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供货合同 篇一
瓷砖供货合同是供应商和购买商之间的一份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在瓷砖供应和交付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将详细介绍瓷砖供货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
瓷砖供货合同的主体包括供应商和购买商。供应商是指供应瓷砖的企业或个人,购买商是指购买瓷砖的企业或个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明确自己的身份和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产品规格和数量
合同应明确规定瓷砖的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要求,以及供货的数量和交付时间。供应商应保证所供瓷砖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数量和交付时间与合同约定一致。
三、价格和支付方式
合同应明确规定瓷砖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价格可以是固定的或者根据市场价格浮动的,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信用支付等,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四、质量保证
供应商应保证所供瓷砖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果瓷砖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或者质量问题,购买商有权要求供应商负责修复或更换。
五、交货和运输
合同应明确规定瓷砖的交货地点和运输方式。供应商应按时交付瓷砖,并采取适当的运输措施确保瓷砖的完好无损地到达目的地。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交货延迟或损坏,供应商应负责赔偿购买商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并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七、其他条款
合同还可以包括其他双方共同商定的条款,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保护等。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在签订前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总结:
瓷砖供货合同是供应商和购买商之间的一份重要文件,对于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供应商和购买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在合同签订前认真阅读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促进瓷砖供应业务的发展。
瓷砖供货合同 篇三
瓷砖供货合同是供应商和购买方之间达成的一份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进行瓷砖供货合作时,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介绍瓷砖供货合同的重要性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瓷砖供货合同的签订对于供应商和购买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供应商而言,合同可以确保他们的供货量和价格得到保障,避免因为购买方的变动而导致供货计划的中断。对于购买方,合同可以保证他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收到瓷砖,并且以合理的价格进行采购。因此,通过签订瓷砖供货合同,双方可以建立起互信和稳定的合作关系。
其次,瓷砖供货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应明确规定瓷砖的品质标准和规格要求。供应商应确保所供货的瓷砖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并且能够满足购买方的需求。其次,合同应明确规定供货的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供货,购买方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另外,合同还需要明确规定价格和付款方式。供应商和购买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价格,并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最后,合同还应包括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以防止合同的纠纷和争议。
总之,瓷砖供货合同的签订对于供应商和购买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建立起互信和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保障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注意明确规定瓷砖的品质标准、规格要求、供货时间和地点、价格和付款方式等条款,以避免合同纠纷和争议的发生。只有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才能够实现合作的双赢局面。
瓷砖供货合同 篇四
需方: 国贸中基C座精装修工程
签订日期: xx年9月27日
供方: xx经销部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金额
供货总金额(大写): 叁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小写):38256.00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 运输方式:汽运。
2. 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 东三环大北窑东北角中基新东方C座 。
三、结算方式:
货款在供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清 ,供方开具普通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供货。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保修条款: 按照国家规定 。
七、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
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 %/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二、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 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
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无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 两 份,
供方执 壹 份,需方执 壹 份。
未尽事宜,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xx年 9 月 27 日;合同签订地点: xx筑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
需方: 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盖章)
供方: 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瓷砖购销合同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13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 25 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 年 月 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
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 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
供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