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篇一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的重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它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将探讨国际融资租赁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国际融资租赁合同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在国际贸易中,许多企业需要获得设备、机器等资产来支持其业务运营。然而,购买这些资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是一项巨大的财务负担。因此,国际融资租赁合同能够提供一种有效的方式,使企业能够获得所需的资产,而无需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这种灵活的融资方式对于企业来说非常有吸引力,可以帮助它们降低资金压力,提高现金流,加快业务发展。
其次,在签订国际融资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的事项。首先,双方应明确合同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应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来确定,合理的租赁期限可以确保租赁方能够充分利用资产,并按时支付租金。其次,合同应明确租赁方对资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租赁方应确保租赁资产的安全,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以降低租赁方的损失风险。同时,出租方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确保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最后,合同中应包含解决争议的条款,以确保在发生纠纷时能够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来解决。
在国际融资租赁合同中,还有一些其他的事项需要注意。例如,租赁方在租赁期满后是否有权购买资产,租赁期满后是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等。这些细节的明确可以避免合同期间的争议和纠纷,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之,国际融资租赁合同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助于企业获得所需资产并提高现金流。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注意合同的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资产保管和维护责任等事项,并明确解决争议的条款。只有通过合理的合同安排,才能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保护双方的权益。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篇二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的利与弊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应用,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然而,与任何合同形式一样,国际融资租赁合同也存在一些利与弊。本文将探讨国际融资租赁合同的利与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种合同形式。
首先,国际融资租赁合同的利在于它提供了一种非常灵活的融资方式。通过租赁资产,企业可以避免一次性支付高昂的购买费用,从而降低了资金压力。此外,租赁费用通常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使企业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调整其资产配置。这种灵活性对于企业来说非常有吸引力,可以帮助它们更好地应对市场挑战。
然而,国际融资租赁合同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租赁期限较长的合同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尽管租赁费用相对购买费用较低,但在长期租赁合同中,这些费用可能会逐渐累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压力。其次,租赁合同一旦签订,企业将无法享有资产的所有权。这意味着企业无法在租赁期满后自由处置资产,而需要遵守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定。此外,租赁方在合同期满后是否有权购买资产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此外,国际融资租赁合同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问题,例如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违约责任等。这些问题可能会增加合同的复杂性和争议的风险,需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予以充分考虑和明确约定。
总之,国际融资租赁合同在提供灵活融资方式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企业在选择是否签订此类合同时应权衡利弊,考虑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需求。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注意合同的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资产所有权等事项,并明确解决争议的条款,以避免合同期间的纠纷和争议。只有通过合理的合同安排,才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购买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上所列的租赁物件,并出租给乙方。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权,但不得对所租物件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 租赁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双方开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单方解约或退租。
但本合同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开始。
租赁物件的议付日为起租日,物件一经议付,租赁期即告开始,由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确认。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年。
第三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租赁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租赁委托书。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货价,在购货合同的技术条款附件上正式签字,并在购货合同上作确认签字。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甲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乙方交货。
对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的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应自负保管责任。
乙方应分别在验收和试车后把验收证明和试车报告寄交甲方。
如发生问题,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对外索赔;如无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货证明书,确认租赁物件如数收妥,并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货的租赁物件在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方面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合同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尽可能地协助乙方向卖方索赔。
但鉴于融资性租赁,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维修与保养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保用期过后,乙方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之维持良好的状态,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和复原。
如无法修复,乙方仍应无条件地履行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
第六条 租赁及费用
1.租赁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运费、保险费、融资利息、手续费及银行费用等。
考虑到合同签署时尚不能确切估计上述成本的实际金额,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计算的。
租赁物件议付后,如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应以实际成本为准。
具体金额届时由甲方以书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担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偿还一次本息。
年 月 日前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
自 年 月起,每 年偿还一次本息,共分 次还清。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如期如数将应付租金电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本合同的计算货币为 ,利息采用该货币的固定/浮动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 %计算。
浮动:按每期付息之日伦敦同业拆放(libor)期利率为基础另加 %利差计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物件总金额的 %作为一次性手续费。
用人民币支付的金额部分,可按付款当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天内将手续费电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5.乙方还应承担以下几种费用。
银行费用;交货途中的保险费和运输费(cif除外);从目的港到乙方企业的国内运输费;租赁物件的进口关税;租赁物件在国内的保险费;由于乙方的原因推迟用款的承担费。
上述各种费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办者,均应在开证前把有关款项汇入甲方账户,或收到有关费用打入成本,否则不能开证。
第七条 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的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致使甲方遭到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第八条 保险
1.无论检验时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租赁物件一俟抵达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险公司以甲方的名义对物件投保财产险。
其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租赁物件的总金额,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赁期。
投保应使用外汇。
保险费在签约时按每年 %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关税租赁物件及附带原料等的海关关税等各项税款由乙方承付。
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应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关证明。
核准后,乙方即应把免税证明寄交甲方,以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条 迟延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
罚息在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 %计收。
第十一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2.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和督促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包括乙方发生倒闭、停产、合并等情况),当乙方不能按时偿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之内无异议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义务。
第十二条 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时的处理租赁期满时,乙方可按美元的象征性货价向甲方买进租赁物件,货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内。
甲方应在收款后一周内送乙方一份“设备所有权转让书”,以确认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正式转让。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当事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仍不能解决时,双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 附件下列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赁委托书
2.租赁合同附表
3.购货合同及设备清单
4.经济担保人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济担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 见证人
代表:
乙方: 见证人
代表:
担保人: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1)租赁物件名称
型号 规格
购货合同编号
(2)制造厂商
(3)卖方 预定交货期 年 月
(4)交货地点(目的港)
(5)设置或使用场所
(6)租金支付方式:通过电汇分期偿付
(7)租赁期限
(8)成本概算
(9)浮动利率时本金总额(大写)
固定利率时本金总额(大写)
每期租金支付计划
第一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二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三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四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五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六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七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八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九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十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十一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十二期 年 月 日金额:
(10)利率
(11)保证金(大写)
(12)手续费(大写)
(13)名义货价
(14)其它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购买租进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上所列的租赁物件,并出租给乙方。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乙方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但不得对所租物件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 长租赁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双方开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单方解约或退租。
但本合同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开始。
租赁物件的议付日为起租日,物件一经议付,租赁期即告开始,由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确认。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_______年。
第三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租赁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租赁委托书。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货价,在购货合同的技术条款附件上正式签字,并在购货合同上作确认签字。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甲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乙方交货。
对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的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应自负保管责任。
乙方应分别在验收和试车后把验收证明和试车报告寄交甲方。
如发生问题,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对外索赔;如无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货证明书,确认租赁物件如数收妥,并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货的租赁物件在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方面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合同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尽可能地协助乙方向卖方索赔。
但鉴于融资性租赁,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维修与保养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保用期过后,乙方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之维持良好的状态,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和复原。
如无法修复,乙方仍应无条件地履行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
第六条 租赁及费用
1.租赁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运费、保险费,融资利息、手续费及银行费用等。
考虑到合同签署时尚不能确切估计上述成本的实行金额,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计算的。
租赁物件议付后,如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应以实际成本为准。
具体金额届时由甲方以书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担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________年偿还一次本息。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每__________年偿还一次本息,共分________次还清。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如期如数将应付租金电汇甲方指定的账户。
3.本合同的计算货币为________,利息采用该货币的固定/浮动利率。
固定:年息按_______年期固定利息_______%计算。
浮动:按每期付息之日伦敦同业拆放(LIBOR)
期利率为基础另加________%利差计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物件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一次性手续费。
用人民币支付的金额部分,可按付款当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天内将手续费电汇给甲方指定的帐户。
5.乙方还应承担以下几种费用。
银行费用:
交货途中的保险费和运输费(CIF除外);
从目的港到乙方企业的国内运输费;
租赁物件的进口关税;
租赁物件在国内的保险费;
由于乙方的原因推迟用款的承担费。
上述各种费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办者,均应在开证前把有关款项汇入甲方账户,或收到有关费用打入成本,否则不能开证。
第七条 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的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致使甲方遭到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第八条 保险
1.无论检验时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息,租赁物件一俟抵达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_______保险公司以甲方的名义对物件投保财产险。
其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租赁物件的总金额,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赁期。
投保应使用外汇________。
保险费在签约时按每年0.3%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关税
租赁物件及附带原料等的海关关税等各项税款由乙方承付。
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应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关证明。
核准后,乙方即应把免税证明寄交甲方,以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条 迟延利息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所规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
罚息在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1.5%计收。
第十一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2.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和督促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包括乙方发生倒闭、停产、合并等情况),当乙方不能按时偿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之内无异议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义务。
第十二条 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时的处理
租赁期满时,乙方可按十美元的象征性货价向甲方买进租赁物件,货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内。
甲方应在收款后一周内送乙方一份“设备所有权转让书”,以确认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正式转让。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当事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仍不能解决时,当事人得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对上述仲裁,当事人都应服从执行。
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 附件
下列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赁委托书
2.租赁合同附表
3.购货合同及设备清单
4.经济担保人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济担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相关阅读】
国际融资租赁协议的条件条款
国际间所通常采用的融资租赁协议与我国的对外租赁协议有所不同,反映其具体交易条件的基本条款主要包括以下一些:
(一)设备定义条款
由于协议项下的租赁设备与供应协议项下的购买设备为同一标的物,而在租赁协议签署时,该设备往往尚未特定化;因此本条款通常接引设备供应协议,将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性能、交货地点、使用地点、供应商名称住所等内容加以定义性概括;在多数情况下,协议还须另以表册附件说明租赁设备的特征,并以之作为租赁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条款较多涉及到工程技术方面的内容,它实际上依承租人与供货商的协商而确定。
(二)租赁设备的购买与交货
本条款通常须明确与设备供应协议有关的以下问题:(1)承租人是仅依据其自己的需要和判断选定租赁设备和供应商的,而非依赖于出租人的介绍和说明作出选择,出租人对该设备的性能、品质和技术指标均不负有任何担保责任。
(2)承租人知道并确认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并不存在代理关系或共同关系;此项承诺意在排除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的任何代理责任或连带责任。
(3)无论供应协议由何人签署,出租人将最终负责对设备货款和融资负担的支付,并且出租人将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4)依据供应协议的约定明确租赁设备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在通常情况下,该租赁设备由供应商直接向承租人交货并负责安装,而承租人则负责办理报关、提货和验收,验收完毕后,承租人要向供应商和出租人出具验收证明。
(5)本条款通常还规定,租赁协议一经签署生效,供应协议和租赁协议关于租赁设备的内容将不可变更。
(三)租赁期限
本条款须对租期和起租日作出规定。
租期是指出租人将租赁设备出租于承租人并收取租金的有效期限。
该期限通常依据租赁设备的耐用年限和承租人的现金流量状况确定,但许多国家的法律和会计制度要求该期限应覆盖租赁设备耐用年限的大部分,而禁止出租人短期内一次性收回全部投资;因此在节税租赁?中,当事人通常将全部租期事先即划分为基本租期和续展租期两部分。
起租日是指租期和租金开始计算的日期。
在国际融资租赁实践中,通常由当事人协商从出租人开证日、供货商取得提单日、出租人支付货款日或供货商交货日中选择其中之一确定。
(四)租金条款
租金条款中应当明确以下基本事项:(1)租赁费率,租赁期限内的租金总额通常包括有购置货款、运费、运输保险、租赁成本等内容;但在租金形式上,租赁协议通常采取固定租金方式,并且不问租赁设备使用效率如何,实践中往往称之为“租赁费率”,甚至被称为“租赁利率”。
该租赁费率的确定不仅要考虑租金总额与租期年限,还须考虑市场利率浮动、风险费率等因素。
在有的情况下,租金也可采用浮动费率形式或分期费率形式,按照约定周期对其调整。
(2)支付方式与支付日期,本条款中应当对租金支付周期、支付日期和非均等支付方式加以约定。
在通常情况下,租金支付采取年租金方式,支付日期多为每年初的约定期限内;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根据租赁设备的投产效益规律约定非均等支付,如每年累加租金额。
(3)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本条款中应当对租金的计价货币、支付货币、支付帐户和汇率风险负担作出约定;在通常情况下,出租人不承担该汇率风险而将其归于承租人。
(4)租金抵扣事项,在本条款中,出租人通常要求明确其租金收取免受承租人所在国预提税、费用和拒付事由的影响。
此外,在租金条款下,当事人往往还须就非营业日顺延、延付罚息等事项作出约定。
(五)设备维修保养
根据当事人协商,融资租赁协议中可约定设备维修保养和费用负担条款。
在单纯的设备租赁协议中,此类条款通常规定:承租人有义务对租赁设备进行保管、日常性维修和保养,有义务按照规程合理谨慎地使用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和完好状态,有义务自行负担因设备维修和保养而产生的费用负担,而出租人对此则不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为保障租赁设备的稳定使用,还须与设备供应商签署独立的设备维修服务协议,而出租人往往还要求在本条款中对与之相关的事项作出免责约定。
但在租赁设备连同出租方人员共同租赁于承租人的情况下(例如租用飞机和机组人员),对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义务则通常由出租方负担,实践中称之为“湿租”。
(六)设备保险
在国际融资租赁中,对租赁设备的购买保险是一必经程序。
在本条款中,当事人须对购买保险人、保险险别、受益人、保险费支付、保险事故的通知及保险赔偿的分享方式加以约定。
按照我国的融资租赁实践,设备保险通常以出租人名义或者以出租人和承租人名义购买,但保险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保险险别至少应包括财产险和对第三人的意外损害险;保险受益人通常为出租人或者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受益;在租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时,承租人不仅应通知保险公司,而且应通知出租人;在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受益的情况下,保险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弥补出租人的租金损失,然后才能补偿承租人的损失。
此外,本条款中通常还规定,当事人购买的保险单正本交由出租人保存,该保险单条款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须经出租人同意。
(七)担保条款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为确保其租赁设备的安全和租约的正常履行,避免融资风险,往往要求承租人对租约履行提供担保,其方式包括承租人提交保证金和第三人信用保证两种。
租约保证金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商定,其金额通常不超过租金总额的15%,该保证金由承租人先行交付且不计利息,租期届满时将退还承租人或充抵最后一期租金;如承租人在租期内违约,出租人有权从该保证金中受偿。
在第三人信用保证的情况下,该担保人应按约向出租人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该保函中应明确规定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责任、不可撤销文句等;如在租期内发生承租人不能支付租金或其他违约行为时,该担保人应代替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欠缴的租金或承担连带责任。
(八)期满留购条款
本条款通常依惯例规定,承租人在租期届满时对于租赁设备具有返还租赁设备、续展租期或留购设备的选择权,同时应当规定行使不同选择权的具体实施办法。
在通常的国际融资租赁中,对于留购权和留购价格的约定必须事先考虑到相关国家税收会计制度的规定,这对于承租人尤其重要。
如果适用于该租赁设备转让的承租人所在国法律要求该转让必须依转让行为时评估后的公平市值确定其转让价格,则该融资租赁协议的租金和留购价格将需重新考虑,否则该留购选择权将难于实现;如果承租人所在国法律不限制该设备转让的价格,双方当事人则可根据商定的租赁结构约定以低廉的设备残值价格或者“名义价格”转让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