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一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方和卖方在买卖二手房时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签订一份合同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首先,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户型以及权属情况等。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交易的合法性和房屋价值。购买方应该仔细核实房屋的所有权证和房屋证明文件,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在合同中需要明确房屋的交付时间和方式。交付时间是指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过户的具体日期,而交付方式则包括买卖双方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和支付房屋过户费用等。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和方式,以避免交易过程中的纠纷和延误。
此外,合同还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购买方应该支付购房款项,并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同时应该对房屋进行合理的使用和保管。卖方则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以满足双方的需求。
最后,在合同中还应该约定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即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合同还应该约定纠纷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总之,二手房买卖合同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非常重要。它不仅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还可以规范交易的过程,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如果对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免因为合同纠纷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二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在买卖二手房时,购买方和卖方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它是双方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记录,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签订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和规范交易过程非常重要。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这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户型以及权属情况等。购买方应该仔细核实房屋的所有权证和房屋证明文件,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卖方应该如实提供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或者虚假陈述。
另外,在合同中还需要明确房屋的交付时间和方式。交付时间是指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过户的具体日期,而交付方式则包括买卖双方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和支付房屋过户费用等。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和方式,以避免交易过程中的纠纷和延误。
合同中还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购买方应该支付购房款项,并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同时应该对房屋进行合理的使用和保管。卖方则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以满足双方的需求。
最后,在合同中还应该约定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即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合同还应该约定纠纷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总之,二手房买卖合同在买卖双方之间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规范交易过程,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认真阅读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免因为合同纠纷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三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四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 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