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实用6篇】

时间:2012-05-09 05:34:46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赠与合同 篇一

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赠与方将自己的财产作为赠与财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方,受赠方接受这份赠与并享有所有权。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让方式,常用于家族之间的财产传承,慈善捐赠等场合。

赠与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素。首先,赠与方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其次,赠与财产必须是赠与方合法拥有的财产。第三,受赠方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最后,赠与合同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没有任何强迫、欺诈等行为。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方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赠与意愿,并详细描述赠与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受赠方则需要明确表示接受赠与,并对赠与财产进行接收和保管。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达成赠与合同,但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一旦赠与合同成立,赠与方就失去了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并无法撤销或要求返还。受赠方则成为赠与财产的合法所有人,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当然,如果赠与方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发现受赠方有重大缺陷,如虚伪、欺诈等情况,赠与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同的无效或解除。

赠与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在家族财产传承方面,赠与合同可以帮助家族长辈将财产合法地转让给下一代,保证家族财富的延续和稳定。在慈善捐赠方面,赠与合同可以确保慈善机构合法地接收赠与财产,并用于公益事业。此外,赠与合同还可以用于个人之间的友情赠与、商业赠与等场合,为财产转让提供了一种简单、便捷的方式。

总之,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让方式,适用于多种场合。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赠与合同的成立将确保财产的合法转让,并为双方提供法律保障。

赠与合同 篇二

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它体现了人们之间的友情、亲情、善意和公益的精神。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的合同。在这个合同中,赠与方将自己的财产作为赠与财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方,受赠方接受这份赠与并享有所有权。

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法律要求。首先,赠与方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其次,赠与财产必须是赠与方合法拥有的财产。第三,受赠方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最后,赠与合同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没有任何强迫、欺诈等行为。

赠与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在家族财产传承方面,赠与合同可以帮助家族长辈将财产合法地转让给下一代,保证家族财富的延续和稳定。在慈善捐赠方面,赠与合同可以确保慈善机构合法地接收赠与财产,并用于公益事业。此外,赠与合同还可以用于个人之间的友情赠与、商业赠与等场合,为财产转让提供了一种简单、便捷的方式。

赠与合同对于受赠方来说是一份珍贵的礼物,它代表了赠与方对受赠方的关心和爱护。受赠方应该珍惜这份赠与,并对赠与财产进行妥善保管和利用。同时,受赠方也应该遵守合同约定,不得将赠与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或进行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一旦赠与合同成立,赠与方就失去了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并无法撤销或要求返还。受赠方则成为赠与财产的合法所有人,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当然,如果赠与方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发现受赠方有重大缺陷,如虚伪、欺诈等情况,赠与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同的无效或解除。

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它体现了人们之间的友情、亲情、善意和公益的精神。通过赠与合同,双方可以实现财产的合法转让,并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因此,赠与合同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赠与合同 篇三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

  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

  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

  第二条 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赠与人的权利

  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二)赠与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 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受赠人的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的所有权。

  (二)受赠人的义务

赠与合同 篇四

  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

  第四条 赠与标的登记

  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赠与合同 篇五

  赠与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乙方。

  第二条

甲方会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进行登记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

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可以继受为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合同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

乙方受赠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

  但,乙方应自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__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予甲方。

  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于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但书的约定。

  第五条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合同:

  (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

  (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条

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合同时,不得将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第七条

根据第二条所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使用权。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

  不动产标示:

  (1)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号

  面积:___________亩

  (2)建筑物

  本房屋二层

  面积:一楼___________亩

  二楼___________亩

  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赠与合同 篇六

  所谓附义务赠与,是指受赠人负一定给付义务的赠与。史尚宽先生指出,附义务赠与,谓以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第三人负有为一定给付债务为附款之赠与①。因此,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的赠与合同最大的不同就是受赠人负有一定给付义务。这一“给付义务”在我国民法学界均称之为“负担”,我国《合同法》第190条明确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在实践的生活中因为赠与关系的复杂性,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存在着许多的争议。

  一、概述

  (一)相关概念的辨析

  1.附义务赠与与附条件赠与。虽然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概念是明确的,但因为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混乱,以至于附条件赠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附条件赠与指的是条件在赠与人一方的附条件赠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附义务赠与和广义上的附条件赠与构成了种属关系,而与狭义上的附条件赠与是一种并列关系。有学者这样区分:“附条件赠与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时,赠与合同不生效,而在附义务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生效。②”可见这里的附条件赠与仅仅是指狭义的附条件赠与。

  2.附义务赠与与目的性赠与。附义务赠与与目的性赠区别在于:第一,由于附义务赠与,在于使受赠人负有为一定给付之义务,因此如果其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诉请履行或撤销赠与;反之,目的性赠与,受赠人之行为并非义务,因此如果受赠人不为符合该目的之行为,赠与人无法诉请履行,只能主张双方之缔约目的无法达成,构成缔约基础丧失,而依不当得利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第二,义务是从赠与之财产中所为之给付,因此其给付通常是有财产价值之给付。反之,目的性赠与,受赠人所为之行为通常未必是财产上之给付。是以如果受赠人所应给付者与财产上之给付无关,而是劳务,则应属非义务,而是目的性赠与③。

赠与合同【实用6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