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出租合同(最新6篇)

时间:2016-08-09 04:37:1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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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出租合同 篇一

店铺出租合同是指出租方将其所拥有的店铺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的合同。这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用于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份标准的店铺出租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XXXX-XXXX-XXXX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第一条】租赁物及地址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具体地址)的店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作为乙方经营业务的场所。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XX年/月,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双方同意在期满前XXX个月内进行续租谈判。

【第三条】租金

1. 乙方同意按照每月XXX元的租金支付给甲方。租金应于每月的XX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标准是每日租金的X%。

【第四条】押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XXX元。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甲方应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装修和维护

1. 乙方有权对店铺进行装修,但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装修期间,乙方应负责保护店铺内的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2. 乙方应负责店铺的日常维护和保洁工作,保持店铺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转租店铺或将店铺用于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是一份标准的店铺出租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店铺出租合同 篇三

  甲方(出租方)

  姓名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姓名

  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 甲方将淮阳区工业园长江路119号海通花园24楼24-6室78.36平米(即两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期为 年,自 年 月年月日止。

  二、 租金:租金为分期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第二年按照第一年租金缴纳,从第三年开始随市场行情波动而波动。

  三、 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有关费用,例如室内装修损坏(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四、 缴租方式:第一年半年一交,第二年以后一年一交,合同期满后前一个月,双方联第下年续租还是停租,如果续租到期前一星期支付下年度租金,并订立下年度合同。

  五、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甲方房租,不得将店面转让他人使用或分租,不得将店内设施时行改造,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收房,乙方不得退房。

  六、 合同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 乙方在使用店面期间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四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6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税),合计为(大写) 元整;管理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8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3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7.3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7.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8.2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保险

  9.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负责购买以该商铺为保险标的,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保证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 )

  9.2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办理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或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财产的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9.3 保险从本合同生效日开始至本合同终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中断保险。

  第十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10.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置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开业

  11.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开业。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2.1 甲方权利义务

  12.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12.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12.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12.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12.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12.2 乙方权利义务

  12.2.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12.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12.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12.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2.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3.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3.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3.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3.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4.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4.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4.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送达

  15.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公告及登报(东莞日报)等,简单的非重要通知可以电话方式进行。送达文件时,送达方要求受送达人签收的,受送达人应签收回执。

  15.2 本合同落款处所载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该商铺所在地址亦为乙方接收甲方送达文件地址。

  第十六条 管辖法院

  16.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 其它

  17.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7.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件

  18.1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附件1:甲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2:乙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3:交付标准及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二OO 年 月 日签署于

店铺出租合同 篇五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承租出租店铺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合同:

  一、 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德清县乾元镇务前街营业房74号,租期为

  二、 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另加押金壹

  三、 乙方承租期间,本店铺水、电费、税金、工商管理费、卫生费

  四、 乙方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给他人,如甲方同意

  五、 乙方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结构,同

  六、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乙方在承租期,如不能按以上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立即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店铺,以上已付房租租金以及保证金全部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处理。如乙方在承租期间能按以上条款执行,同时在20xx年3月21日前把店铺完好无损并无条件退回甲方后,甲方再把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退给乙方。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______县______路______号的商铺租赁给乙方作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并出示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也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四条:

  一、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60天的。

  二、甲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其它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商铺的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元)乙方一次预交前三年。

  第七条:租金按年计算,按年收付。乙方在每年到期15日前将本年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八条:订立本合同后甲方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纳相当于____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九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十条:合同期内,该商铺的卫生费,电费,水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一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约负责商铺结构维修和保养,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商铺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乙方所租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如门面前面的空地等。

  第十二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商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商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所属乙方的财物,任乙方自己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7、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商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商铺交还甲方。如发现有损坏的,则由乙方照价负责赔偿。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第十三条: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产权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乙方如欲将租赁的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甲方欲出售房屋,必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

  六,违约及处理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的,均视为违约。

  第十六条:单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在10天内向守约方赔付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的,要在10天内一次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或逾期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每逾期一天,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加收实欠违约金总额1%或(及)实欠赔偿金总额1%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议定,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的商铺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它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三份,甲、乙、公证人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公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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