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 篇一
工程项目合同是指在进行各类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保障项目顺利进行而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在工程项目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利益。
首先,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这是合同中最基本的内容之一,也是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实施范围包括工程的具体内容、工程的规模、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等。通过明确实施范围,可以避免合同双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其次,在工程项目合同中,约定了工程项目的工期。工程项目的工期是指工程项目从开始施工到竣工的时间期限。在工程项目合同中,一般会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的开始时间和竣工时间,并约定双方在工期延误时的补偿和违约责任。通过明确工程项目的工期,可以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避免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此外,在工程项目合同中,还约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所应达到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水平。在工程项目合同中,双方会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并约定了在质量不达标时的返工和赔偿责任。通过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预期目标,提升工程项目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最后,在工程项目合同中,约定了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为完成工程项目所应获得的报酬。在工程项目合同中,双方会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并约定了在支付违约时的违约责任。通过明确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可以确保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公平和合理。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工程项目合同,可以明确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合同价款等关键条款,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利益。因此,对于任何一项工程项目来说,签订一份完备的工程项目合同是非常必要的。
工程项目合同 篇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工程项目的实施日益增多。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利益,工程项目合同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在工程项目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首先,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是指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任务,包括工程的规模、主要施工内容、技术要求等。在工程项目合同中,双方会明确约定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以避免合同双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明确实施范围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预期目标顺利进行。
其次,在工程项目合同中,约定了工程项目的工期。工程项目的工期是指工程项目从开始施工到竣工的时间期限。在工程项目合同中,一般会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的开始时间和竣工时间,并约定双方在工期延误时的补偿和违约责任。通过明确工程项目的工期,可以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避免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时,明确工程项目的工期还可以帮助双方合理安排工期,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在工程项目合同中,还约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所应达到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水平。在工程项目合同中,双方会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并约定了在质量不达标时的返工和赔偿责任。通过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预期目标,提升工程项目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最后,在工程项目合同中,约定了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为完成工程项目所应获得的报酬。在工程项目合同中,双方会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并约定了在支付违约时的违约责任。通过明确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可以确保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公平和合理。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工程项目合同,可以明确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合同价款等关键条款,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利益。因此,对于任何一项工程项目来说,签订一份完备的工程项目合同是非常必要的。
工程项目合同 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丙方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建设方”)签订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便于该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投标,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承包方式,承包经营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委任乙方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该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乙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确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设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该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
第二章 承包内容
第五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第六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承包费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其中承包费为 %;税金为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第九条 承包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账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承包费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费用后,向建设方出具建安发票。
第十条 劳保基金的返还:
第三章 承包管理
第十一条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赢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人员管理:
1、甲方负责委派公司的项目经理、财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结算员到乙方项目经理部,协助甲方管理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2、除项目经理、财务员以外,其他甲方负责委派的人员,乙方有权另行选择外聘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高素质人才作为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考核并备案后,方可聘任进行相关工作;
3、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在乙方项目经理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4、乙方有权自主外聘项目经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员,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款及财务管理:
1、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直接从建设方支取工程款,该项目的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流转,甲方发现乙方私自从建设方收取工程款项的,有权从建设方下一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除乙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费用以外,甲方原则上需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收款人;
3、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工程款的回款计划、项目负债情况、项目负债的还款计划;
4、在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最终结算完毕之前,建设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5、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在工程款到帐后且乙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后,及时审查,并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轻重缓急,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各收款单位;
6、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部公章一枚,该公章经甲方备案后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所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加盖甲方备案的公章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2、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财务员进行管理,项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盖章签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后方可进行;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私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刻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
1、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
1、乙方需认真、负责的全面管理好该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维护和树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协助乙方负责管理该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
2、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以及项目经理部与他人发生的各类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各类损失的发生,并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行使各项权利,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4、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签证、索赔、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弥补施工合同签约时所存在的对甲方的不利因素,争取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避免出现亏损。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协助乙方与项目的建设方和其他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
3、协助乙方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4、协助乙方组织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5、为项目部及时传达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要求;
6、每月定期对乙方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7、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8、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和声誉,对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均需达到建设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予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且自行承担整改费用;
2、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设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的监督与检查;
3、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4、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担甲方与建设方为该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债、权、利;
6、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项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以下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账户之外流转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2、乙方承包的工程给甲方造成两起以上诉讼、或者诉讼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上,且乙方无力自行协商解决的;
3、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4、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质量简报、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等两次以上的;
5、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或其他欠款,出现投诉、影响甲方公司的正常运转或者被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达两次以上的;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达两次以上的;
7、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达两次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8、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方、监理方或者其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解除乙方职务的文件,且经协商乙方确实不能承包经营该工程项目的;
9、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现亏损的;
10、乙方主动提出或者其行为已证明其无力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的;
1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
12、乙方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擅自与建设方签订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损乙方利息的书面文件的;
2、无正当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费(含税费)以外的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组接管该工程项目,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管该工程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应该派专人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仅有权收回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结算款到账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并按返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六章 合同的结算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包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到甲方公司后,甲乙双方办理本合同的结算事务。乙方应根据该工程的资产负债情况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税费、应付款、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后,余款在结算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担保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项目的亏损、承包费、税费、材料及民工工资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完毕满两年之日止。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争端。如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法院冻结甲方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和丙方应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的,应按冻结、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工程项目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合伙经营____________项目,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伙内容及期限: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经营_________项目,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整,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整,各占总投资额_________%,项目经营利润或亏损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或分担。
2.项目经营地点为_________市,暂定合伙期限三年,三年以内,除非双方共同协商认可,任何一方不得以其他原因撤出投入资金。三年期满如果双方有继续合伙意向可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续签合同,否则按出资比结业清算。
二.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管理项目日常经营,代表合伙双方与项目第三方办理日常业务、工商税务等,但乙方有权知晓和参与相关事项决策。
2.合伙期间有关项目经营决策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撤资、人员安排、购销方案等)A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3.甲方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工资,从项目总投资中支出。
4.乙方负责管理该项目的进出帐及出纳业务,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项目经营期间所有帐务及其它业务资料,并要求甲方对经营情况做出解释。
5.乙方有权安排人员代理自己管理项目帐务并由双方协定其工资。
6.双方约定甲方每月10号做好进出帐送交乙方对帐。每年农历十二月十五日为双方全年盘点对帐日,盘点当日双方约定本年度利润分配、留存、再投资及其他有关项目经营方案。
三.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所有,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项目竞争的业务。
3.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双方推举清算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五.违约条款:
本合伙期内,任意一方出现违反本合约规定的行为视为违约。违约一方至少应赔偿另一方自合伙以来投入的所有资本和应得利润,如自合伙以来投入的所有资本
和应得利润金额小于项目所有净资产清算金额则按所有净资产清算金额的50%赔偿。
六.免责条款:
出现以下情形,任何一方撤资不构成违约: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个人或家庭经济出现重大危机。
3.双方约定或认可的其他情形。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签字时间不一致,则以后签字者签字日期为准。
八.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约约定时,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诸法院。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期满前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合同 篇五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xx县xx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xx县xx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xx县
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条: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5%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项目合同 篇六
甲方:枣阳市xx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二、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陆拾万_____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20万元,剩余40万_____元由内方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_____元。
三、该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合同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枣阳市神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丙方: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