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代理合同 篇一
家纺代理合同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家纺代理合同是指家纺产品供应商与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家纺代理合同之前,双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的明确性和完整性非常重要。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合作期限、地点、产品品种、价格、销售区域、合作条件等内容。双方应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确保合同条款完整、准确,防止合同中出现模糊、不明确的条款。
其次,合同中关于代理商的责任和义务的条款要详细明确。代理商应承担销售家纺产品的责任,包括积极推广、销售、售后服务等。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商的销售目标、销售渠道、销售方式等,确保代理商具备充分的销售能力和条件。
第三,合同中关于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条款也要明确。供应商应承担供应家纺产品的责任,包括按时供货、保证产品质量等。合同中应明确供应商的供货量、供货时间、产品质量标准等,确保供应商能够满足代理商的需求,并保障产品质量。
第四,合同中应包含违约责任的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享有相应的违约救济措施。合同中应明确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
最后,签订合同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双方应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共同推动合作的顺利进行。
总而言之,家纺代理合同的签订对于供应商和代理商都非常重要。通过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家纺代理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双方责任和义务的明确。此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合作的顺利进行。
家纺代理合同 篇二
家纺代理合同的重要条款解析
家纺代理合同是供应商与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基石。以下是家纺代理合同中一些重要的条款。
1.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是合同中最基本的内容之一。双方应明确合作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确保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共同努力,实现合作目标。
2. 代理区域: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商的销售区域。这有助于避免代理商之间的竞争,确保代理商能够充分开发和管理自己的销售市场。
3. 产品品种: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商可以销售的产品品种。家纺产品种类繁多,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代理商可以销售的产品范围,避免产生误解和纠纷。
4. 价格和付款方式:合同中应明确产品的价格和付款方式。价格应包括产品的基准价格、折扣政策等。付款方式可以是预付款、货到付款等,双方应商定最适合的付款方式。
5. 供货量和供货时间:合同中应明确供应商的供货量和供货时间。供货量应符合代理商的销售需求,供货时间应及时,确保代理商能够按时供货。
6. 品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供应商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包括产品的外观、材质、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质量要求。合同中可以约定相关的质量检测和维修政策。
7.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这有助于约束双方的行为,确保双方能够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8.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中应明确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当双方无法继续合作或发生重大纠纷时,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
以上是家纺代理合同中一些重要的条款,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对这些条款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明确性。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合作的顺利进行。
家纺代理合同 篇三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乙方): 合同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开设XX品牌特许加盟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家纺购销合同范本。
第一条:授权说明:
1、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县享有经营XX品牌品牌系列产品的特许经营权。
2、经营形式为:开设□专卖店、□商场专柜、□店中店,面积为 。
3、经营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经营期满协议另签,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利。
4、经营场所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近平面图圈定部分为准,未经甲方事前和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变更其经营场所。
5、甲方将其所有的XX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加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在合同所签订的时间及经营场所内使用,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经营管理规范下从事甲方特许加盟活动店的经营活动。
6、 甲方依据合同所签的经营地址将该经营场所内的特许经营权以直接特许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经营权。
7、 乙方如需在本合同所指定的经营场所外一个或多个经营场所获得XX品牌特许经营权,开设XX品牌特许加盟店,乙方须为每一个这样的特许加盟店向甲方申请,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开设,并签订补充协议。
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第三人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乙方也不得将XX品牌字样商标、标示作为其他公司或公司的一部分,使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混淆。
9、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及许可的产品,不能经营其他任何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将进行罚款2000元/次并收回特许经营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不得私自组织生产本公司品牌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将进行罚款10000元/次并收回特许经营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甲方名义为其他人或其他公司销售其他品牌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10000元/次并收回特许经营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加盟保证金 元整,此保
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情况下,所有经济清算、交割结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2、合同期内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经营,甲方退还保证金。
第三条:合同双方为独立当事人
1、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招收的员工不是甲方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独立经营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营模式按甲方规定之
运作。
3、加盟商领取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开店材料。
4、乙方不得自称为甲方的合伙人、分公司或子公司等。
5、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可能约束甲方的合同。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相关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授予乙方特许专卖资格证书,维护特许经营权益;加盟店可以使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
2、加盟商不得在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乙方不得在授权特许经营权的专卖店或专柜出售非甲方生产或代理的品牌产品。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私自组织生产甲方品牌产品。
5、在协议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使用商标、服务标记、及表达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
的标签和招牌;协议期满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标识并返还甲方的一切物品及相关文件,并不得再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6、乙方获得的在合同期内指定区域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声誉等相
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所有权归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签定协议三个月内,没有开设专卖店或进入商场经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店铺装修
1、甲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店铺装修设计图,并以制作成本价向乙方提供除基础装修以外的所有道具,(基础装修包含:吊顶,墙面,地板,灯具线路相关项目);所有装修细节由甲方整体策划,并派施工监理统一实施,装修费用根据附加协议规定进行确定,合同范本《家纺购销合同范本》。
2、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店面统一的标准形象,所有XX品牌专卖店需按甲方需求装修(包
括老店改造和老店局部改造);乙方应保持XX品牌专卖店面装修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拆换,如有破损,乙方需及时负责修复。
第七条:物流运输及退换货
1、所有货物(如产品,礼品,道具,广告品)的运输皆由甲方代为托运,运费均由乙
方承担,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交承运人后转移至乙方。乙方也可选择自行提货;委托甲方代为托运时由甲方统一包装,如数配发,若在运输过程中和到达乙方出现遗失,甲方只提供协查义务。
2、乙方进货实行款到发货方式。
3、乙方收货后,应于3天内检查货品的品种、数量等,如有不符,立即通知甲方,逾
期视为验收无误。
4、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在3个月内可全额退货,逾期不退;乙方定制产品除质量问题外不退不换。
5、乙方进货可以退换,具体标准为:按甲方发货时期, 半年内退货按乙方购货价8折收回;一年内退货按乙方购货价7折收回。
6、 乙方退货需按甲方规定程序办理,退回的商品必须包装完好,不影响第二次销售,退换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经营管理
1.、根据专卖店面积和加盟形式按公司要求确定首批进货量。
2.、业绩目标及年度支持:
根据乙方市场及经营场所之情况,约定乙方销售回款指标及甲方给予乙方的年度支持。
3、甲方按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供货,甲方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乙方按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第九条:商业秘密
1、有关本
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违者将降低优惠
条件直至停止其特许销售权。
2、双方的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均有保守双方相互提供和各种资料的义务,任何一方违
反条约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给予赔偿。
3、双方和各种约定及信息往来均需以函件的形式进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函件形式包括
信件、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不包括电话、会谈、口信等非书面形式。
第九条:结算方式
1、乙方可选择付款方式
:银行电汇 □ 银行汇票 □支票 □ 现金 口
2、结算采用先款后货方式,乙方将定货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所汇款到帐后,即安排发货至乙方指定收货地址,同时开具帐单。
第十条:报表管理
1、为更好地给予加盟商在销售和管理上的支持与帮助,乙方必须每天关店前向公司报告销售数据;
2、每月5日之前必须将上月进销存报表传真到公司,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元人民币,以甲方开具的《罚款通知单》为准。
第十一条:产品质量问题
如甲方产品存在质量等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个月内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无条件退换,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卖场陈列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脏、破损、闪色等原因不算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货。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在区域内二次开店的权利。必须符合甲方标准。
2、乙方享有对其经销的甲方产品在促销方面的建议权。
3、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不得以低于甲方出厂价的价格销售。
4、 乙方不得抛售甲方的产品冲击市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5、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每月提供关于甲方产品的销售走势、库存数量和结算资金等市场信息,以利于甲方广告促销活动的安排和调整。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加强合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供与甲方产品有关的经营信息。负责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及处理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1、确保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包括有关的各类合格证件,以保证乙方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
2、配合乙方地方性的广告宣传和各类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以促进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
第十四条:共同约定
1、乙方组织或参与各类促销活动,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不承担与之有关的任何问题。
2、无甲方专函通知或书面承诺,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支现金、要求乙方垫付各类费用、领取样品或调货,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乙方运营操作必须符合甲方的《专卖店、专柜规定和管理条例》当乙方未达到甲方
之营销标准以及《专卖店、专柜规定和管理条例》之要求,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机关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经营所需的其它证明,或违反协议中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2、加盟商多次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无改正诚意。
3、对甲方做出的各项指示无动于衷。
4、乙方连续六个月(合同年度计算)不能完成甲方规定的进货量。
5、合同期满。
6、如有不可抗力事件或非双方所能预见、所能控制事件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发生变故的一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或终止合同或延长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解除合同后,加盟商必须履行的义务
1、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标识及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
2、立即返还甲方配备的一切物品及有关文件。
3、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XX品牌”家纺品牌,或以“XX品牌”家纺经销商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4、有关合同终止的其他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