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采购合同 篇一
家电采购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它规定了买方和卖方之间关于家电产品购买的具体事项。这篇文章将重点介绍家电采购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合同中应包含的内容。
首先,家电采购合同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对于买方来说,签订合同可以确保他们购买到符合质量标准的家电产品,并且在购买过程中得到合理的保护。对于卖方来说,合同可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规范交易行为,减少纠纷的发生。因此,在进行家电采购时,签订一份明确的合同十分必要。
其次,家电采购合同中应包含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这些信息可以确保买方购买到自己所需的具体产品。其次是价格和付款方式,明确规定产品的价格以及付款的方式和时间,可以防止价格纠纷和付款迟延等问题的发生。再次是交货时间和地点,确保产品能够按时按地点交付给买方。最后是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规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以及售后服务的具体内容,保证买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签订家电采购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到各自的利益,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纠纷情况。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总之,家电采购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买方和卖方在进行家电采购时,都应该意识到签订合同的重要性,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并达到双方的预期目标。
家电采购合同 篇二
家电采购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它规定了买方和卖方之间关于家电产品购买的具体事项。这篇文章将重点介绍家电采购合同的签订流程和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
首先,家电采购合同的签订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洽谈阶段,买方和卖方在洽谈中确定产品的具体要求、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然后是合同起草阶段,买方和卖方根据洽谈结果起草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接下来是合同审查阶段,双方对合同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的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最后是合同签订阶段,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确立合同的生效和执行。
其次,家电采购合同的履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首先是交货时间和地点,买方和卖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货。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交货延迟,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其次是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卖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果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进行处理。最后是付款方式和时间,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付款,确保卖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履行家电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同时,双方还应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合同内容,以适应商业环境的变化。
总之,家电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买方和卖方的共同努力。双方应遵循合同的约定,尊重对方的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交易的顺利进行,并达到双方的预期目标。
家电采购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期间产品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甲方签署《电器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电器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产家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壹万元,到期后无息退回。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
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上饶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上饶市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
年月 日
乙方(签章)
家电采购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买方):
合同编号(卖方):
采购订单号:
工程名称:
买方:
卖方:
签订日期
买方:合同编号(买方):
卖方:合同编号(卖方):
签约地点:采购订单号:
鉴于买方有意向卖方采购 设备/材料(简称“合同货物”),用于 项目的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经有权代表签署的补充协议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
3.合同附件;
4.中标通知书或签约通知书(编号);
5.招标文件(编号。包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规范书)和投标文件(编号);
6.经双方确认的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对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规范书的修改和补充见《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规范书修改一览表》(附件一)。
三、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 : : :。具体价格构成详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二)。
四、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本合同货物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工作联系单》(附件三)。
五、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照《工作联系单》所列单位报送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买方拟进行监造的合同货物的生产监造信息。
六、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合同货物、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买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
(1)协调解决:提交 协调解决。
(2)仲裁:提交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九、本合同在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满足以下条件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一份;副本____份,买方执____份,卖方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家电采购合同 篇五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2013000004527
乙方(供货单位): 签约地点: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3000004527 )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发出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肆仟陆佰肆拾玖 元,即RMB¥ 424649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送交货物成品样板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办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样板;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 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个日历天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天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200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定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市级以上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 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计算款额¥21232.45 元,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价款;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国家规定环保标准,则视作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
1、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代表人
经办人:
地 址: 地 址:
帐号: 帐号:
电 话:电 话:
签约日期:二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二0 年 月日
家电采购合同 篇六
供方: 需方:签定地点: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开发市场的原则,就经销牌电风扇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货型号、数量、金额以需方实际提货为准,本合同为年度总订货。本年度计划完成销售电风扇产品总额 万元。实际发货明细以需方书面通知为依据,需方每次订货提前3-5天传真通知供方,每次书面订货单需加盖公章或该公司负责人签名。
二、 包装标准:纸箱包装,纸箱不回收。
三、 交货地点:供方仓库。
四、 发货及运输方式:需方须在其提货车辆抵达供方工厂的3天前向供方提交产品订单,同时须在其提货车辆抵达供方发货地点1天前足额支付相应货款。运输由需方自提或代办汽车运输,一切费用及责任由需方负责。
五、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收货后3天内核对发货品种、型号、颜色等,若对货物、配件等有异议, 请及时电话或传真通知供方核对,核对完毕双方必须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核对期限为7天内完成,若过此期限视作发货无误处理。
六、 销售区域限制:需方所辐射的地区包括 。原则上不能跨出该地区销售,若需方跨出该指定地区销售而造成供方市场规划的混乱,则供方取消需方的一切销售政策奖励,情节严重则取消需方的销售权限。在销售季节结束后,如需方未能完成该指定地区的销售指标,供方有权另选经销商。如双方确定终止合作,需方须在终止合作后30天内结清所欠供方的货款。
七、 零配件供应:供方按提货总额免费提供 %配件(只以实物形式发放,不作为抵扣
货款或返利方式结算),部分配件先作价提供给需方,待需方退回后,供方返还配件金额给需方。
八、 付款方式:需方付款后提货,货款必须付入供方指定帐户上。若没有供方公司盖章总经理签名同意,任何供方有关人员不得办理借支或调货事项,否则供方概不负责(视作为私人行为)。需方未付清该批产品货款前,该产品所有权属供方,若需方拖欠供方货款,经供方多次追款需方均未能准时还款,供方有权提取需方相同价值产品或货物作还款抵偿。
九、 退货规定:产品不良品由需方负责维修,若不能维修部分可退回供方,但必须向供方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能退回,并遵守以下事项:
1、需方退货总额超出提货总值的%以上, 则退货运费由需方自行负责,并取消当年
销售返利奖励;
2、需方退货控制在%~%以内,退货运费供、需双方分别负责50%;
3、需方退货比例不超出%,退货运费全部由供方负责;
4、需方退货比例不超出%,供方按需方结算总额给予‰奖励;
5、需方全年度能做到不退货,供方按需方结算总额给予‰奖励;
6、退货时间规定:从年 月 日开始至年 月 日结束,且退
货次数不超过两次,若全年销售 万元以下,则只能退货一次。
十、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在 月 日前需付 万元到供方的帐号上,作首批订货款项,
过此期限供方有权另选经销商。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若需方未按时付清欠款,供方有权按每月%利息处罚需
方,直到需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
3、销售返利:供方为激励需方提高销售额,若需方合同期间内:完成电风扇产品结
算金额_ ____万元至 万元,供方给予需方返利%;完成电风扇产品
结算金额_ ____万元至 万元,供方给予需方返利%;完成电风扇
产品结算金额_____万元以上,供方给予需方最高返利%;若需方结算金额
未能达到_ ____万元,则取消销售返利。(返利说明:按需方合同期间内电
风扇结算金额与实际提货总额两者之中的最小值作为核算销售返利标准)
4、需方如作宣传广告或销售过程中有关质检、工商部门进行对供方产品抽检(或送
检)而产生的费用,需方必须向供方申请,并由供方总经理签字确认费用后方可
执行。并须将相关票据底单传真回供方存档,作为结算依据。
5、需方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货款。如需方使用承兑票支付货款,由需方支付
承兑金额的%给供方作为贴现利息及银行手续费,并且承兑票使用不得超过总
付款金额的%。
6、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从 年_____月_____日至年 月 日止。但双方债权、债务不受此时间影响,有效期到欠债方付清对方欠款为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于双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之法院立案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盖章或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注:供方需企业法定人签字方可生效)
供方:需方:地址:地址: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