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保养合同【精选6篇】

时间:2019-01-06 03:32: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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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合同 篇一

维修保养合同是指当一方需要对某个设备、机械或者其他物品进行维修和保养时,与另一方签订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证维修保养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维修保养合同的内容。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甲方(维修保养方)和乙方(设备所有方)共同签订。

合同目的:甲方将对乙方所拥有的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服务内容:甲方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频率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具体的维修和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检查、更换零部件等。

服务费用:乙方将支付甲方约定的服务费用。费用可以根据维修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量进行协商和调整。

服务时间和地点: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维修保养的时间和地点。甲方将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责任和义务:甲方承诺按照最高的专业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承诺提供准确的设备信息和使用情况,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保密条款:双方承诺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解决争议: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维修保养合同的内容,具体的合同条款和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维修保养合同的签订对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的延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双方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维护设备的良好状态。

维修保养合同 篇二

维修保养合同是指在设备、机械或其他物品需要维修和保养时,由维修保养方与设备所有方签订的一种合同。下面是一个典型的维修保养合同的内容,以供参考。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甲方(维修保养方)和乙方(设备所有方)共同签订。

合同目的:甲方将负责对乙方所有的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服务内容:甲方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频率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具体的维修和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检查、更换零部件等。

服务费用:乙方将支付甲方约定的服务费用。费用可以根据维修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量进行协商和调整。

服务时间和地点: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维修保养的时间和地点。甲方将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责任和义务:甲方承诺按照最高的专业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承诺提供准确的设备信息和使用情况,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保密条款:双方承诺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解决争议: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维修保养合同的内容,具体的合同条款和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维修保养合同的签订对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的延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双方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维护设备的良好状态。

维修保养合同 篇三

  委 托 方(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

  管 理 处(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三方就 海富花园 (物业名称)公共机电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深南东路1021号 ;物业类型: 住宅 ;

  占地面积: 7072 平方米;建筑面积: 78908 平方米;

  其中住宅: 78020 平方米;商 场: 无 平方米;

  写 字 楼: 无 平方米;地下 室: 900 平方米。

  其它须说明情况: 无 。

  第二条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约定

  1、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故障维修、中修、大修以开元国际《设备管理手册》定义为准。

  2、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中修、大修周期以开元国际《设备管理手册》规定的周期为准。

  3、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标准应不低于开元国际企业标准Q/KYGJ60001~60031-20xx《房屋设备保养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4、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级别、范围协议条款见合同附表《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一览表》。

  5、 本合同委托服务内容不包含设备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若甲方有需求另行签定委托合同。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甲方、丙方权利、义务

  1、 除合同第二条已明确委托乙方负责的工作外,其它工作均由丙方负责。

  2、 甲方及丙方有根据开元国际企业标准对乙方服务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分的权利,亦有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等是否符合开元国际标准的权利。若乙方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返工,扣减乙方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3、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设备技术资料的义务。

  4、 甲方有审核、批准乙方分包特殊分项的权利。

  5、 丙方有向乙方无偿提供必要用水用电接驳点及梯子、台钻、冲击钻等大型工具的义务。

  6、 丙方有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的义务。

  7、 丙方有为乙方开展工作给予适当、必要配合的义务。

  8、 乙方维修养护过程中若须更换设备配件,若配件由丙方支付费用,则丙方有权对其进行审批、验证。

  9、 合同没有明确应由甲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均由丙方承担 。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维修养护内容,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丙方可以采取口头委托,乙方应及时完成,经甲方审核后由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将部分特殊分项分包的权利

  3、 乙方有提供不低于开元国际企业标准服务的义务。

  4、 乙方有要求甲方、丙方作适当、必要配合的权利。

  5、 乙方有权要求丙方管理处按期付款

  6、 乙方有就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保养、维修工作制定保养计划、作好维修保养记录的义务。

  7、 乙方有监督、检查丙方负责的本合同委托服务范围外的维修保养工作质量的权利。

  第六条 质量安全要求

  1、 乙方服务质量符合开元国际企业标准,接受开元国际楼检评分,评分(服务范围内的得分率)应达到 95 分以上,少一分扣减1%的月维修保养费。

  2、 乙方服务质量满足市优、省优、国优考评要求。

  3、 乙方必须保证维修保养(第三条规定的)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费用

  1、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按甲乙丙三方核定的设备维修、养护单价逐项计费。

  2、 按月支付,每月合计人民币肆万捌仟玖佰叁拾伍元整(¥48935.00) 。(详见《委托维修保养服务内容、范围一览表》)。

  3、 乙方在维修养护工作中所耗用的辅材(不构成设备实体的材料。如清洗用的汽油、棉纱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甲方不再支付。

  4、 维修养护过程中更换的配件,一次维修配件价格合计低于150元的,由乙方支付,高于150元的,由丙方支付。

  5、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调整须另行签定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服务质量未达标或引起业主投诉,一经证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投诉问题严重程度扣减乙方1-10%月服务费(扣减标准由甲方核定)。

  2、 因丙方负责范围内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由丙方负责。

  3、 如因甲方配合不利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甲方管理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维修保养合同 篇四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温州XX电器设备维修及保养委托乙方进行长期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范围

  1、 负责照明系统的保养、维修,主要包括办公楼、宿舍楼、1号接待中心、2号接待中心、园区(游乐区)及泳池(海啸池、漂流河及落水池)等区域的灯具、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维修、保养。

  2、 负责保养、维修园区电力系统的箱式配电箱内的电器设备,箱式配电箱共计4台。

  3、 负责园区游乐设备机房、消防设备机房及生活水泵机房内所有电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游乐设备机房共计9个,消防机房1个,生活水泵机房1个。

  4、 室外音乐喷泉、室内喷泉的电器保养、维修工作。

  5、 热水机组电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第二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伙食费用乙方自理。

  2、 甲方将根据甲方企业标准对乙方服务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分的权利,亦有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等是否符合甲方标准的权利。若乙方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返工,扣减乙方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3、 由于乙方保养不到位,故障维修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损失大小扣减乙方15%25%月服务费。

  4、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设备技术资料的义务。

  5、 甲方有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的义务。

  6、 甲方有为乙方开展工作给予适当、必要配合的义务。

  7、 乙方提供的维修、保养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及损伤甲方利益的情况出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配合。

  8、 乙方维修保养过程中若须更换设备配件,若配件由甲方支付费用,需由乙方事前申请、报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审批、验证。

  9、 保养、维修工作质量未达到甲方指定要求,未按时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出现,甲方有权立即终于本合同,并不再向乙方支付后续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的维修保养内容,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甲方可以采取口头委托,乙方应及时完成,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 乙方在接到维修任务的情况下,应在1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对问题进行处理。

  3、 乙方维修、保养人员,需持相关证件上岗,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 乙方的维修人员,需有________年以上电器维修、保养经验,人员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并具备一定的高空作业经验。

  5、 乙方有提供不低于甲方企业标准服务的义务。

  6、 乙方需提供详细的电器设备保养计划,按照周、月、季、年进行制定。计划制定完成后,需交于甲方人员进行确认,如有问题之处应进行相应调整。每周六提供下周保养、维修计划,每月____日提供下月保养、维修计划。季度、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

  7、 乙方就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保养、维修工作制定保养计划、作好保养、维修记录的义务,并无条件的配合甲方人员检查工作。

  8、 乙方必须保证维修、保养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及

  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甲方有义务提醒乙方人员安全问题,如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而引发的人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9、 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保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而造成电器设备损坏,以及电器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将由乙方独自承担电器设备维修费用。

  10、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付款。

  10、乙方不再参与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未出具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为辅自身利益的权力。

  第五条 维修保养费用

  1、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备维修、保养总固定费用为(含税)_________元年。

  2、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备维修保养费调整,须提前通知对方并另行签定协议。

  第六条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保养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太阳能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以及用水点实施保养服务。保养内容如下:

  更换太阳能管道,电磁阀,水泵,配件等,

  2.对室外保温进行更换或防护处理;

  3.清理集热器及水箱中水垢,更换集热器密封件,整理维修集热器漏水位置;

  4.维修安装水处理器、排气阀、安全阀,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5.对集热器设备进行加固

  6.对老化电线与线路进行维修更换;

  7.更坏损坏设备;

  8.处理用户使用热水不当问题

  二、 服务期限

  自 20xx年12月22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止,为期一 年。

  三、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2、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对所要进行的维修保养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五、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 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七、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1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地址: 地址: 时间: 时间:

维修保养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xx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

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

  业主房号

  维修单位

  合同编号

  回访日期

  交付时间

  质量等级

  回访方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xx年xx月xx日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或记录):

  xx年xx月xx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

  xx年xx月xx日

  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物业、甲方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工程维修记录表

  维修单位

  业主房号

  维修部位

  维修日期

  维修内容:

  签发人:

  xx年xx月xx日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业主/用户评价:

  xx年xx月xx日

  物业、甲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500-xx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2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情况(从维修质量、速度、服务配合、客户评价等方面体现),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90%以上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罚款。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50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10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5佳返修人员,5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100元现金奖励,并建议各单位将该员工作为后续保修人员留用,同时满意度较差的人员不得从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1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0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维修保养合同【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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