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内容 篇一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其中包含了关于劳动关系的各种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辞职的规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本篇文章将重点介绍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辞职的内容。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这意味着劳动者在任何时间都有权利决定是否继续与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关系,而不需要受到任何限制或压力。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自由选择权。
其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意愿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为了确保双方能够有准确的记录和证据,以防发生任何争议。劳动者应当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缩短通知期限。
此外,在劳动合同法中还规定了劳动者在辞职时应当遵守的义务。劳动者在辞职前应当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并妥善处理好与工作相关的事宜,包括交接工作和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等。劳动者辞职后,仍然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保护用人单位的商誉。
最后,劳动合同法还特别强调了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者辞职通知后应当及时处理的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办理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等。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平等和谐。
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内容 篇二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其中包含了关于劳动关系的各种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辞职的规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本篇文章将重点介绍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辞职的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这意味着劳动者在任何时间都有权利决定是否继续与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关系,而不需要受到任何限制或压力。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自由选择权。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意愿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为了确保双方能够有准确的记录和证据,以防发生任何争议。劳动者应当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缩短通知期限。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在辞职时应当遵守的义务。劳动者在辞职前应当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并妥善处理好与工作相关的事宜,包括交接工作和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等。劳动者辞职后,仍然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保护用人单位的商誉。
最后,劳动合同法还特别强调了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者辞职通知后应当及时处理的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办理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等。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平等和谐。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提供了辞职的合法途径,并确保了辞职过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内容 篇三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规定的内容
新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
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