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篇一
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书,约定了双方在商品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合同的基本要素、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买卖合同的履行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和地点等。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商品的名称应当能够明确区分和识别,数量和质量应当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价格应当公平合理,交货时间和地点应当明确具体。只有当这些基本要素都明确约定了,才能够形成有效的买卖合同。
其次,签订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是合同的形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对于金额较大、影响较大的买卖合同,最好以书面形式签订,以便于维护双方的权益。其次是合同的约定条款。合同的约定条款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者存在歧义,以免引发纠纷。另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以免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为违约而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买卖合同的履行是保障合同权益的关键。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履行,确保商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如果出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双方应当及时沟通解决,避免引发纠纷。同时,在合同履行中,双方也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买卖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约定条款,合同履行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只有在买卖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并且妥善履行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买卖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买卖合同 篇二
买卖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约定了买卖双方在商品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下面将从买卖合同的分类、合同的生效条件以及合同的解除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买卖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根据合同的内容,买卖合同可以分为现货买卖合同和期货买卖合同。现货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按照实际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交货时间较为迅速;期货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和交货时间进行交易,交货时间较为长远。根据合同的形式,买卖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书面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将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表达和约定;口头合同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口头的方式进行约定和确认。
其次,买卖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是合同的主体条件。合同的主体条件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其次是合同的客体条件。合同的客体条件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等,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确保符合交易的实际需求。最后是合同的形式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对于金额较大、影响较大的买卖合同,最好以书面形式签订,以便于维护双方的权益。
最后,买卖合同的解除是保障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买卖合同的解除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进行。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解除的条件和方式,双方可以按照约定进行解除;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解除。另外,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对方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买卖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合同的解除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进行。只有在买卖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并且妥善履行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买卖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买卖合同 篇三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的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的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的如上资料的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的附属件。
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的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的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的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的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的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的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的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的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的折让。
四 、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的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的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的产品北京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的处罚。
五 、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的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的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2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
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的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的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 、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的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的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3日、18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10日、25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的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
甲方给乙方传真的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单据。
七 、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及国家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的标准。
九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的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十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的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的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的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
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的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的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6、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及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文件资料。
7、乙方应就其产品的特性及相关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推广工作,必要时可派专人协助甲方作好业务推广工作。
9、乙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甲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1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推荐客户所购买产品实行一切售后服务。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投诉和维修电话,不得迟于24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情况。
十一、解除条款:
1、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非甲乙双方合同范围内的私下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和乙方的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结算金额。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结算价格为乙方提供给北京地区其它客户的最低价或同等最低价,乙方若违反此条款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十倍的补偿。甲方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销售价格为市场最低销售价,若甲方客户在市场中购买到同样产品的最低销售价比乙方供应给安图瑞公司的低,乙方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两倍的补偿,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单品。甲方凭在乙方处购得产品的发票或收据,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
5、乙方现场测量收款的,需在测量后7日内将测量结果、设计方案及报价传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的送货及服务需以乙方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的传真或电话均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对协议履行中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十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买卖合同 篇四
买卖合同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俗地说,就是花钱买东西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买卖关系日趋活跃,买卖纠纷也时常发生,最为常见的就是因买受人延迟或者拒绝付款发生的纠纷。那么,出卖人在争取自身权益时,除了依法可以请求价款外,如何要求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逾期付款违约金,本质上属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照该条规定,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原则上按照双方约定计算。但是,该条同时还规定,如果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或者减少。
于此同时,《高法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二十四条对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情况下,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规定。
综合以上可见,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可分两种情况:
一、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未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那么,按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出卖人主张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那么逾期罚息利率如何计算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xx]251号)之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该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出卖人可以货款利率水平的130%-150%向买受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已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那么,首先将取决于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孰大孰小,而后才能讨论采取何种标准。关于实际损失的计算,这里要明确的是,实际损失应当是可预见的损失,即在合同订立当时是可以预见的损失。
1、如果双方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低于拖欠货款的贷款利息损失,那么,出卖人可以请求法院提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拖欠货款的贷款利息损失。
2、如果双方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过分高于拖欠货款的贷款利息损失。在实践中,也有维护自身权益意识较强的出卖方,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求确定较高的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数额,如日千分之一、较高的固定数值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xx〕5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实践中,遇到这类约定数额的,也存在不同的裁判结果。
有些法院认为,出卖方因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受损失,大致就是所拖欠货款的银行贷款利息,因此,法院支持出卖人以货款利率水平上浮百分之三十向买受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豫法民二终字第69号中即采取此种标准。
也有法院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类似借贷关系,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中,民间借贷利率以银行同类贷款四倍为限,故法院支持出卖人以货款利率的四倍向买受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浙湖商终字第143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穗中法民二终字第896号中即采取此种标准。
3、如果双方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相当于拖欠货款的贷款利息损失的,在此种情况下,即按实际利息损失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当然,在讨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同时,笔者也要提醒,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存在是以“逾期”作为前提的。实践中,很多出卖方未在签订合同时注意确定买家的付款时间,这种情况下,买受人拖欠货款将失去违约成本。这样一来,无论是对于促使买受人积极履行合同,如约支付货款,还是出卖人维护合法权益,主张损失,都是极为不利的。还是那句话,防患未然,打官司只能减少损失,而不能制止损失的发生。
买卖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下:
一、甲方所有废品,如铁罐、胶纸、胶框、胶罐、废泡沫箱,废纸皮,一切废品卖给乙方,乙方将按市场价收购甲方所有废品。
二、乙方将按市场实价收购甲方所有废品,如乙方不按市场价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不卖给乙方,乙方无任何理由找甲方赔偿任何损失,甲方还要从乙方押金中扣出甲方损失的费用。
三、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之日起乙方给甲方缴押金五万,合同期满后,甲方无利息退还乙方五万押金。
四、结账方式除胶类现金结账外,其它废品在次月5日前按磅单给甲方结账。
五、乙方收购废品时,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区内吸烟,大声喧哗,否则违反厂规厂方罚款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须负责。
六、时间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为一年。
七、所有装卸人员,乙方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一切装卸费用。
八、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约,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买卖合同 篇六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20%。
七、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