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精简6篇】

时间:2017-01-04 06:32: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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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一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重要性及其主要内容

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性和法律风险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拥有一个常年法律顾问的重要性。常年法律顾问是指企业聘请的专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支持服务。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是企业与法律顾问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范围:合同明确规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和审核合同、处理纠纷和诉讼等。根据企业的需要,可以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时间。

2. 服务费用:合同约定了法律顾问的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通常情况下,法律顾问的服务费用是按照小时计费或者按照项目计费。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月度支付或者按照实际工作量支付。

3. 保密义务:合同明确规定了法律顾问对企业的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企业的敏感信息,因此保密义务是非常重要的。

4. 期限和终止:合同约定了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方式。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通常具有较长的期限,可以是一年、三年或者更长。合同的终止方式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提前通知或者违约解除。

5. 争议解决:合同约定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诉讼、仲裁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常年法律顾问能够为企业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支持,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法律风险。其次,常年法律顾问能够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熟悉企业的经营模式和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最后,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能够为企业与法律顾问之间的权益和义务明确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顾问,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企业也应该密切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向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以便法律顾问能够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二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注意事项及建议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是企业与法律顾问之间的一种法律协议,签订该合同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选择合适的法律顾问: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熟悉企业所处的行业和经营模式。选择合适的法律顾问能够为企业提供更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支持。

2. 明确服务范围和工作时间: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应明确规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时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时间,以便法律顾问能够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3. 合理确定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应约定法律顾问的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企业应根据法律顾问的工作量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服务费用,并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以保证费用的及时支付。

4. 规定保密义务:合同应明确规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企业可以要求法律顾问签署保密协议,并明确规定违反保密义务的后果。

5. 确定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方式: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通常具有较长的期限,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需要合理确定合同的期限。合同还应明确约定合同的终止方式,以便在需要终止合同时能够依法解除合同关系。

6. 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企业可以选择诉讼、仲裁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解决。

在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之前,企业应充分了解法律顾问的背景和能力,并与法律顾问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双方应共同明确合同的内容和目标,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企业还应定期评估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效果,以便在需要时作出调整。

总之,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合同的签订,企业能够获得及时、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支持,有效预防和解决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在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时应慎重考虑,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合同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子邮箱: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李林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的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l、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第一条服务范围外的律师服务费;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并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服务收费

  1、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2-5万元/年(具体数额根据公司规模确定),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独诉讼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

  (1)、甲方委托给乙方承办的本协议第一条之外的事务需另行缴纳律师服务费。

  (2)、缴费的标准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师服务费按照皖价服(20xx)13号文件减半收费。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l、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邮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肥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李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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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四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及宗旨:

  1、勤勉尽责,竭诚服务;

  2、及时高效,准确合法;

  3、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本着防范为主的宗旨,既重视处理当前的法律问题,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第二条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师对甲方日常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1、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供甲方采用;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4、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参加国内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协议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7、协助甲方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申报专利,公证、保险,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技术转让等事项;

  8、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9、帮助甲方培训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二、乙方代理甲方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

  双方商定,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法律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律师为甲方到外地工作时,所需差旅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误或延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法律顾问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时,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和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五

  甲方:

  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 邮编:xxxxx

  电话:xxx 传真:xxx

  电子邮件:xxxx@163.com

  联系人: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委派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xxx__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甲方日常法律事务。甲方指定_______(先生/女士)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甲方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涉及某项专业领域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委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乙方亦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该专业领域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及所属分支机构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日常业务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对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及专项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

  3、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及规章制度;

  4、参与甲方重大业务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需要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5、代理甲方参与诉讼、调解、仲裁或行政处罚、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并准备相关法律文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三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以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现场服务方式解答日常法律咨询;

  2、以书面方式就重大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 服务时限

  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现场法律服务的,服务地点在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应当提前24个小时通知乙方;服务地点在济南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需提前48个小时通知乙方;服务地点在山东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需提前72个小时通知乙方。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应当提前提供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清晰地向乙方提出委托顾问事项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目的等;

  2. 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

  3. 积极配合乙方为完成法律顾问事项应进行的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4.及时答复乙方就提供法律顾问事项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

  5. 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 积极、负责、及时地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法律顾问事项,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事项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开或者为其它目的使用。

  3. 为甲方提供其它法律顾问服务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向其通报承办事项的进展及相关情况。

  4.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第七条 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

  1、法律顾问费每年 元,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当年度法律顾问费。

  2、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处罚、行政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或者为甲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者办理其他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现行律师收费标准的 %支付律师费。

  3、乙方律师应甲方要求出差办理顾问事项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当及时办理法律顾问事项的交接,并结清相关费用。

  如果甲方未及时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无论什么原因解除合同,均不影响已委托专项法律事务的进行,乙方必须以同样的勤勉、注意、谨慎、负责的态度完成委托事项,甲方也需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用。

  第十条 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服务期限届满,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本合同首部所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即为双方共同确认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邮箱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乙 方: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六

  甲方(聘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五、合同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_____年;其后每年类推。

  六、法律顾问费

  1.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元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不满一年的可以按月计算。

  2.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______%。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七、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八、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______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条款在于督促双方及时的履行义务,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加以更加详细的约定,但是一定要约定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要能督促各方认真的履行合同。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一、免责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精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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