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篇一
商铺租赁合同是指商铺所有人与商铺租户之间达成的一种租赁协议,用于明确租金、租期、责任和权益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商铺租赁合同在商业租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商铺租户提供了法律保障,并规范了双方的经营行为。
首先,商铺租赁合同应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金是商铺租赁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双方应明确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通常情况下,租金是按月支付的,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支付方式。另外,商铺租赁合同还应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以防止租户不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合同其他规定。
其次,商铺租赁合同应明确租期的起止日期和终止方式。租期是商铺租赁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内容,它规定了租户可以使用商铺的时间范围。双方应明确租期的起止日期,并约定租期届满后是否可以续租或解除合同。此外,商铺租赁合同还应规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以便在必要时双方都能够依法解除合同。
再次,商铺租赁合同应明确租户的责任和义务。商铺租户在使用商铺期间应承担一定的经营责任,包括保持商铺的整洁和安全、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合法经营等。商铺租赁合同应明确这些责任和义务,并约定租户违反合同的后果和处理方式。
最后,商铺租赁合同应明确商铺所有人的责任和义务。商铺所有人在出租商铺时应保证商铺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提供必要的维修和维护服务。商铺租赁合同应明确商铺所有人的责任和义务,并约定商铺所有人违反合同的后果和处理方式。
总之,商铺租赁合同是商业租赁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为商铺租户提供了法律保障,并规范了双方的经营行为。商铺租赁合同应明确租金、租期、责任和权益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双方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前应仔细审阅合同内容,并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发生纠纷和争议。
商铺租赁合同 篇三
甲方(档主):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自愿签订本合同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1、甲方把所在东兴市口岸国门国际批发商场1—35号档出租给乙方,月租金为人民币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租金按壹年一次性交清,即年租金为42000元(肆万贰仟元整)。
2、乙方另交壹仟元整(1000元)作为押金,此押金期限为三年,即乙方租满三年后退回。若不满三年,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租期间必须保护甲方原有的装修设备,一旦毁坏必须给予修好,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情节严重甲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利。(比如大面积损坏,长时间不修好等情况下)。
4、租期为三年,即从国门商场正式收租日算起。租金按年交,中途不得退租,否则租金与押金不再给予退还。
5、双方协商把原有的侧门口墙重新装修,甲方给予支持,但乙方重新装好后归甲方所有,租期满后不得拆走,且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月租金3500
元(叁仟伍佰元整)包括的费用为:商场月租金,公共水电费,公共空调费,以及管理费,卫生费
等商场的公共费用,不包括私人费用,如私自水电费,网费等商场公共费用外的自用费。
7、乙方在租期间必须遵守商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在租期间如有损害商场或自身的名誉,财产等后果自负,与甲方无关,望乙方遵守规则,合法经营。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他人。
9、租期满壹年后,如须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年租金,其余事项不变。
10、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此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附加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四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1、扶持政策
甲方根据乙方 的情况,给予乙方 个月免租扶持期。
2、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方式为:
3、租金递增方式
根据本合同之规定商铺租金在三年内保持不变。若本合同期限超过三年则租金在原租金的基础上自第四年开始按 % 逐年递增。
4、房屋保证金的收取
房屋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房 屋 保 证 金=月 租 金 × 2, 即 元(大写RMB 元整)。
5、商业运营管理费用的收取
商业运营管理费用按 ㎡/元/月,按年收取。 总计: 元/年(大写RMB 元整)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 篇五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
第二条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每 年交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账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屋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房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受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间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所有房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费用根据市场行情而定不能低只能高,乙方不得阻挠)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出现了自然灾害或者人为造成的损失,甲方该不负责。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六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 号商铺作为商 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第三条:租赁标的商位的期限为三年,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标准租金按年递增方法。
A.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元
B.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元
C.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元 乙方租用该商位经营范围为:文体用品,玩具。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费等应交缴的一功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
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凭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早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 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按建筑面积核算管理费用,每平方米人民币15元/月,合计人民币252元/月。
按建筑面积计算,公共区域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额度进行公摊核算(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暂按每平方1.5元/收取)。
按建筑面积计算,中央公调电费每平方米人民币9元/月,合计每月人民币151元,按实际中央空调运行时间计算,运行时间 约为4月1日至11月15日。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
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面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么拉乱接电线,不准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条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该保证金的3%o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o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返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同意遵守深圳沙井义乌商贸城一切市场管理规定。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