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 篇一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辞职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本篇将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详细介绍劳动者辞职的规定。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前告知。一般来说,劳动者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劳动者可以通过书面信函、邮寄、传真等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为了确保辞职申请的有效性,劳动者最好选择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以便有证据证明辞职申请的时间和内容。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在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两倍;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最后,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辞职前应当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擅离职守。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剩余的工作职责,并在劳动者工作期间支付相应的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辞职的规定是比较明确的。劳动者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并在辞职前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同时,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并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剩余的工作职责。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者能够依法辞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 篇二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其中关于劳动者辞职的规定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篇将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介绍劳动者辞职的规定,并探讨劳动者辞职的权益保障。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应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告知辞职意向,以便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做出调整和安排。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无需提前通知。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劳动者可以通过书面信函、邮寄、传真等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书面形式的辞职申请能够确保辞职意向的明确和有效,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沟通和协商。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经济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两倍;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最后,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辞职前应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剩余的工作职责,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辞职的规定是明确的。劳动者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并在辞职前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并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者能够依法辞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 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
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