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买卖合同 篇一
砂石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原材料之一,其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将从合同的主要内容、履行方式以及风险分担等方面对砂石买卖合同进行探讨。
砂石买卖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包括: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砂石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砂石的种类和规格,确保买方所购买的砂石符合工程的需要。同时,买卖双方还应当约定砂石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价格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砂石的价格,以避免价格争议的发生。交货地点和时间也是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的内容,买卖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将其写入合同中,以确保砂石按时到达工地。付款方式是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内容,买卖双方应当约定清晰的付款方式,以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此外,合同还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防止买卖双方的违约行为对工程造成损失。
砂石买卖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通过货物交付和付款两个环节来实现。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的方式和时间,以确保砂石按时送达工地。货物交付时,买方应当对砂石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并向卖方提出异议。如果砂石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拒收或要求退货。付款方式是合同另一个重要的履行方式,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货款。卖方应当提供相应的票据和证明,以确保买方的付款得到有效的确认。
砂石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应当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在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砂石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以确保砂石的质量符合要求。如果砂石的质量不达标,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者索赔。同时,买卖双方还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以防止买卖双方的违约行为对工程造成损失。
综上所述,砂石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砂石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以确保合同的履行顺利进行。同时,买卖双方还应当共同承担砂石买卖合同中的风险,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砂石买卖合同 篇二
砂石买卖合同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合同之一,其签订对于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将从合同的适用范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对砂石买卖合同进行探讨。
砂石买卖合同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对砂石的采购和销售活动。在建筑工程中,砂石是常用的原材料之一,其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因此,买卖双方在砂石的购买和销售过程中,应当签订砂石买卖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砂石买卖合同的签订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买卖双方应当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砂石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在签订合同之前,买卖双方还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以明确双方的意愿和要求。
砂石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和时间进行砂石的交付,并对砂石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如果砂石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拒收或要求退货。付款方式是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履行方式,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货款。卖方应当提供相应的票据和证明,以确保买方的付款得到有效的确认。
砂石买卖合同的争议解决可以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首先,买卖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减少纠纷的发生。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选择仲裁的方式进行争议解决。仲裁是一种快速、有效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减少争议的成本和时间。如果仲裁无法解决争议,买卖双方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争议解决。
综上所述,砂石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买卖双方应当满足合同签订的条件,明确约定砂石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争议解决可以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只有买卖双方共同努力,才能保证砂石买卖合同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砂石买卖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砂石料概况
1、砂石料名称 :辰溪中砂、细砂、麻阳本地碎石
2、砂石料规格 :碎石粒径10-30mm
3、砂石料产地 :中砂、细砂产地:辰溪县大路口;碎石产地:麻阳县锦和镇;白岩坪石厂
第二条 砂石料数量 砂石料数量:应以双方现场实测再根据协商确定数量,并明确数量单位。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砂石料单价:
碎石:
辰溪中砂
辰溪细砂
第四条 付款
1.付款方式:第一次运足500立方米后做为保证金,第二次运后,分批付款,保证金在本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
2.付款时间:每次付款在确认每次运足规定数量的材料后3天内。
第五条 砂石料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为: 砂的粗细程度和砂的颗粒级别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砂的含泥量及有害杂质(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等)的含量必须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碎石的最大粒径及颗粒级配应符合要求,强度及坚固性、含泥量及有害杂质的含量应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
2.主要技术指标为: 碎石粒径10-30mm
第六条 砂石料交付和运输
1.砂石料交付方式及地点: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麻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砂石料场)。
2.砂石料交付时间(期间)为:乙方必须随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
第七条 砂石料验收
1. 验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20xx)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xx) 。
2.验收方式为: 砂石料场现场观测 。
3.验收时间为: 收料当时进行验收 。
4.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间为验收完毕之日起 三 日内,如果超过该期间没有提出质量异议,视为砂石料验收合格。
第八条 双方义务
1.甲方的义务
①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砂石料价款。
②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接收砂石料,并及时进行验收。
③ 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砂石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后,给运料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不得不开和延开,并且是一车一单制。
2.乙方的义务
①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
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间)交付(供应)砂石料。
③按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④确保足够的供料能力。
⑤在运输过程中,可自行确定运输路线和批次,但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时造成甲方施工工期的延误。 ⑥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之日起二日内按甲方要求承担砂石料的更换或退货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供应量满足甲方施工需要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供料,延误甲方工期或影响施工的,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视为未交付,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砂石买卖合同 篇四
出卖人:(简称供方)
买受人:(简称需方)
一、为了更好的保障供应,供需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供方为需方承建的工程,就钢筋直螺纹连接套筒及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标的物(套筒)单价
三、交(提)货点及运输
3.1本合同签订后,需方按工程进度向供方报要货计划,普通直螺纹套筒提前 天,正反丝变径套筒提前 天。以书面计划记载为准。供方将产品按时发至双方所约定的工程施工现场;
3.2由供方负责运输,运费包含在单价中;
四、产品质量标注及验收:
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相关材质证明材料,依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及行业标准。
五、供方提供机床、配件具体如下:
根据需方工程施工需要,提供钢筋直螺纹套筒及滚丝机床、操作扳手、力矩扳手,并根据工地实际用量供方有权调整机床数量,所用设备、配件工具需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工具、配件以旧换新,钢筋连接工程完工后交还供方,如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需方要按供方厂价赔偿(附件:配件价格表)
六、货物验收及付款方式:
1、需方收到供方货物后,由需方指派负责人员在送货单对账单上签字,作为供需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2、付款方式:按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及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每个月结算一次,付款额为每次结算额的
%,余款在结构封顶后日内支付。
3、需方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供方,供方同时向需方提供材料发票。
七、技术服务
供方向需方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设备维修与保养),需方免费提供食宿。
八、违约责任:
1、钢筋连接工程完工后,因需方保管不当,造成套筒锈蚀、油垢、粘有水泥供方不予退货,且套筒退货数量不得超过订货量的3%,变径套筒需方要严格报准数量,供方不予退货。
2、需方如不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自逾期之日内起,向供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逾期货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2%。
3、供方所需货物不符合行业标准JGJ107—20_的检测要求,对不合格部分供方予以调换或退货(经供需双方认定属实后方可办理)。
4、供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对需方直接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工程造成的损失,供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需方工地使用的螺纹钢不符合GB1499及GB13014的规定,供方有权拒绝加工并不负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需方工地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操作,否则,发生任何安全和质量问题一切后果由需方负担。
8、加工的螺纹由需方负责用无齿锯平端面,严禁用冲切及气割平端面,否则因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
9、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双方认可的违约金。
九、未经需方同意,供方因本合同对需方所产生的债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十、合同在履行期间若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形式进行补正。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全部货款后自然终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6份,供方3份,需方3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买卖合同 篇五
甲 方:鼠场乡新合村石灰岩采石场法定人杨昌华(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卡罗乡卡罗村上卡罗组郭行江(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事由:
一、原采石场法定代表杨昌华同志因家庭孩子就学,本人所做其他工作烦重,无能力参与采石场的各项工作,为使该石场能正常运转。经甲、乙双方议定,甲方自愿将采石场的个人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资金(石场资产折币)共肆拾贰万(¥420000.00)元整。
二、自乙方从接手该股份之日起,甲方在过去采石中发生的各种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处理。
三、过去该采石场中甲方所投入的股份所发生的效益从转让之日起一并与甲方无关。乙方从20xx年8月1日开始,石场所产生的效益、债务由乙方自行安排。
四、从转让之日起,石厂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和相关三位股东(张祥梅、罗廷仙、郭亮)自行承责任担。
五、以上转让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石场、甲方、乙方各持一份为凭,如有反悔,所有损失将由返悔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
石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砂石买卖合同 篇六
砂石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购买方(简称甲方):北京世纪特种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包头项目经理部
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供应砂石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
一、 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单价: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砂石料检测规标准,以质量监测站检测合格为准。因砂石料质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安全环保要求:合格。
四、交(提)货单位及方法、运输方式及地点:每次乙方送料依甲方所购数量进行安排送料。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运费由乙方负责。
五、工地材料验收及收料方法:乙方送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协议要求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退换货物。乙方送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实际所量方数进行计算,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卸到指定地点。确认无误后,甲方收料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签字送货单甲方保留一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六、结算方式:砂石料数量按实际进货数量(工地签字的送货单)计算,单价按本单价执行。所送砂子、石子各以200m3为一结算周期。最后砂子、石子各不足200m3的材料款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一同付清。施工结束日期以最后送货日期为准。单价含税及所有相关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七、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后才能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 其他: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一
份,料款两清后,此合同自行废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