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篇一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货主与承运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约定了货物运输的各项条款和条件。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对于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保障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货物运输合同的一些重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货物运输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包括货主和承运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这样可以便于双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沟通和联系,出现问题时及时解决。
其次,货物运输合同应明确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和规格等。货物的种类和数量是货运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对于承运人的运输方式和设备要求有很大影响。而货物的质量和规格则直接影响到货物的保护和运输过程中的操作要求。
再次,货物运输合同应明确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货物的运输方式可以是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或空运等,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距离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则需要考虑交通条件、货物运输时间和成本等因素,以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安全到达目的地。
此外,货物运输合同应明确运输费用和支付方式。运输费用是货主需要支付给承运人的报酬,应根据货物的种类、数量、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等因素确定。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按照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支付等方式,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最后,货物运输合同应明确货物的保险责任和索赔条件。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事故、天灾等,因此货主和承运人可以选择购买货物保险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失或延误时,货主应及时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并在合同中明确索赔条件和程序。
总之,货物运输合同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保障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并明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条件,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货物运输合同 篇二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货主与承运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约定了货物运输的各项条款和条件。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对于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保障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货物运输合同的一些重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货物运输合同应明确货物的装卸责任。装卸货物是货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需要货主和承运人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货主应提供正确的装卸指示和合适的装卸设备,确保货物能够安全装卸。承运人则应按照货主的指示和要求进行装卸作业,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其次,货物运输合同应明确货物的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是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对于装卸和运输过程的操作要求有一定影响。货主和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运输方式确定合适的包装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再次,货物运输合同应明确货物的交付和接收方式。货物的交付和接收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货物的运输开始和结束。货主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给承运人,承运人则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货物,并在接收时进行验收,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此外,货物运输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当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当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
最后,货物运输合同应明确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货物运输合同可以是一次性合同,也可以是长期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以便在合同期满或发生特定情况时及时终止合同。
总之,货物运输合同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保障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并明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条件,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货物运输合同 篇三
甲方:陕西地方电力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1、物资装卸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2、为了保证本协议的工作质量、进度及有效性,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注意安全并且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仓储专责调度安排。如不服从,甲方仓储专责有权停止乙方工作,且不予乙方当日工作报酬。
4、如有临时或紧急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接受工作任务。否则,不予乙方当日工作报酬。
5、乙方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必须坚持合理摆放、安全工作的原则。严格按指定工程项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进行装缷工作。否则,不予乙方当日工作报酬
6、乙方在装卸工作期间,必须安全操作,不准抢装、抢卸,不准以种种借口推委、扯皮,拖延装卸时间。
7、甲方提供乙方食宿与住宿,乙方不得在住所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检举。
8、乙方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且必须严格按照《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果在工作中不认真遵守执行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9、乙方在工作中不认真遵守执行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协议,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一方要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10天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而定。否则,赔偿对方500元人民币。
1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 《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一份
甲 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四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
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船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数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
保费________费率________装载工具
开航日期______自______至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营业部
货物运输合同 篇五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运输费用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运输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_____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支行
账 号: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
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 其它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六
签约地: 编号:
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一、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指定地点;
2、按照约定形式对螃蟹进行包装,并支付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托运方按照螃蟹运输的约定对螃蟹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 .
2、 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螃蟹。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螃蟹的,须及时通知托运人。
三、违约责任。
1、托运方责任:由于托运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货人在接到承运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时提取螃蟹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
2、承运方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遇有大雾天可合理延迟)、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方螃蟹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按签约当日的收购价)并退还运输费用。
3、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它约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运人证明螃蟹短少、毁损、死亡、灭失、运输时间延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闭不能按时履约;
3、托运方、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五、生效条件:托运方、承运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合同指导站备案。
六、纠纷处理办法: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书面向合同指导站申请调解或向高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