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失业保险待遇调研报告
摘要:本报告旨在对失业保险待遇进行调研,分析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问题和改进措施。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意见,并对其进行了整理和分析。本报告提出了一些建议,旨在改善失业保险待遇,增加其对失业人员的支持力度。
1. 引言
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然而,当前失业保险待遇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调研和改进。
2. 调研方法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调研。问卷调查涵盖了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待遇的满意度、对政策的建议等方面。实地走访主要是与相关部门和失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困难。
3. 调研结果分析
根据调研数据,我们发现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待遇整体满意度较低。其中,主要问题包括:
- 待遇金额不足:失业保险金金额较低,难以满足失业人员的生活需求;
- 待遇发放周期长:失业保险金发放周期长,导致失业人员在等待期间面临生活困境;
-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透明: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缺乏透明度,难以预估自己的获得金额。
4. 改进措施建议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建议:
- 提高失业保险金金额:加大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力度,以更好地支持失业人员的生活需求;
- 缩短发放周期:优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流程,缩短失业人员等待时间;
- 增加透明度:建立透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使失业人员能够提前了解自己的待遇金额。
5. 结论
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其待遇仍存在问题。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建议,以期能够改善失业保险待遇,提高对失业人员的支持力度。同时,我们也呼吁政府和相关部门关注失业保险制度的改进,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失业保险待遇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失业保险待遇调研报告
摘要:本报告通过对失业保险待遇的调研,分析了当前制度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调研结果显示,失业保险待遇在金额、发放周期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1. 引言
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失业保险待遇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调研和改进。
2.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和数据分析的方法。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失业人员的满意度、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访谈则是与相关部门和失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和困难。
3. 调研结果
根据调研结果,我们发现失业保险待遇存在以下问题:
- 待遇金额不足:目前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普遍偏低,无法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 待遇发放周期长: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失业人员在等待期间生活困难;
- 服务质量不高: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服务存在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失业人员的权益。
4. 改进建议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
- 提高待遇金额:加大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力度,确保其能够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 缩短发放周期:优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流程,缩短失业人员等待时间;
- 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失业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5. 结论
失业保险待遇在金额、发放周期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仍存在问题。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旨在改进和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提高对失业人员的支持力度。我们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关注这些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失业保险待遇调研报告 篇三
失业保险待遇调研报告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多年,但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人们对失业保险的熟知远远落后于其他险种。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失业保险待遇调研报告。
目前,失业保险征收情况要远好于失业保险支出。而现阶段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却集中在失业保险的支付环节上。为了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20**年 8月,XX区就业局成立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检查小组,拟定了工作方案对全区领取失业保险人员领取失业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的同时进行了相关情况的调研。检查发现,经办机构在对失业人员是否享受失业金、失业金的停止、基金支付监管等仍存在着具体问题,企业在参保、缴纳失业保险金上还是存在着侥幸心理。本文结合年初审计、本次检查和工作实际,现就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提出一点建议。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失业保险待遇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区8月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待遇在15个月以上人员中确定出的301名检查对象,联合区社保、地税、工商、镇街对这301人进行了全面核查。
(一)参保情况
301人中,有7人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形式参加了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失业保险),111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83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有12人正处于灵活就业中,其中谢家湾街道有4名失业人员分别从事保安、家具销售等工作,但所在企业均没有为其参保。从统计看,类似此类灵活就业人员占检查比例的3.9%左右。
(二)求职情况
就求职愿望而言,约71%的人有求职愿望,并有明确的工作意愿,但由于对工作职位、工作待遇的要求无法达到,现在仍处于失业中;约23%的人有求职要求,但对工作没有强烈愿望,处于可工作和不工作的状态;约6%的人不愿工作,也没有强烈的求职愿望。在检查中,上述人员均表示就业压力比较大,自己的求职愿望和现实有些差距,领取失业待遇也不是他们的初衷,多数人表示自己正努力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方面
目前,企业和职工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意识较前些年有很大改观。从实际办理过程看,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欠费造成失业人员待遇享受难。现行《重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及其职工自欠缴之月起一年内清缴了所欠失业保险费与滞纳金的,失业人员自清缴次月起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实际上,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仍旧欠费。致使部分企业职工失业后,经办机构根本没办法为其办理失业保险金。
2.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不愿承担送档等义务。目前,由于一系列原因,企业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愿意履行失业职工送档义务,致使失业人员超过了申领失业待遇期限;同时有参保单位如雇工不多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准备不足,失业人员反复跑路的情况较多,也有造成失业人员无法申领失业待遇情况发生。
3.企业有违规帮助失业人员套取失业金现象。主要表现为失业人员已在企业就业,企业则通过瞒报失业人员社会保险,不予为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以帮助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经办机构方面
1.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落后。每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由金保系统自动导出,但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是否灵活就业或者其他,系统无法显示,经办机构没有办法监控,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基金监控缺位的现象。
2.缺乏与税务、工商等其他部门联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就业、有否提前退休等情况,缺乏数据对比。现行情况下,无法与税务、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缺少强有力的佐证。如2012年国家审计署在审计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有申报个税的情况,由于没有与税务进行信息共享,则失业经办机构无法掌控此类情况。
3.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享受待遇享受难。现行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重新就业的必须停发失业保险金。目前,经办机构对重新就业人员的认定只能掌握在重新参保(失业保险)的、或者当月不与签字的情况下停止,对出现的短期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或者医保的失业人员等情况,失业经办机构只能认定为其仍属失业人员。
4.工作力量薄弱。根据对各区县的调查,全市均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手缺乏的问题,这就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失业保险的业务经办和基金财务管理上有交叉现象,在基金的监管,特别是待遇支付上还缺乏一个专门监管的部门。
(三)申领失业待遇的失业人员方面
1.认识不足。对失业保险“是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的作用和目的不明确,认为只要失业了就该领取失业金,是否再就业跟领取失业金没关系。
2.有故意骗保行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过程中,有专门为领取失业金而领取失业金的情况。在了解政策的前提下,诸如本身为自愿离职,但有要求企业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建议和对策
(一)用新理念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要改变过去“失业保险就是管职工失业以后的事情”的旧观念,树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保就业、促就业”的新理念,把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重心放在防失业、促就业上,一方面维护企业既得利益,同时要保障失业人员在履行缴费义务后的权益,通过制度的完善,切实减少失业基金的风险点。
(二)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认识
在目前的五项社会保险中,失业保险这一险种往往被忽视甚至忽略。从历年稽核和今年审计署的审计情况看,企业在对五个险种的保险费参保上,有明显的区别。目前,失业保险的参保情况仅仅好于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基本持平。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不但客观存在,而且是在未能就业的群体中解决起来最难的问题,这部分人不是年龄偏大,就是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从民生角度考虑,失业保险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不但要把它放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头等的重要位置,而且要放在就业工作的头等位置,就目前其他就业群体看,他们都是有依靠的,而未就业群体失业人员恰是更应引起关注的。
(三)加大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多年,但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人们对失业保险的熟知远远落后于其他险种。主要原因表现为企事业单位等对失业保险的认同和认可度缺乏,认为只要给职工发了工资、参加了相应险种就行。目前,很多企业在失业保险认识上不明确,不知道对失业保险企业和职工有什么样的权力和义务。如2012 年来,XX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共出动人力200余人次,印制发放资料10000余份,积极配合区里做社保法和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但社会认知效果仍不理想。建议在现有的基础上,市、区人力社保局在失业保险政策宣传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和人力物力支持,制定专门的失业保险宣传册和明确专门的宣传渠道。
(四)加大失业保险稽核监督和执法力度
人力社保部门应整合内部力量,加大对企业的稽核力度,对出现少报漏报现象应加大处理力度,对直接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应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失业经办机构人员少对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参保、有否少报漏报,以及追回失业人员多领冒领失业金情况都存在工作工作不力。对此,需要执法部门特别是劳动监察部门的支持,方可保证失业金的正常征缴和基金的运转,保障失业职工权益,切实促进失业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进一步扩大基金支出范围
一是在基金缴纳费率上进行浮动,对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良好的企业,次年缴纳可以实行一定比例的降低,从而减小企业的负担,加速企业的基金的良性循环;二是扩大基金的支出范围,加强企业补贴。诸如对培训的奖励、稳岗的补贴等,形成长效机制;对主动吸收接纳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就业补贴。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积极就业或主动创业的,由失业基金支付适当奖励,切实达到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再就业的目的。四是实行奖励机制,对缴纳社会保险积极,稳定岗位效果突出的企业,实行一定的奖励,对企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进行肯定,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六)成立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目前,全市多数区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基本都是由就业局失业保险科承担,这使得失业保险业务和财务在经办过程中有一定的混淆现象。主要是失业保险在就业范围内为单险种,以此形成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责任仅仅根据内控制度的要求,设立了兼职内审部门,这实际上将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监督任务落在了科长和分管领导身上。设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实现失业保险业务和基金财务的真正分离,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