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场租赁合同 篇一
生猪养殖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一家拥有一处生猪养殖场的合法经营者,愿意将该养殖场出租给乙方进行养殖活动;乙方对该养殖场具有兴趣并具备相应的养殖技术和经验,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租赁场地和设备
1.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详细地址)的生猪养殖场出租给乙方使用,包括场地和设备。
2. 乙方有权使用该养殖场内的设备,但不得将设备转租、转让或用于其他非养殖目的。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
2. 租金应于每月的____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将提供相应的账户信息。
第四条 养殖要求
1. 乙方承租该养殖场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养殖活动,确保养殖场的卫生、环境和安全。
2. 乙方应负责养殖场内的生猪饲养、疫病防控等工作,并确保养殖场内的生猪健康成长。
第五条 维护和修缮责任
1. 甲方应在租赁期内保证养殖场的正常使用,如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养殖活动受阻,甲方应及时修缮或更换设备。
2. 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养殖场内的设备,如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修缮或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
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应保证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真实有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生猪养殖场租赁合同 篇二
生猪养殖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一家拥有一处生猪养殖场的合法经营者,愿意将该养殖场出租给乙方进行养殖活动;乙方对该养殖场具有兴趣并具备相应的养殖技术和经验,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租赁场地和设备
1.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详细地址)的生猪养殖场出租给乙方使用,包括场地和设备。
2. 乙方有权使用该养殖场内的设备,但不得将设备转租、转让或用于其他非养殖目的。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
2. 租金应于每月的____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将提供相应的账户信息。
第四条 养殖要求
1. 乙方承租该养殖场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养殖活动,确保养殖场的卫生、环境和安全。
2. 乙方应负责养殖场内的生猪饲养、疫病防控等工作,并确保养殖场内的生猪健康成长。
第五条 维护和修缮责任
1. 甲方应在租赁期内保证养殖场的正常使用,如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养殖活动受阻,甲方应及时修缮或更换设备。
2. 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养殖场内的设备,如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修缮或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
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应保证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真实有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生猪养殖场租赁合同 篇三
生猪养殖场租赁合同
生猪养殖场租赁合同是指主权方出租给另一方使用权限,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双方利益,以下生猪养殖场租赁合同文章是由精心整理阅读。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 甲方同意将位于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 租赁期限为肆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 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
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 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 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 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2012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乙方: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