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租赁合同【精选6篇】

时间:2011-07-05 08:25:4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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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租赁合同 篇一

超市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双方(即出租方和承租方)在超市租赁过程中达成的一份法律文件,其中规定了租赁期限、租金、责任和义务等关键条款。这份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超市租赁合同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一般来说,租赁期限会根据超市的经营需求而定,通常为一年或更长。双方需要明确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清晰地了解租赁的时间范围。

其次,超市租赁合同还需要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租金是承租方每月或每年支付给出租方的费用,其金额通常是根据超市的面积、位置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来决定的。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是否包含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金的递增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在超市租赁合同中,还需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出租方需要保证超市的合法权益,包括超市的产权和使用权。出租方还需要保证超市的正常运营,如维修设备、提供必要的服务等。承租方需要按时支付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超市。如果超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承租方需要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最后,在超市租赁合同中还需要明确其他重要条款,如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件等。双方应该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超市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之间的一份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该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合同的条款符合双方的意愿和需求。只有在合同的约束下,双方才能够和谐地合作,实现共赢的局面。

超市租赁合同 篇二

超市租赁合同是一种租赁双方(即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达成的法律协议,用于明确双方在超市租赁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这份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超市的正常运营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首先,在超市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是一个重要的条款。租赁期限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一般来说,租赁期限会根据超市的经营需要而定,通常为一年或更长。在合同中,需要明确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以便在租赁期限内双方都能够清楚地了解租赁的时间范围。

其次,超市租赁合同还需要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租金是承租方每月或每年支付给出租方的费用,其金额通常是根据超市的面积、位置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来决定的。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是否包含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金的递增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在超市租赁合同中,还需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出租方需要保证超市的合法权益,包括超市的产权和使用权。出租方还需要保证超市的正常运营,如维修设备、提供必要的服务等。承租方需要按时支付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超市。如果超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承租方需要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此外,在超市租赁合同中还需要明确其他重要条款,如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件等。双方应该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超市租赁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确保了租赁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只有在合同的约束下,双方才能够和谐地合作,共同实现超市的良好运营。

超市租赁合同 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东乡县火车站正对面金碧世家 号楼 号(共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该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铺为毛坯房,实际面积以房管局产权处测量为准,其中租金多退少补)。

  第二条 该商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个月,包括 “免租期” 个月,乙方无权提前终止该合同。

  第三条 该商铺要求主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1. 为了扶持乙方经营,甲方给予乙方免收租金 24个月 优惠,每月租金标准为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则按当时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收取标准。同时乙方须于签订本租赁合同的同时或之前向甲方支付起租年度首个季度应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2. 租金为季度支付,先付后用,乙方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季度租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元)。租金可以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

  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向甲方交付一年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元)。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约并无违约行为,甲方在 5天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乙方所交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行为约定

  1. 乙方装修商铺,应严格遵守有关商铺装修的规定,接受东乡县商铺装修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接受甲方对商铺装修的监督、管理,并在办理装修许可证、交纳装修预赔金、装修余土清运费后进行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和商铺内固定的水电、通讯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 乙方装修无违反市场装修及有关房屋装饰工程管理的规定,装修保证金在乙方装修完毕甲方检测后 个月后退还。

  3. 乙方禁止将货物靠商铺内墙体堆放,如因挤压墙体发生的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应爱护和合理使用商铺及附属设施,并负责铺内水电、通讯设施的维修保养。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过失造成商铺及附属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5. 乙方租赁期满且不续租,其附着于租赁房屋的装饰部分原则上不能拆除,乙方坚持要求拆除的,必须将商铺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预赔金;扣除预赔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接受甲方对商铺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以及其他有偿服务,并交纳相应费用。

  7. 乙方在承租期内有转租时,仍由乙方全部支付房租费用,甲方不对其他方发生业务来往。

  8.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商铺外及商铺外建筑物上乱搭乱建、任意书写、张贴广告及宣传画。

  第六条 租赁期间用水、用电按分户表计量,按商业用水、电计价,乙方在每月的5日向甲方或主管部门缴交当月的水、电费。

  第七条 乙方经营需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上网可直接向甲方申请,甲方负责协助开通,由此产生的开通费、使用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该商铺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取得甲方的认可,并按新的租赁条件签订续租合同。

  第九条 违约认定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 单方违约收回商铺,应赔偿乙方相关所有损失。

  2. 商铺因工程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甲方又未及时修复缺损,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停业期间的店租。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地震)导致商铺无法使用,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

  2. 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时间交付租金和有关费用的;

  3. 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改变商铺结构、用途、经营范围及违规装修的;

  4. 违法经营或在商铺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商铺的;

  6. 无故关闭商铺达半月之久;

  7. 装修标准基本要求:地面贴砖、墙面刮瓷、顶部吊顶、门头店招。

  8. 乙方自签订租赁合同自日起,必须开始进入装修阶段,并且保证3个月之内完成装修,开始营业。

  9. 乙方必须保证正常营业的同时生源达到满场,(如星期一至星期五出现上述第 款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还需承担与合约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出现上述第2款情况时,乙方除补交应交纳的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每日 %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 5日未缴足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另有权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如逾期30日仍未缴足,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下期限的所有租金并没收保证金;出现上述3、4、5、6、7、8条款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10.因甲方未提供商铺房产证,而导致乙方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甲方承担乙方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租赁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场地租赁合作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及范围:

  甲方提供超市 场地,营业面积(建筑面积) m2,乙方经营范围包括

  二、合作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上述场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1、甲方负责办理有关经营证照、消防验收等手续。

  2、经营用水及照明用电由甲方负责安装到位,正常用水及照明用电根据甲方每月实际交纳总费用按照乙方使用面积平均分摊费用,乙方另行安装的用水用电按实际使用数量由乙方每月及时交纳费用。

  3、场地装修由乙方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认可或按甲方统一设计装修方案,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消费者或相关部门对乙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检查检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责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确保所经营商品售价不高于其他同类商超和周边市场的售价。

  6、场地租赁租金:按租赁面积每平方米/月,共计

  7、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元于上缴。

  8、乙方同意接受使用甲方所发行的各类礼券、储值卡及优惠销售,并承担消费优惠金额的费用。接受顾客使用银联卡消费,并承担 %的刷卡费用。

  9、为提高超市的整体经营效果,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促销活动,“DM”海报制作费每品元。

  10、乙方自身策划的促销活动方案须事先报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

  11、为了方便顾客购物,甲方实行租赁场地单独收银方式。

  12、乙方应做好经营场地内卫生工作,公共区域卫生由甲方负责打扫,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公共卫生清洁费 元/平方米。

  13、乙方如需在甲方场所发布广告及制作灯箱广告,需与甲方另行签订广告发布或制作协议。

  14、节庆赞助费每节元,全年共。全年节庆费用共计 元。

  14、开业赞助费元,店庆赞助费元。

  15、其他

  三、费用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①、协议签订同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

  ②、协议签订同时以转帐形式一次性付清。

  ③、其它方式: 。

  四、人员管理:

  1、甲方对商场实行统一管理,由乙方选派能上岗,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如有违犯按甲方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工作人员一经核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制服费、人员培训费、劳保福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上岗人员每人每月管理费共服装费每套贵重物品保证金每人 元。

  五、诚信保证:

  乙方对所经营的商品,必须完备全套合格经营手续,不得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规经营活动,如出现此类问题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并保留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的权利。乙方同意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均应承担售后服务之责任,全权委托甲方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向顾客所作的承诺,处理消费者关于乙方所经营商品的投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六、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保证进入卖场销售的商品及其商标、专利号等不含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因素。如有因乙方商品及其商标、专利发生的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一切侵权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七、营业管理: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及季节决定,统一开门、统一打烊,未经甲方许可一天未正常营业,则罚款一千元,连续三天未正常营业,则作乙方自动解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另作安排而无需另行通知,乙方所交费用甲方一概不予退还。

  八、协议期限及续签协议:

  1、在乙方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至

  2、协议期满如需续签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与对方重新签订协议,如未及时续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双方所有合作或按本协议条款继续执行。

  3、协议期满前,乙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若乙方在合作中途单方面终止协议,本协议即告终止,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盖章之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违约,均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守方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判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无锡市锡北镇家乐购综合超市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0510—83797333 电话:

  传真:0510—83797369 传真: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无锡市锡北镇泾中佳苑

超市租赁合同 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超市手推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第一条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超市手推车出租给乙方,从年 月 日起租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

  2.使用范围:乙方用超市手推车的扶手位置、正面及车身两侧,张贴产品形象广告。

  二.第二条 结算、支付方式

  1.乙方将按照每月每一辆车子张贴广告提成 元给甲方。

  2.乙方每次张贴广告起,不超过10日一次性付清此次张贴广告提成费用。

  三.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租赁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出租车辆给第二家广告公司,作为广告载体。

  2.在租赁合同期间,确保张贴广告手推车的正常使用。

  3.在广告张贴期间,甲方员工不得损坏张贴广告,否则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出租期间张贴的广告内容,不得侵犯甲方的商业利益。

  2.张贴的广告不能影响手推车的正常使用。

  3.张贴过程中乙方操作失误造成车辆损坏,乙方担当相应责任。

  五.其他条款

  1.乙方容许甲方出租未张贴广告的手推车给他人,出租车辆不得超出总数量的10%。

  2.乙方履行合同规定,有权优先续签合同。

  3.本合同签订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超市租赁合同 篇六

  甲方(出租方):

  承租方(乙方): 购宝乐商业(湖南)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开设购宝乐超市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 总计租赁面积(房地局测量认可的为准)为平方米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规划红线图及附件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

  1.2 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用于开设购宝乐超市。乙方在使用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

  干预,今后如乙方改变房产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1.3甲方同意,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房产的时候仍出现空置

  情况,乙方可将房产部分出租,甲方与乙方关系不变。

  1.1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 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十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唯年 月 日至年月 日为免租期。)

  在本租约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归房产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权继续承租,条件由双方另行通过友好协商商议后以书面订定。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房屋租赁单价为第一至第租赁年度每季度万元。

  3.2第3.1款所称“租赁年度”,均系指自免租期满之月、日起,向后推算,满十二

  个月为一租赁年度。本合同所称“租赁月”,均系指免租期满之日次日起,向后推算,满1个月为“租赁月”。

  3.3从乙方开业第二个月起,乙方应在每个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且甲方

  应向乙方提供的合法的发票。

  3.4若第3.3条所述日期恰逢法定休假日,则甲乙方可在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

  向对方履行义务。

  第四章 税收及费用

  4.1 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 的水、

  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具体公式为:水费=实用水吨数X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单价;电费=实用电量X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单价。由乙方在收到相关部门付款通知后由其直接向相关部门缴纳。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3

  第五章 甲方保证及责任

  5.1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转租权和使用权,并保证其所承租的房产业主确实拥有

  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于本合同后(见附件)。

  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也未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5.2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

  5.3甲方明确知晓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连锁超市经营,并保证该房屋按照法律、

  法规及行政管理的要求,可用作该用途。

  5.4甲方应对房产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房产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租赁期内房产或其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四十八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出通知四十八小时后自行维修。本款所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房产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5.5 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 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等业务,不另收费,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6 甲方应确保房产具备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乙方连锁超市经营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如附件所述的水、电、电话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如上述技术条件因故中断(因市政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或甲方可控制以外的其他原因除外),则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的二十四小时内迅速将其恢复,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在水、电或空调中断期间的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水、电或空调中断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另外,乙方有权进行恢复上述技术条件所需的一切维修, 该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上述技术条件于中断后的连续达十四天仍未恢复,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5.7 甲方须确保乙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乙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盥洗室等公共设施。上述因营业时间不同而导致的问题应由甲方负责协助解决,并协调好相邻关系。

  5.8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的摆放场地等,均须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否则在营业过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相邻各方投诉,(而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有关职能部门标准),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保证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5.9 甲方同意将房产交由乙方按照连锁超市经营统一标准设计和装修。乙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期间及房产装修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大楼供电、供水、排烟、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统的使用情况和有关资料。涉及与大楼水、电、空调或排水、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时,甲方应派专职工程人员配合,以便乙方尽快完成施工。

  甲方同意无偿提供乙方如附件 招牌、广告位置图所示之位置,供乙方设立招牌和广告,该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并同意进货通道或有关设施使用通道绝对畅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5.10 无其他连锁超市竞争:除非与乙方预先协商同意,否则甲方在此合同期内,不论有否收取代价均不可在房产所在物业内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提供与连锁超市经营相关的服务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也不得通过转让全部或部分物业的产权或其他任何方式而使第三方得以在物业内经营本条所约定服务项目。

  如甲方违反本条规定,在甲方纠正违约行为前,应按乙方前一年营业额的5%按月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由乙方直接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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