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优选6篇】

时间:2011-06-05 09:32: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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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合同 篇一

工程设计合同是指由委托方与设计方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于规范工程设计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设计合同的内容和要点。

一、合同的基本信息

工程设计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信息:合同名称、合同双方的名称、联系方式、签约日期、项目概况等。这些信息有助于明确合同的主体和约定的工程设计范围。

二、工程设计范围

工程设计合同应明确规定委托方的要求和设计方的承诺,对工程设计的内容、范围、工期、质量等方面进行详细描述,以确保设计方能够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三、费用和支付方式

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设计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费用的确定应考虑到设计方的技术水平、经验、工作量等因素,并与委托方进行充分协商和确认。

四、设计成果的交付要求

工程设计合同应规定设计成果的交付要求,包括设计文件的格式、数量、交付时间等。设计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交设计成果,并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五、保密条款

工程设计合同应包含保密条款,明确双方在设计过程中应保守的商业秘密和涉及到的机密信息。设计方应对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涉及到的机密信息予以保护,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补偿方式。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应规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等。这有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工程设计合同是规范工程设计过程的重要文件,它涉及到工程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工程设计范围、费用和支付方式、设计成果的交付要求、保密条款、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阅并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顺利完成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设计合同 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程项目的增多,工程设计合同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本文将从合同的要素、风险管理和合同变更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合同的要素

工程设计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价款和合同履行期限等。合同主体指委托方和设计方,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设计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等,合同价款是设计方为完成工程设计所应得到的报酬,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完成工程设计的时间限定。

二、风险管理

在工程设计合同中,风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委托方应对设计方的资质、信誉、技术能力等进行评估,确保选择到具备相应能力的设计方。设计方应对工程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的预判和规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工程设计的质量和安全。

三、合同变更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工程设计范围、工期等发生变化,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合同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确认,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权益的保护。

四、合同履行和验收

工程设计合同的履行阶段是设计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工作的阶段。设计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范围和要求进行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和准确性。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验收,确认设计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工程设计合同在工程项目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规范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合同的基本要素、风险管理、合同变更和合同履行等方面的内容。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合同的风险和变更可能性,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协调,以确保工程设计任务的顺利实施。

工程设计合同 篇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

  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 篇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山西花花草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夏县禹王大道改造工程 项目进行园林景观设计。为明确甲乙双方责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并结合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的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 ,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 项目名称及地址

  1、 项目名称:_夏县禹王大道改造工程绿化设计______

  2、 项目地址:_运城市夏县禹王大道

  二、 设计工作内容

  1、 甲方提供的用地___禹王大道__ 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

  2、 相关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

  3、 相关设计阶段的图纸。

  三、 合同金额及支付

  1、 合同金额: 本合同设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12万元 (大写:拾贰万元 ) 。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做为设计定金,定金小计(3.6万元) (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

  (2)乙方完成设计任务,并向甲方提交图纸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 50%做为图设计费,图设计费小计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 。

  (3)整个设计图纸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的 20%,小计2.4万 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

  四、 责任概况

  (1)如实、准确、详细、完备地提供设计所需的原始资料:

  (2)严格明确设计任务要求,并对每阶段完成工作予以签字确认,中途如有变更应签字确认:

  (3)严格依照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4)由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设计偏差、延误,其责任由甲方负担,并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如有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造成设计任务变更或取消,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解决。

  五、 其它

  1、甲方维护乙方设计成果的所有权,不得将乙方设计方案或图纸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也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或图纸重复利用与其它项目。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待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并由甲方结清全部设计费后用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 法院起诉。

  4、本合同 壹 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俩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委 托 人:(签字) 委 托 人:(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 篇五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

  1.1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

  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

  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

  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

  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

  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

  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

  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

  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6.

  2.4设计人按本合同

  第二条和

  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

  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________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

  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XX编码:         XX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 篇六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工程设计合同【优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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