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推荐6篇)

时间:2017-04-09 01:32:3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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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 篇一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一份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双方在物业管理上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业主的权益,维护了小区的和谐与稳定。本文将从合同的主要内容、签订流程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费用、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服务范围指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如安全防范、环境卫生、设备维护等。服务标准是对这些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例如每天的保洁次数、设备维修的响应时间等。服务费用是业主需要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应当明确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服务期限是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双方可以在到期前协商续签。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或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等。

其次,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协商、起草、审批、签订和备案。首先,双方需要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需求和要求,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然后,根据协商结果,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合同草案,包括合同的各项条款和附件。接着,合同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然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表示双方均同意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最后,合同需要备案,以便日后的参考和监督。

最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合理确定费用、约定好服务期限、规定好违约责任、确保合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沟通,明确双方的需求和要求,以便将其准确地体现在合同中。在确定费用时,应当充分考虑业主的承受能力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实际成本,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此外,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也需要明确约定,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明确的依据。最后,签订合同后,双方都应当保存好合同的原件,并随时注意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一份重要的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费用、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合理确定费用、约定好服务期限、规定好违约责任,并保持合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只有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双方才能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物业管理的有效运作。

物业服务合同 篇二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目的是明确双方在物业管理上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业主的权益,维护小区的和谐与稳定。本文将从合同的重要性、合同内容的解读和合同履行的保障三个方面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物业服务合同的重要性不可忽视。物业管理是小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业主的舒适度和安全性。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主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合同也为业主提供了一种权益维权的途径,当物业管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时,业主可以依据合同进行维权和索赔。因此,物业服务合同对于保障业主的权益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需要仔细解读。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费用、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服务范围指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如保安巡逻、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等。服务标准是对这些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如保洁次数、设备维修响应时间等。服务费用需要明确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以及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服务期限是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双方可以在到期前协商续签。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未按时支付费用或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等。业主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的各项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合同履行的保障对于物业服务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应当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业主应当按时支付费用,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如果发生纠纷或违约行为,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合同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也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业主的权益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至关重要。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解读合同的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合同的履行对于物业服务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并通过友好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也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只有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双方才能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物业管理的有效运作。

物业服务合同 篇三

  一、引言

  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愈发突显。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1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一定时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费用通常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这一面积往往与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略有差异,而实践中,当事人争议的物业服务费用与房屋面积的认定有密切关系。

物业服务合同 篇四

  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角度考虑,可以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条例》第21条规定的,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的前期合同。结合《条例》第25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作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业主在接受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也须承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

  第二类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物业合同在实践中并不常见,在《条例》中也没有体现。

  第三类是开发商自行指定的物业管理人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前期合同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类纠纷在实践中最为常见,通常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争议。

物业服务合同 篇五

  《条例》对于物业管理方式仅推行了“市场型专业化管理模式”,即单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区大都以《条例》为基础,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现有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下,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合同混合了委托、雇佣、保管等法律关系,虽然《条例》中21次提及“物业服务合同”,但并没有对合同的订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笔者认为,从适用性的角度出发,只能将条例规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扩大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视为业主委托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一)承担主体

  就主体而言,各省、市、自治区大致都以某时间节点为限,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建设单位转移给业主。例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以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业买受人为时间节点《威海市实施办法》则规定以业主入住为时间节点。

  (二)计算标准

  《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以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标准。在单价一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费用的高低与房屋面积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对于物业服务费用争议的解决至关重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故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一致。然而当房屋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时,物业服务合同又该如何履行?此时的物业服务费用怎样计算才公平合理?

  四、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关系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木,即业主需要支付的对价。假设某建设单位与甲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计算。乙(自然人)购房后与甲物业公司签订承诺书,同意继续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因乙对甲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甲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提起诉讼。在此期间,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其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多于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

  笔者认为,要合理的认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就要对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认识。

  (一)认定面积的标准

  1.促进效率

  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要素。甲物业管理公司与乙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但此时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业主和物业公司无法准确测量并确定房屋实际面积。若待产权证办理完毕才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不仅会影响物业公司盈利,还会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故合同标的面积只能以乙购房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面积为准,使双方得以及时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

  2.考虑合同双万的真买意思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约定的基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实,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所购房屋提供物业服务,且定期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显然,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成木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基础,业主也希望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涵盖其所购房屋实际面积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相反,若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业主作为弱势一方,利益更加容易受到损害。因此,应当认为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实际面积为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基础。

  (二)变更标的房屋面积的时间节点

  对时间节点的认定关系到双方争议的金额。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四种认定标准加以比较。

  1.以房屋产权证载明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相对比较权威和准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精确到日,并且有公信力,双方当事人比较容易认可。然而,房屋产权证为业主所有,若业主为少缴物业费用故意隐瞒物业公司,则物业服务合同标的的面积无法变更。

  2.以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考虑到房屋产权证送达业主的时间相对于办理完毕时间往往会有延迟。业主知晓房屋实际面积变更后再进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有利于保护弱势的业主方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其他证据证明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例如邮寄凭单等。且不能排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业主没有收到房屋产权证的情况,这时对事实的认定就更加困难。

  3.以业主告知物业公司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面积的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考虑了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知情权,对双方都相对公平。然而,这种标准使业主负担了告知义务,而告知的主动权在业主方,故需要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否则该标准无可行性。

  4.以双方变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充分尊重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将时间节点体现在合同中使得该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标准可行的前提是业主如实履行告知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 篇六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认定困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却因为物业管理费用的单价较低容易被忽略。鉴于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相对持久,如不能合理认定房屋面积,会给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带来隐形的损失。

  不同情况下对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标准可能不同,因此,类似的差额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能够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势变化,就能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纠纷。

  建议购房者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增加条文,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以政府部门文件载明的面积或面积衡量标准为准”。同时,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业主在房屋面积实际面积变更后的及时告知义务,具体的变更时间节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也可以依据双方变更服务协议的时间,但应当适当倾斜于业主作为弱势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标的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公平诚信的继续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免因变更合同或启动诉讼程序带来的低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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