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 篇一
荒山承包合同是指农村地区将荒山出租给承包方进行开发利用的一种合同。在现代农村发展中,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结合实际情况,对荒山承包合同的内容和重要性进行探讨。
首先,荒山承包合同的内容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承包方在合同中应明确承包的荒山面积、合作期限、地理位置等具体信息。同时,合同还应规定承包方的开发利用方式及收益分配方式,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外,合同还应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责任和义务,如承包方应按时缴纳承包费用、履行环保义务等。
其次,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地区的荒山资源丰富,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开发利用,无法为当地经济增加价值。通过签订荒山承包合同,可以将荒山资源交由专业的承包方进行开发利用,实现资源的变现。这不仅可以带动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此外,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还有助于推动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荒山作为农村地区的重要自然资源,保护荒山的生态环境对于维护农村生态平衡至关重要。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可以引入专业的承包方对荒山进行科学的开发利用,避免了农民过度开垦和滥伐森林等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同时,承包方在合同中应明确履行环保义务,加强对荒山的生态保护,为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总之,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签订合同可以确保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提供动力。同时,合同的签订还有助于保护荒山的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地区应积极推进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为农村经济的繁荣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贡献。
荒山承包合同 篇二
荒山承包合同是一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荒山资源利用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荒山承包合同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本文将探讨荒山承包合同的优势和挑战,并提出提升合同效能的建议。
首先,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方面,合同的签订可以使荒山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农村地区的荒山面积庞大,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开发,很难为农民带来实际利益。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可以将荒山交由专业的承包方进行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农民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合同的签订有助于保护荒山的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同中应明确履行环保义务,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然而,荒山承包合同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支撑。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承包合同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其次,承包方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也是合同执行的关键因素。一些承包方缺乏相关知识和技术,导致合同无法得到有效履行。此外,由于农村地区的落后交通和基础设施条件,承包方的投资和运营成本较高,也增加了合同的执行难度。
为了提升荒山承包合同的效能,有以下建议。首先,政府应加强对承包合同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的执行力度。其次,加强对承包方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交通和通信条件,降低承包方的运营成本,提高合同的执行效率。
总之,荒山承包合同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荒山资源利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签订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提高农民收入。然而,合同的执行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承包方的专业能力。通过加强监管和管理,提升承包方的能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可以提升合同的效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荒山承包合同 篇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马虎岭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承包期限为叁拾年。即从20xx年08月10日至20xx年08月09日止。
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第十二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国
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XX(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XX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________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交下________年租金,
第一个________年叁仟元;
第二个________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四至:________路;________湾(________湾山交界);________岭(________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____________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六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xx,执行董事。
乙方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x沟、小x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