明确商品的价格,包括货币单位和具体金额。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商品的价格,也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指标来确定价格。合同中还可以约定价格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交付方式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应当明确商品的交付方式,包括交付地点、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交付方式可以是快递、物流、自提等方式,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支付方式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应当明确商品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信用卡等方式,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质量标准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应当明确商品的质量标准,包括外观、功能、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质量标准,也可以参照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来确定。
最后,违约责任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总之,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合同形式,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具有重要的作用。买卖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主体、商品描述、价格、数量、交付方式、支付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遵守合同的约定。只有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交易双方才能享受到合同所带来的权益和保障。
买卖合同 篇二
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规范了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买卖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合同主体、商品描述、价格、数量、交付方式、支付方式、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等。
合同主体是买卖合同中的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主体的选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商品描述是买卖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应当对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进行详细的描述,以避免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争议。商品描述的准确性和清晰度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价格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应当明确商品的价格,包括货币单位和具体金额。价格的确定可以通过协商、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合同中还可以约定价格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交付方式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应当明确商品的交付方式,包括交付地点、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交付方式可以是快递、物流、自提等方式,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支付方式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应当明确商品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信用卡等方式,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质量标准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应当明确商品的质量标准,包括外观、功能、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质量标准,也可以参照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来确定。
违约责任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个重要要素。买卖双方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买卖合同的签订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买卖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主体、商品描述、价格、数量、交付方式、支付方式、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等,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遵守合同的约定。只有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交易双方才能享受到合同所带来的权益和保障。
买卖合同 篇三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油菜种植产品收购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产 地
等 级
单 位
数 量
价格/保护价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质量要求:1、内在质量:油菜籽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观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种子提供方式为□甲方提供:□乙方自备,提供种子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种子应满足的条件为:_______________;对种子验收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种子价格为_______元/_________(单位),合计:_______元,种子价款结算方式为□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收购定金:甲方□是/□否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定金_________________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定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种植具体要求及对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收购运输办法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或工厂投售点。
第九条 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检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地点: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种植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买卖合同 篇四
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三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
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成交价。卖方应向买方出具收款收据。
4。1本合同第6。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4。2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5。1买方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物价款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
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5。2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5。3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5。4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六条【税费承担】
6。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6。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6。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6。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7。1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转让标的价款付清当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7。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7。3在根据7。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7。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7。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7。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
第八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8。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8。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9。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9。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数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卖方:(签字)买方:(签字/盖章)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除土地及厂房主体部分外,买卖合同范围内应当交付给买方的主要设施设备包括:
1、包括门、窗等在内的内部装修;
2、园林景观绿化现状,即所有植物;
3、运动场地设施,例如篮球架;
4、所有用电设施(包括而不限于变压器、电缆、配电系统、照明系统);
5、所有给排水设施(包括而不限于进水、出水系统,水管,水龙头,等等);
6、中央空调以及所有空调设备,特别是无尘车间内的空调系统;
7、食堂现状,包括桌椅、厨具,等等;
8、员工宿舍内的全部家私,特别是床架,衣柜,等等。
双方确认:
卖方:(盖章)买方:(签字/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五
甲方(卖方):北京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北京XXXXXX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3月18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三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
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
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买卖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犬心犬意宠物店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购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胜利村106号附6号
二、购买时甲乙双方确认的该犬的状态:
1、体重:
2、食欲状况(是否良好)
3、眼睛有无混浊物(无/有)
4、鼻镜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5、大便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6、皮毛状况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7、体温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8、四肢关节运动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9、其他特殊情况 :
三、宠物在售出后十五日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等相关致命传染病问题(注:须在大型宠物诊所,使用正规传染性疾病检测试纸板测定,或通过血液化验确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四、如果第三条所包含病情不能治愈,或造成宠物死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退款(基础退款50%)
2、负责医疗,承担病犬治疗全部费用,或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
五、如果在15天内该犬有非第三条包括的病情,乙方负责提供免费治疗指导,推荐相关宠物医疗诊所,享受相应优惠。
六、新购犬/猫注意事项:
1、 遵照乙方告知喂养方式持续喂养,不得使宠物暴饮暴食,引发相应疾病; 2、6月龄以前,应尽量避免接触疾病高危环境,如野犬较多的户外草丛等
3、宠物未完成免疫程序前,不得洗澡、不要随意喂食牛奶、减少接触户外环境
4、如甲方不遵照注意事项进行喂养,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