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篇一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无偿将其财产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合同形式。在这种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受赠人,并且受赠人接受赠与人的赠与。赠与合同的签订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和条件,确保赠与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首先,赠与合同需要明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和财产情况。赠与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者法人。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赠与人必须明确要赠与的财产,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等。
其次,赠与合同需要明确赠与的目的和方式。赠与的目的可以是纯粹的友情、感恩、亲情等,也可以是为了达到某种经济利益或者其他目的。赠与的方式可以是实物的转移,也可以是以书面形式进行的赠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赠与合同都需要明确赠与人的意愿和受赠人的接受。
再次,赠与合同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赠与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在签订赠与合同之前,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赠与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双方的自愿和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强迫或者欺诈对方。
最后,赠与合同需要明确赠与的效力和权利义务。赠与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就失去了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而受赠人则获得了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赠与人不得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除非赠与合同中另有约定。受赠人对赠与财产享有自由支配的权利,可以将其转让、出售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和条件。赠与合同的签订需要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财产情况,明确赠与的目的和方式,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并明确赠与的效力和权利义务。赠与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赠与合同 篇二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无偿将其财产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合同形式。在这种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受赠人,并且受赠人接受赠与人的赠与。赠与合同的签订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和条件,确保赠与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赠与合同的最大特点是无偿性。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受赠人,并且没有要求任何报酬或者利益。这种无偿性是赠与合同与其他合同形式的重要区别。在其他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往往以交换利益为目的,追求相互的利益最大化。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出于一种纯粹的友情、感恩、亲情等原因,将自己的财产无条件地赠与给受赠人。
赠与合同的签订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和条件。首先,赠与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者法人。其次,赠与合同需要明确赠与的财产情况和赠与的方式。赠与人必须明确要赠与的财产,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等。赠与的方式可以是实物的转移,也可以是以书面形式进行的赠与。最后,赠与合同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赠与合同的签订对于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和影响。对于赠与人来说,赠与合同的签订是对其财产的一种自由支配,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表达友情、感恩或者亲情。对于受赠人来说,赠与合同的签订是获得他人财产的一种合法方式,可以增加自己的财富或者满足某种需求。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具有无偿性和特定的要件和条件。赠与合同的签订对于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和影响,是一种表达友情、感恩或者亲情的方式,也是获得他人财产的一种合法途径。赠与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确保赠与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赠与合同 篇三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汽车(应写明该汽车的具体信息、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 的证据名称,购买该汽车时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 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 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 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 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 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 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诺成行为。 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 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 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 篇四
王力和张园是对门邻居,王力开办有一个公司,生意大,经济条件好;张园是一名教师,教书育人,家庭收入一般。由于是邻居关系,在张园的精心辅导下,王力的儿子学习成绩很好。由于双方所在的Z市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对机动车限购要求很高。张园为了在限购车辆政策出台之前也能够拥有一辆私家爱车,就向王力提出借款购车,王力因张园照顾其子的学习,就大方的表示可以把自己不常用的一部七成新小轿车赠与张园。王力和张园为慎重此事,特签订赠与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王力无偿赠与张园一辆小轿车,定于20xx年8月30日前交付车辆和进行过户。
【争议】
一、如果王力在交车以前反悔,张园还能得到约定的小轿车吗
二、如果王力在交车以后反悔,张园还能得到约定的小轿车吗
三、如果张园未得到受赠车辆,张园有什么权利可以要求救济吗
【评析】
正确回答上述问题,必须解决赠与合同是什么类型的合同。确定了合同是什么性质,对于确定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权利义务的实现均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的时候,司法机关、仲裁机关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合同的类型归属,然后确定争点,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进而用合同性质之钥,去打开定纷止争之门。
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理论分类。例如:
1、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赋予特定的名称,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根据当事人是否因给付而取得利益,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3、根据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可以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根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以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5、根据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6、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 篇五
一、普通赠与合同。例如前文提到的王力与张园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
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例如企业、个人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做出的捐赠;
三、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证机关进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
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是: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他们认为: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赠与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样,经过要约与承诺,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故为诺成性合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为什么会存在争议呢,原因在于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具有撤销权的缘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规定,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之外的普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撤销权的设定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赠与合同确定为诺成合同,则相应的加强了对受赠人的保护和对赠与人的约束,又因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如果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给予同等保护,则会加重赠与人的负担。因此从利益衡量角度出发,赋予赠与人相应的撤销权,以减轻赠与人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赠与,具有单方的任意性, 因此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便很明确了:如果王力在交车以前反悔,撤销了赠与,张园则不能够得到约定的小轿车。
下面回答第二个问题。车辆(赠与物)没有交付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那么车辆(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