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XXX先生/女士:
您好!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同意解除现有的劳动合同。特此达成以下协议,以解决双方劳动关系的问题。
一、协议解除的原因
经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我们一致认为以下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1. XXX原因(例如:公司业务调整、工作岗位变动等);
2. XXX原因(例如:个人发展需求、家庭变故等)。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不追究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效日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益保障
1. 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您的工资、年终奖金、加班费以及其他法定福利待遇;
2. 工作经验证明:公司将出具您的工作经验证明,以便您今后的就业和发展。
四、其他约定事项
1. 保密义务:双方同意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对双方在工作期间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承担保密义务;
2.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和解除办法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取代原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协议一旦生效,即解除原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协议,以示双方的共同意愿。
甲方(雇主): 乙方(员工):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XXX先生/女士:
您好!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同意解除现有的劳动合同。特此达成以下协议,以解决双方劳动关系的问题。
一、协议解除的原因
经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我们一致认为以下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1. XXX原因(例如:公司业务调整、工作岗位变动等);
2. XXX原因(例如:个人发展需求、家庭变故等)。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不追究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效日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益保障
1. 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您的工资、年终奖金、加班费以及其他法定福利待遇;
2. 工作经验证明:公司将出具您的工作经验证明,以便您今后的就业和发展。
四、其他约定事项
1. 保密义务:双方同意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对双方在工作期间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承担保密义务;
2.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和解除办法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取代原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协议一旦生效,即解除原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协议,以示双方的共同意愿。
甲方(雇主): 乙方(员工):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的转业问题,离开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第六条第7项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工资发至 年 月为止,在本协议生效日一次结清。
二、甲方确认乙方已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原合同中保密条款及双方所签《保密协议》的效力。
四、双方放弃其他权益。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劳动合同》同时解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相关拓展: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这个问题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但是,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有效,也就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适用此规定有两份个前提,一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适用时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的证据,方可得到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有两种解决办法:
1、建议你单位把旷工多少天以上定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在员工旷工的时候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解除合同,这样可以避免经济补偿的纠纷。
2、若直接规定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而没有对其定性为违规行为的话,实质上可以认为是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离职约定,属于直协商解除合同,虽然是由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以旷工的实际行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从方便单位管理角度来看,建议适用第一种,这样单位可以掌握是否解除劳动合
同的主动权,而第二种则是员工只要想何时走,就直接旷工,这是非常不利于用人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