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优选6篇)

时间:2018-05-02 08:50:2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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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 篇一

赠与合同是指出让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并且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一种合同形式。赠与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例如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子女,或者一位富有的慈善家将一笔巨额财产赠与给慈善机构等等。赠与合同不仅在传统的财产领域中适用,也可以用于知识产权、股权等方面。

赠与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一方出让财产,另一方接受财产。受赠人不需要给予任何对价,也不需要承担赠与财产的任何义务。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需要明确自己出让的财产是什么,而受赠人则需要明确接受的财产是什么。此外,赠与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就无法撤销或变更合同,除非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合同。

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达成赠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证明力和可执行性,建议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在书面赠与合同中,必须明确标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赠与财产的具体描述、赠与财产的交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期限等重要条款。此外,赠与合同还应该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和途径。

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首先,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其次,赠与人必须是财产的合法拥有人,并且具有对拟赠与财产的处分权。受赠人则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总的来说,赠与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在保护财产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人意愿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双方当事人在签署赠与合同前应该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法律效力,并且在合同签署后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出现合同纠纷,应该及时采取合法的方式解决,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赠与合同 篇二

赠与合同是指出让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并且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一种合同形式。赠与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例如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子女,或者一位富有的慈善家将一笔巨额财产赠与给慈善机构等等。赠与合同不仅在传统的财产领域中适用,也可以用于知识产权、股权等方面。

赠与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一方出让财产,另一方接受财产。受赠人不需要给予任何对价,也不需要承担赠与财产的任何义务。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需要明确自己出让的财产是什么,而受赠人则需要明确接受的财产是什么。此外,赠与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就无法撤销或变更合同,除非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合同。

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达成赠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证明力和可执行性,建议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在书面赠与合同中,必须明确标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赠与财产的具体描述、赠与财产的交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期限等重要条款。此外,赠与合同还应该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和途径。

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首先,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其次,赠与人必须是财产的合法拥有人,并且具有对拟赠与财产的处分权。受赠人则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总的来说,赠与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在保护财产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人意愿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双方当事人在签署赠与合同前应该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法律效力,并且在合同签署后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出现合同纠纷,应该及时采取合法的方式解决,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赠与合同 篇三

  甲方:上海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上海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赠与人:

  受赠人: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 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

  第二条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1)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为不得超过50%。

  (2)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赠与人:

赠与合同 篇四

  在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时间因为是诺成性合同或者是实践性合同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那么,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如果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应当自赠与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一般被视为实践性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之所以将其确定为实践性合同,是因为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决定了法律允许赠与人在实际交付赠与物之前反悔,因为这种反悔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表明合同法将赠与合同当作一种实践性合同加以对待处理。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有两种赠与合同已经变成诺成性合同,而不再是实践性合同,当事人事后的反悔为法律所不允许。

赠与合同 篇五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____ ,自愿赠与乙方____________ ,并就具体赠与事宜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物

  甲方欲赠与乙方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与生效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履约期限

  甲方应于乙方成就第二条约定的条件之______日起内向乙方交付第一条所陈述之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若甲方于乙方成就第二条所陈述条件之前死亡,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五条 乙方不得为了获取甲方所赠__________________而采用不正当手段促成条件成就,否则视为条件未成就,甲方不负赠与义务。

  第六条 若乙方有前述不正当行为,甲方将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____________ 给乙方,则乙方可限期甲方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交付相当于__________________价值的货币。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赠与合同 篇六

  赠予撤销条件

  法律规定赠予是可以撤销的,不过要在赠予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才拥有撤销的权利,而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才能行使撤销权: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的权利的,赠予人出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予。

  第二,有些赠予是基于抚养义务之上的,如果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予人的抚养义务,不论这种义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赠予人的都可以以此撤销赠予。当然,如果受赠人是出于一些无法避免的因素而无力承担起对赠予人的抚养义务,则不构成撤销事由。

  第三,有些赠予合同是附条件的,如果受赠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则赠予人也有权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予。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补充,赠予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也是有理由基于以上的几种情况撤销赠予的,但是要在一定的期限内,一般赠予人撤销赠予的期限是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一年内,而他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则要在6个月之内就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就归于消灭。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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