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篇一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协议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本文将以一家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协议书为例,详细描述其内容和要点。
合同协议书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供应商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有效保护,并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作内容
1.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指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并确保按时交付。
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确保产品的正常运行。
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双方可以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进行续签。
四、价格和付款方式
1. 甲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产品费用。价格将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2. 付款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需提供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
五、违约责任
1. 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
2. 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间和合同终止后继续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七、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合同协议书 篇二
在商业合作中,合同协议书是双方确立合作关系和细化合作细节的重要文件。本文将以一家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协议书为例,详细描述其内容和要点。
合同协议书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员工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雇佣关系,规范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达成以下协议。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安排和要求,履行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商业机密。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2. 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在的办公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可能需要出差。
四、薪资和福利待遇
1. 甲方将按照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支付相应的薪资。
2.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五、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在工作期间和合同终止后继续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六、终止合同
1. 如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无正当理由辞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
2. 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或无正当理由解雇乙方,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七、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合同协议书 篇三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甲方将玉指丽人美甲店加盟于乙方。 甲方拥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乙方交给甲方加盟费 元。
试用期限为一年,并每年交甲方加盟店管理费元,如果乙方要将美甲店转让别人,另一方不得再使用这个品牌。如果在继续使用就要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继续交管理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货品,员工培训,店内促销方案,乙方可以定期来甲方美甲店培训,甲方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培训如须买产品,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好好经营,不得恶意压价,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如有违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会按乙方要求定期为乙方店内员工培训,时间由甲、
乙双方来定,乙方为甲方培训老师提供正常吃住,不管工资。
5、合同期限以签字之后开业算起,期限为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重新签字管理合同,期限也为一年。
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此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其互联网站点,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甲方该网站的日常更新及维护。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的责、权、利
1.乙方自甲方正式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代管乙方网站;
2.代管形式为包月制:
a.包月一个月为限期;
b.包月期间乙方为甲方更新、维护的页面在____页以下;
c.如乙方更新、维护页面超过____页或新增栏目、动画、图片,另行收费;
d.乙方收费价格是_____人民币/月;
3.乙方在代管网站期间即时响应甲方要求,在甲方将更新、维护资料交付乙方后,乙方严格并按甲方意图制作,并于24小时内上传页面;如甲方更新、维护信息量大,24小时无法完成最后上传更新时,需预先通知甲方。
4.乙方代管网站费用收取时间为每月5日前,甲方需在5日前交付当月费用。
5.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并于甲方结束代管后,将甲方历次提供的资料归还于甲方并不得再使用甲方的网站资料。
二、甲方的责、权、利
1.甲方自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需提供网站详细资料予乙方(包括ftp登录用户及密码);
2.甲方需按时将当月的代管网站费用交予乙方,甲方不得拖延交费;
3.甲方提供的更新、维护资料、方案需详细完整;
4.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导致乙方更新页面后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协议书 篇五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碳五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报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保险渔船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应当具有国家渔业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捕捞许可证明,并专门从事渔业生产或为渔业生产服务(以下简称保险渔船)。油船、渔港工程船、拖轮、驳船、不足一吨的小型渔船,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第二条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包括
船体、轮机、仪器、设备。
渔网、子船、艇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渔船范围内。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属本保险承保范围:
保险渔船上所载货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备用机件、渔获物、给养品、渔需物资及船上所有人员的私人财产。
保险责任范围
第四条保险渔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搁浅、倾覆、沉没、碰撞、触礁;
二、火灾、爆炸;
三、雷击、八级以上大风、龙卷风、海啸、洪水、崖崩、破坏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行中全船失踪六个月以上。
第五条保险渔船因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救助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渔船上的锚、橹、螺旋桨、缆、链、绳索、消防设备、救生设备与船体遭受同一保险事故而同时受损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经特别约定承保的渔网、子船、艇只有与船体同时灭失,本公司才负责赔偿。
第七条保险渔船在航行或作业中发生碰撞,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按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抢救保险渔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的损失、费用或碰撞责任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适航或不具备作业条件;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力行为或政府征用、扣押、
三、被保险人、船舶所有人、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下列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正常维修、保养、油漆费用以及蚀损、自然磨损、潜在缺陷、自身故障;
二、清理航道和清理污染的费用;
三、任何人员伤亡或疾病引起的费用;
四、因遭受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金额和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保险渔船的保险价值。
第十二条保险渔船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险渔船完全灭失或严重损毁不能恢复原有效用,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保险渔船在航行中失踪超过六个月,视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三、保险渔船实际全损已不能避免,或恢复、修理、救助的费用总和达到保险价值时,在被保险人向本公司发出委付通知后,为推定全损,本公司不论是否接受委付,按保险金额赔偿;
四、保险渔船发生部分损失,本公司赔付恢复、修理费用;
五、对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本公司根据获救船舶价值与获救船、货总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十三条保险渔船发生碰撞责任事故,致使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者被碰撞船坞、码头、港口设备及其他固定建筑物遭受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本公司依照本条款以及出险当地渔港水域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第十四条保险金额低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价值时,本公司对保险渔船损失、碰撞责任以及救助费用、施救费用均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十五条本公司对保险渔船损失(含恢复、修理、救助费用)、碰撞责任以及施救费用的赔款分别计算,每次赔款各以不超过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为限。当渔船损失的一次赔款达到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保险渔船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也可由本公司处理。
第十七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后,本公司有权放弃对保险渔船残余部分的权利和向第三者追偿损失的权利,而按保险金额赔偿,同时解除保险合同中的一切责任。但本公司行使上述权利,必须从收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内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前所支付的施救费用,本公司仍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需要修理时,被保险人必须征得本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第十九条本公司对每次赔款均按保险单中的规定扣除免赔额。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渔船的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并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严格依照主管部门关于航行、作业、停泊的规定或惯例,按期对保险渔船进行维修、保养和检验,确保保险渔船的适航性。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一经获悉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应尽力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救护,并须在到达第一港口四十八小时内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在出险当地的代理人。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渔船如果发生转借、出租、变更航行区域等情况,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索赔事项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证)、海损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裁定书、损失清单、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有关证书及各种涉及索赔的原始单证。本公司应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在十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六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一年内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赔,或不提供本条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各种单证,或从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保险渔船在保险期间内安全作业无赔款,被保险人在续保时可按照保险单中的规定享受无赔款安全优待,不续保者不给。
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保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协议书 篇六
发包方:江西柘林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州世纪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综合2楼(培训中心)门禁系统工程;
#2、 工程地点:九江市滨江路961;
3、 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实施;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甲方责任
1、在施工现场提供具备开工的条件和保证工程按期安全完成的条件;
2、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协调工作; 3、负责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乙方责任
1、负责按时提供相关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资料。 2、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范围内相关的工程安装设计要求,施工中如需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操作维护培训工作。
4、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设备半年的保修及过后的有偿维修。
5、 乙方施工人员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 证施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6、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消防等规定导致 发生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
1、为确保工程安全及工程质量,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安 全标准及质量标准的各项规定实行。
2、工期:
(1)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
(2)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0日
3、验收
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共同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验收工作应在 3日内完成。如无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甲方在设备正常运行两周内仍未派人员参加验收,视为甲方放弃验收权,则乙方的单方验收报告即为有效。
五、保修期、维修及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自验收合格壹年内免费维护。
2、在保质期内,乙方实行免费维修。在此期间,本合同设备如发生问题,乙方应于接到通知 叁 日内派人到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由于使用失误造成的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按有偿维修服务处理。
3、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设备有责任提供及时的有偿维修服务,维修合同可以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
4、乙方保证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技术培训
乙方负责对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免费培训。并提供维护、维修技术资料。
七、价格条款,付款方式及期限
1、工程总造价:人民币贰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28720.00元)。
2、工程总造价包括:
a、全部设备材料款;
b、运输及运输保险费;
c、施工安装费;
d、设备到达工地后的仓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
3、货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壹 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捌仟陆佰壹拾陆元整(小写:
¥8616.00元);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65 %,计:人民币壹万捌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小写:¥18668.00元);其余5%工程款,计: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陆元整(小写:¥1436.00元)在工程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结清(以验收合格日计时一年)。
八、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出现的10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具有关部门对于不可抗力的证明,当不可抗力终止或者消除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也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延迟履行而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工程所在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 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